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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3-6-26 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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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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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刀的缘分自然要从小说起。父亲是机械工程师,绘图用的铅笔刀都是他亲手用车刀打磨的。练习了很久,我都没有学会父亲那招六刀还是八刀削好一支铅笔的本领。我削一支铅笔经常需要半小时,静静的一刀一刀把它削圆,直到自己感觉没有了刀削的痕迹。同学们有的用卷笔刀有的用小刀,不过没有一个能把铅笔削得像我的那样精致,我早早就明白重要的不是刀,而是用刀的人,尽管我的手很笨但我可以花功夫。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削去铅笔外层的漆,还不能带着木头下来,一支六角的铅笔够我玩一会的。在QQ上遇见我的小学同学,说我从小重色轻友,理由是我把他的铅笔削得只剩木头却对女孩子们的彩色铅笔手下留情。我笑笑,其实那些铅笔圆滚滚的,实在是让我无处下刀。
有两把蒙古小刀在我的心里份量很重。
一把是我大学班里个头最小体重最轻人称狗头的蒙古族大汉送给我的,红色木鞘带一双牛骨筷子,居然是全龙骨的,异常结实。恰好大学时金工实习做榔头,我悄悄拿了不少金相砂纸,没事就蹭我的蒙古刀,始终都不见镜面的效果,现在才知道是方法错误。它陪伴我到了深圳,刚开始的住处治安不太好,我习惯于把它放在枕下。后来住进了公司的单身公寓,环境和治安都很好,但我每晚临睡都会摸摸它是否还在。它陪我来到上海,不过现在我的枕头下不再有刀,不是我到了勇者无惧的境界,只是我渐渐明白人生路上不管我怎么握紧手中的刀都于事无补,我只能坦然面对。希望我的同学狗头在他乡一切安好。
一把是个高挑漂亮的东北女孩子送的。认识这个女孩子的过程很有意思,她是我一位同学介绍给我宿舍老大的相亲对象,他们没有走到一起。我和她都住在公司的单身公寓,在几次巧遇之后熟络了起来。于是一起打篮球,我教她如何在球场上过人、投篮,结束后都会去小超市买她喜欢的粒粒橙。她则会邀我去她住处,弹很好听的古筝曲给我听,在她家削苹果切橙子都是用一把鸟嘴铜鞘的英吉沙。给她拍了若干照片,对她说都删除了,其实现在仍在我的硬盘里。离开深圳时,我送了一个购于桂林的大绣球给她,她送了我一把蒙古小刀。也许是忘了回赠一枚硬币吧,没有再见到她。她的绣球早已抛出,没有砸在我头上。人生的某些相遇,不管过程多美好,都只是为了最后的擦肩而过。
一次公司组织了一次背包的户外活动,让我对户外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没事就在易趣上搜索户外用品。再由卖刀的个人找到了百兵斋,再是刀友和刀锋,慢慢和组织接上了头。
第一次见面接二手刀是从安床手里拿一把冷钢的DD,约在某个KFC。一脸稚嫩的圣诞老人(人家长得可年轻了)带了一包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我讲了一大通和刀相关的知识和故事。不过我是相当的驽钝,只记得ABS除了取绝对值和防抱死系统之外,还有一个含义是美国铁匠组织;此外就是安床一脸坏笑用蜘蛛的C12割可乐纸杯时邻桌女孩一脸惊恐,拎起包就跑的情形,我估计人家报警的心都有了。安床送我一小块羊皮的擦刀布和两个他亲手做的刀鞘。羊皮现在还用着,刀鞘我等着安床成为一代宗师后高价倒卖,只是很久没见这厮,也不知手艺是否长进。
第二次见面接收二手刀是从老夏手里拿两把二手巴克。他老人家飙着辆摩托就到了我的住处,进门就找水喝,找不到杯子抱着个冰西瓜就啃起来了,混不似传说中精致的上海男人。带了一把TOPS的钢鹰和MT的SOCOM,也许是看不惯我小心翼翼的样子,他自己就比划起来了,就差没把那个纯净水桶一刀过了。那一盒子的BUCK110,尽管只是他藏品零头的一小部分,什么鹿角的、牛角的、镶金的、带银的,当时就觉得眼前一片金星。让我想起好像是某句电影台词,刀原来是这样玩滴!
