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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宣泄] 于欢案最终被判5年,在美国会不会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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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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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6-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节约大家时间,直接贴下案件过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维持原判附带民事部分。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对于欢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等和被告人于欢不服,分别提出上诉。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5月20日召开庭前会议,5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上诉人于欢的父母于西明、苏银霞两次向吴学占、赵荣荣借款共计135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0%,苏银霞先后偿还184.8万元。其间,因于、苏未如约还款,吴学占、赵荣荣指使他人采取在苏银霞公司院内支锅做饭、强行入住于家住房等方式催债。2016年4月14日16时后,赵荣荣先后纠集郭彦刚、杜志浩等十余人到苏银霞公司讨债。当日21时53分,杜志浩等人在该公司接待室内以辱骂、弹烟头、裸露下体等方式侮辱苏银霞,并以拍打面颊、揪抓头发、按压肩部等肢体动作侵犯于欢人身权利。当日22时22分,杜志浩等人阻拦欲随民警离开接待室的于欢、苏银霞,并采取卡于欢项部等方式,将于欢推拉至接待室东南角。于欢持刃长15.3厘米的单刃尖刀捅刺杜志浩腹部、程学贺胸部、严建军腹部、郭彦刚背部各一刀,致杜志浩死亡,郭彦刚、严建军重伤,程学贺轻伤。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于欢持刀捅刺杜志浩等四人,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其防卫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鉴于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于欢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罪行,且被害方有侮辱于欢母亲的严重过错等情节,对于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于欢的犯罪行为给上诉人杜洪章等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严建军、程学贺造成的物质损失,应当依法赔偿。原判认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事实不全面,部分刑事判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故依法作出上述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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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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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6-2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会,明显是在鼓励血亲复仇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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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6-23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看法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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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6-2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判决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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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2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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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7-6-23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前提是于欢不是黑人,毕竟在美国,警察随便枪杀几个黑人都是无罪释放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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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ohoh8535 发表于 2017-6-23 23:04
    会的美国是宇宙第一民主自由法治国家,如果在美国还会被奖励100w美元,反判要债人员死刑

    虽说不懂美国法律,不会怎么夸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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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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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6-2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5年,应该各方都能接受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1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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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4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新闻好像说于欢是事后才去杀的人,在美国怎么判不知道。但是在中国要不是网络过度关注于欢这十有八九就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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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25 17:58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7-6-2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可以无罪释放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2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钢结构 发表于 2017-6-24 01:25
    我看新闻好像说于欢是事后才去杀的人,在美国怎么判不知道。但是在中国要不是网络过度关注于欢这十有八九就 ...

    没错,强奸犯插进去之前和拔出来之后都不算正在强奸,插进去没动可能也不能算正在强奸。必须算好时间,在他正抽插中的时候才能动手把他弄死,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杀人犯在拔刀捅你之前和把刀拔出来之后都不算正在杀人,想要拯救自己,只能等刀子插进你身体0.1公分的时候,瞬间准确的把刀子抓住并拔出来,然后把刀子反转方向插入对方的身体,这才算正当防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9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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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6-2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国家国情不同,自然法律也不同。没有什么可比性。都说美国人性化真的人性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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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9 01:27
  • 签到天数: 24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7-6-24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美国的治安,这就是人性化的后果。要是中国跟美国一样,中国这么多人,会比美国更货款。你们再看看中国警察抓人跟美国警察抓人,说是人性化。其实也就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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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6-1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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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7-6-24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太 于 2017-6-24 13:02 编辑
    vicooo 发表于 2017-6-24 11:40
    没错,强奸犯插进去之前和拔出来之后都不算正在强奸,插进去没动可能也不能算正在强奸。必须算好时间,在 ...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弹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弹,但也构成不法侵害;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手杀害行为,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无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例如:抢劫犯夺走他人财物,虽然抢劫罪已经完成,但是防卫人仍然可以当场施以暴力夺回财物,这也被视为正当防卫。在上述开始时间之前或者结束时间之后进行的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具体分为: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说的很不错!没一句靠谱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6-2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草 于 2017-6-24 13:35 编辑
    ohoh8535 发表于 2017-6-23 23:05
    当然前提是于欢不是黑人,毕竟在美国,警察随便枪杀几个黑人都是无罪释放的

    在美国好歹还能知道是被JC用木仓打的,家属居然还能组织上街**。有个叫雷*洋的好像不是黑人,连怎么死的都是郭嘉机密。朝廷公布的死因高深莫测,我一个说了几十年人话的土著竟然完全看不懂,惭愧呀,我学的一定是假中文!调查结果粗来的当天,连这个名字都成了微博的敏感词,不许搜索。天朝威武,千秋万代!

    我KAO,连油行都是敏感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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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22:33
  • 签到天数: 33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7-6-24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vicooo 发表于 2017-6-24 11:40
    没错,强奸犯插进去之前和拔出来之后都不算正在强奸,插进去没动可能也不能算正在强奸。必须算好时间,在 ...

    我仔细看了下事情起因 经过,在于欢杀人之前,那些人对其母  已经有了侮辱性侵害,是想,正常人看到母亲被侵害   那怕一点点   作为儿子的谁能接受?母子连心!其后事态发展才失控,发生悲剧。人处于及其激动状态,还得拿捏好出刀部位?这个防卫过当好扯!我认为  判5年还是多,2年缓刑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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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8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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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6-24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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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1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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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6-24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vicooo 发表于 2017-6-24 11:40
    没错,强奸犯插进去之前和拔出来之后都不算正在强奸,插进去没动可能也不能算正在强奸。必须算好时间,在 ...

    不不不,于欢案判成防卫过当都勉强,叫寻仇报复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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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16 20:32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7-6-25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兲朝刑罚乃屁民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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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1-1-19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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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7-6-25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能改判成5年,跟舆论压力也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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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4-27 16:15
  • 签到天数: 12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6-25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别什么事儿都往美国上靠,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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