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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764|回复: 11

[咨询探讨] 论坛里有没有对农村房产有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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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9 07:05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1-1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上网学习,听说,农民房原来是可以买卖的,而且这买卖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直如此。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宅基地的买卖。也就是说,你买了农民房,就有了所有权,只是不得翻建、扩建。但如果这房子一直不倒,就一直是你的。但所有权仅限于房子,而不涉及土地。
    不知道我的这种认识对不对。有没有对这方面法律和实际操作有研究的同志,来谈一谈啊。
    另外,如果某一家人全没了,那房子和宅基地是否归村里回收归公了呢?如果我看上这房子,可以向村集体买么?
    另外,现在有好多全村搬迁,原址成了荒村,已经没人住了,但房子似乎还好。这种房子,可以向行政村买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9 21:1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1-19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不是已经说了吗,严禁城里人去农村买房搞“逆城镇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9 21:1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1-1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正好也咨询下,看看有没有人明白,我老家有块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现在在我父亲名下,有红本确过权的,对于这样的农村宅基地房产继承有什么方面的规定,比如我在继承时需要交什么费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5 15:5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1-19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税、遗产税,迟早的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9 21:1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1-1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提出: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搬迁后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笔者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你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例如,《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内容就规定: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所以,你可以在乙村申请宅基地。

    3、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你继承父亲房屋的结果,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父亲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


    从网上查到这么一段,我操他大爷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19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uma5555 于 2014-1-19 23:11 编辑

    理论上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上面盖的房子能继承地不能继承。也就是说你只有这块地的使用权一旦国家征地让你走人你就得搬。不管怎么折腾地都是国家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9 07:05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就是说,如果村里想剥夺你的房产,只需要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子推倒,就行了?那么这个问题的猫腻就在于,首先,房主可能无法证明是自然倒塌还是人为制造,即使你能证明是人为,也只会判赔你个砖头钱,而地却一定会被收回。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9 07:05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4-1-1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如果没人想要你的地,那你也就可以长久地占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9 21:1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1-19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是这么个道理没错,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拆迁的话,补偿方面会有什么不同呢

    点评

    似乎是和普通村内房主一样待遇。但因为上述分析,具体待遇大约是要看人品了。  发表于 2014-1-20 00:0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9 07:05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4-1-20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谁来解答一下关于主楼提到的荒村房屋和无主废屋的问题啊?这种房屋可以买卖么?是村里可以决定的么?

    点评

    没人管就自己占有好了 占到有人管为止  发表于 2014-1-20 18:4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4 08:39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1-2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问题搞的好复杂,现在就是胆大心细能在中国吃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2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宪法只规定了城市土地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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