加入了上海玩友QQ群,见新人加入差不多每个人都问一遍你是玩什么的啊,家里有啥好东西啊。于是我把我手头的东西不记得说了多少遍。
烙饼是这个群的创建者,身材浑圆极似从某个方向看过去的烙饼,极富热心肠和正义感。烙饼的爱好就是煮一锅丸子,吃光;再煮一锅,吃光……如此循环(有时丸子换成速冻饺子)。
猜猜因为一个书钉猪皮鞘荣升猜大师或是给谁大师。一次去他家,看他演练了一套六合枪法,我自己拿着红缨枪则是一个枪花都抖不出来。猜大师送我一个创意十足牛皮小直鞘,给老麦抢去了装他的宝贝110了。
我一直觉得把老夏身上最不正常最搞笑那部分分离出来,基本就是猪头的样子(这猪头可是风云人物啊!)。猪头的名言是“盘子撤掉,按样重新上一遍”,基本形象是头发胡子一样长,发型和胡型也一样,都是根根竖着。猪头带的玩具都是奇模怪样的,有一段时间带大傻,怎么看都是那么别扭。听说猪头改行城管去了,为小商小贩们默哀3秒钟。
以上三人并称群内顶尖厨友,换句话说就是一流饭桶。某次为了验证谁是食神专门进行了一次比赛,地点是家自助餐厅,我和安床有幸列席了比赛。赛前烙饼为了热身找个麦当劳吃了两个汉堡。比赛过程那叫一个惊心动魄啊,凡是侍者端来蔬菜面食都是没人响应,端来肉食三位异口同声“盘子放下,你可以走了”。可惜上菜太慢了,三位还饿着呢,时间就到了。即使这样,我们一桌五人还是被拍摄了照片分发给门卫,为降低成本以后遇见这五个,一人给一百打发走。我一直期待第二届食神争霸。
相由心生,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老谢应该是忠厚人。老谢话不多,但经常有令人喷饭的效果。记得某次吵架贴,老谢在网上留了地址号称等人踢馆,我十分仰慕老谢的勇气,他却说:“没事,我留的是我对门的地址。”
糖糖是个搞生物研究的。他最大的贡献就是仅凭两只小耗子,几乎将QQ群变成了宠物群,直到那群耗子发生了内讧自绝于鼠民。最近他正在忙于香椿树的移植和嫁接工作。
追追是个身高体壮的棒小伙,练剑道爱军品。追追对刀具界最伟大的贡献是论证了乌龟壳作刀柄贴片的可行性。最近他越来越胖,他号称是因为女友包的小馄饨里面个个都有三两肉,我总算看到了猪肉涨价的一个原因。
大家伙往往性格温和,某亮身体力证了这句话。一次找他是看完世界杯从床上揪他出来请我吃早饭,另一次是吃完火锅捉他请我喝茶消食(金芽滇红很不错,普洱则一点感觉都没找到,下回喝什么啊某亮)。某亮经常被大家欺负,好容易带把大傻过来,有七八个人同时认为自己拥有它的所有权。某亮和猪头打赌请吃饭,赢了。吃完了大伙剃牙呢才想起没看见某亮,原来他一口没吃还躲在一本书后面偷笑呢,毕竟这是他几十年第一次占别人的便宜。
老周是实用派的经典代表,已经到由实用到理论的境界,大傻在他手里就是个修脚刀的角色。老周怕热,一次吃饭热了,脱光膀子大嚼,某人在一旁小声提醒“斯文,斯文”,老周回了一句“斯文?斯文当得饭吃么?”。
老麦对BUCK110情有独中,家里都存60多了吧,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古道热肠。在他面前说话要注意,你说句喜欢桔子,他就奔长兴岛去了;你说喜欢马奶葡萄,他就奔吐鲁番去了;你说喜欢松露,保不准他牵着猪头就奔欧洲黑森林去了。那回来个新朋友不知道,说了句喜欢吃蘑菇,热情的老麦特地把老婆孩子都打发回老家,在家里展开了大规模的蘑菇种植业,号称以后敢给钱他跟谁急。
我不负责上文所有描述的真实性,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最后感谢一下带给我快乐的朋友和承载友谊的论坛。
[ 本帖最后由 bai_wx 于 2007-9-21 12:1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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