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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在非遗保护中应起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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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NGO在非遗保护中应起更大作用

徐红恩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3月31日 第07版 文化遗产版)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 ... /content_222835.htm



各大权威网站转载报道: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 ... ontent_11104148.htm

人民网http://ip.people.com.cn/GB/9052472.html

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2009-03/31/content_16109423.htm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www.ihchina.cn/inc/detail.jsp?info_id=1814

中国中央电视台http://shiping.cctv.com/20090331/102872.shtml

中央编办中国机构网http://www.chinaorg.cn/dyt/2009-03/31/content_5317222.htm

经济参考报http://jjckb.xinhuanet.com/gd/2009-03/31/content_151341.htm

中国经济网http://views.ce.cn/view/economy/ ... 0331_18666415.shtml

中国青年网http://pinglun.youth.cn/wztt/200903/t20090331_884457.htm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http://www.ccmedu.com/bbs/dispbbs_51_87606.html

钓鱼台评论--中国机构网http://www.chinaorg.cn/dyt/2009-03/31/content_5317222.htm

公务员考试学习网http://www.yngwy.com/news/2009/11191.html

中国工会网http://ent.workercn.cn/contentfi ... 74102557847849.html

中国NGO互动网http://218.249.33.16/viewthread.php?tid=6908

中國評論月刊網絡版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c ... amp;docid=100928794

中部崛起网http://midchina.xinhuanet.com/2009-03/31/content_16116823.htm

中国法律服务网http://www.goodlawyer.cn/pinlun/ ... 20090331143051.html

贵州省金黔在线http://comment.gog.com.cn/system/2009/03/31/010529377.shtml

浙江省文化厅http://www.zjwh.gov.cn/www/dtxx/2009-03-31/77571.htm

浙江文化信息http://www.zjcnt.com/Article/2009-03-31/132930.shtml

江苏省文化厅http://www.jscnt.gov.cn/pub/jscn ... 2009-03/12986.shtml

云南信息港http://news.yninfo.com/npinglun/mtsx/200903/t20090331_788727.htm



全文:

     悠悠五千年的华夏文明,留给后人数不尽的文化遗产,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朵奇葩。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是农耕社会的产物,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传统文化所依赖的社会环境早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不可避免地加剧了社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矛盾。

  当代条件下,如何培育和形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拉动内需,进一步推动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似乎已经成了一个新的课题。当今全球金融寒冬给文化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生机,以非物质文化为主体的各地文化活动的开展,既可以有效地拉动社会就业需求与消费内需,也可以鼓舞人的精神情绪,让人们在暂时的困难中心存希望。但是,文化遗产属于全人类,如果所有的保护责任都由政府来承担,对遗产保护来说就不够了,需要社会力量的辅助,此时NGO的功用便显现出来。

  NGO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其运作的关键就是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全民参与。群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使用者和守护者,是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是文化遗产事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文化遗产事业的未来和希望。按照“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NGO市场化运作,促进“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方式和方法是应该尝试和探讨的。

  当今世界的各种强势文化正是通过市场的途径得以全球化发展。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保护与发展,也应找到和自身相适应的市场运作形式,并整合资源、形成规模。不久前浙江省龙泉剑村刀剑研究院提出的组织化、产业化发展模式颇有一些借鉴意义:

  1、走出去:通过传媒的影响力将所需保护的“非遗”普及到大众,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例如:龙泉宝剑非遗保护在北京举行的“高端媒体话‘非遗’龙泉剑师胡小军媒体恳谈会”,让主流媒体关注龙泉剑,从而进一步带动社会舆论的聚焦。

  2、引进来: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通过“非遗”巡演、交流等方式让更多人了解“非遗”的魅力。旅游引导是“非遗”传承最重要的一步,“非遗”要想为大众所接受,首先就要让受众了解,让不便走出去的项目,主动吸引大家来参观、了解,同时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3、交流传播,开发利用:让“非遗”通过市场运作,融入现代都市文化生活中。利用成熟的办学条件,培训提高技能;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积极参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组织出版“非遗”文化系列丛书、拍摄“非遗”系列电视片;开发生产具有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一批“非遗”文化研究开发基地。让更多的“非遗”文化面向群众、走上舞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

  这些发展模式都可以通过NGO来发挥其功能,此外,NGO在影响带动社会全面关注“非遗”、建立高素质“非遗”保护志愿队伍、构筑健全“非遗”网络等方面,也大有作为。

[ 本帖最后由 剑村 于 2009-4-1 22: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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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更多的“非遗”文化面向群众、走上舞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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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全国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太多了
我接触过很多的老艺人
他们都想传承下去
可是经济社会没人愿意去学习耗工耗时的老手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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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凤凰涅磐 于 2009-4-2 14:45 发表
恭喜
全国即将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太多了
我接触过很多的老艺人
他们都想传承下去
可是经济社会没人愿意去学习耗工耗时的老手艺了

凤凰涅磐兄,所得极是呀,现在的年轻人对老工艺都不感兴趣了!非遗的传承还面临众多的问题!政府的关心,NGO的支持都很重要.可是只有得到市场的肯定才是传承的最大保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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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
经济社会一切只向钱看齐
传统手工艺无法创造很多的就业岗位
而且学习起来耗工耗时
所以政府只会投入很少的资金
只求它不消失就好
而不会去怎么想把它做大做强
很多地方政府保护传统手工艺只是为了一个"文化敲门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6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觉得现在的中国真的太过于“新”了,我们五千年的文化传统该如何继承并发扬光大,这是个问题,不能一切都以经济为优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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