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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殿] ★★★ 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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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1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秦兵(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都主张法治,律师、记者、企业家经常面临着风险,怎样在警察敲门的时候和警察构建和谐,应该成为律师、企业家和记者的基本技能。

从98年到现在我大概经历了7、8次,甚至10次之多被警察抓的事情。最长的一次被滞留的时间是12个小时,短得又2、3个小时,经历了很多我们以前在文学作品中才能看到的恐惧,才能体会到那种兴奋,所以,更加感受到我们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



说说我的最近的一个案例。大概是2009年10月6日晚上,正在办公室开会,突然我太太就给我打电话说,家里来了两个警察敲门,我听到这种情况,立刻将手机打到免提,全体律师一起讨论,警察到当事人门口,应该怎么办?全体律师集思广益,立刻让我太太跟警察要工作手续。我太太就隔着门问警察,先拿出工作证,警察一般都能拿出工作证一闪。我们律师说,光闪工作证不行,我们必须拿出进门的法律文件,如:搜查证、拘留证、逮捕证等。警察又在门外一闪拘留证,这个时候基本上看不清上面写的什么内容,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是非常紧张的,搞不清楚拿什么东西,必须拿着照相机在门里面拍一下展示的拘留证。这时候警察就勃然大怒、踢门,说就抓个人还用这么麻烦吗?我太太说,你只要不出示证据,就不给你开门。警察说,你要是不开门,我就在走廊里大喊,让你的所有邻居都出来,知道秦兵犯了什么事。我太太说,你就尽管在走廊里喊,你要是喊不出来,我给你打电话把邻居叫出来。警察一看我太太这种态度就说,你等着,到时候把谁谁抓起来,你别到我们这边求情。同时,我们立刻给北京市**的110打电话,很快110也来了两个警察。警察相互之间就问,该不该抓、该不该进门、有没有带手续,最后110来的两个警察也跟我太太说,人家带了全部的手续,你们必须开门,该带走谁必须带走谁。我太太说,既然他带了全部的手续,隔着门给我看看,110的警察说不能看。我们公民有怀疑的权利、知情的权利,宪法保护我们的权利。然后,我们派了5个律师到我家去,律师成立一个小组,每一个人盯一个警察,把我们的律师证给他们看,要求他们出示要带走秦兵的法律文件,僵持了10几分钟,中间的恐吓威胁等。后来,几个警察到楼梯口去商量,几分钟后,听见警察下楼的声音,律师开始追,4名警察跑到车上,一溜烟就没影了,我们怎么都追不上了。



第二天,我们律师就开始查警号,最后查到警察的警号,到派出所要求他们出示到我们家抓人的文件,什么也不出示,并坚定的告诉你秦兵是一定要被抓走的,让他尽快来自首。去自首要有立案通知,最后什么也没出,自首也没自首成。过了一个月,**的政委到我们家去道歉,当时警察可能犯了A、B、C、D、E、F、G项错误,我们这次显然是有不当的地方,请多多谅解。他认为面对被警察抓人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当时的那两个小时,大部分人坚持不住,一般警察一敲门大部分都开门了,人可能就被带走了,有可能最后关了12个小时后救把你给放了,但在看守所被暴打一顿、不让吃饭和喝水,那个折磨会让人产生心理阴影,大部分人是经受不起得,到了看守所里面被迫写很多的证言,不得不签字,但是只要一签字就不用想出来了。

总结了一下面对警察抓人时,处理比较好的一些操作。

一、门最好是开孔的,屋内和屋外的人可以共同交流,但是屋外的人始终都进不去,只有观察孔不行。

二、家里还有录音笔、照相机和录像机,因为在那个现场双方会有很多语言交流,录音笔可以将双发所有说的话都录下来,照相机和录像机可以将法律文件录下来。

三、家里一定要备一部分现金,而且现金要带足,如果人要是被带走,我们的律师要始终坐车跟着这几个警察。维权的核心问题就是财政问题,律师也是经济人,他不知道要有多大的风险。



四、警察敲门是先不要开门,先核实工作证、身份证和其他法律文件,上面一定要注明就是你们家的人。警察有时候执行一次职务身上带着很多证件,千万不要以为他拿出拘留证就是拘留你的,有可能是拘留别人的,只不过闪你一下而已。



五、一定要有个熟悉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建议找个熟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因为不能保证律师一定会去,他能给你安排好几个律师过去。



六、打110,让110的警察核实一下在门外警察的身份,律师只要到了一定要在屋里把授权委托书写好。手续完全合法,否则律师被认为妨碍公务。程序的合法性非常重要。



七、假使被拘留,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要求见律师,如果有被殴打的经历,写笔录的时候一定要在前面先写,刚才第XX号踹了我一脚,如果不让你写,就不写后面的,只有这样人民警察才会越来越和谐。警察抓人和审人的共同原则是骗,先说点别的事,一点警惕性都没有。我们一定要高度尊重自己的权利,特别是要积极行使我们拒绝和不合作的权利,这样我们才能共建一个公民社会。只要你坚持,他们就会知道,在北京还有这么一批人不害怕警察的,这样我们大家的权利就都能得到尊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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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水表。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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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1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水表。
    拉不达 发表于 2012-8-21 13:53

    我家水表在外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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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认识律师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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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2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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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水表在外面。
    sky8015 发表于 2012-8-21 15:01
    查煤气!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0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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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1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认识律师咋办?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1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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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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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2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丫事真多,小老百姓哪里懂这些幺蛾子,老老实实配合差佬就完事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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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2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过,不过一般遇不到,最多是来家里抄铁片子的
    遇到了,这些基本都没用吧,没有关注度的,人家直接就秒了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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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1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查煤气!
    wilson 发表于 2012-8-21 15:13
    量血压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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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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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2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丰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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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2013-6-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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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完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4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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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8-21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都有装甲车、武装部了
    法律的存在是威慑,威慑所有的人而不单单是普通百姓,后面的不说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1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也没有那么复杂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82条第一款,在现场有人指认或者现行发现你违法犯罪的情况下,JC可以将你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口头传唤至派出所”也就是我们说的“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这里的口头传唤是不需要书面手续的,通过制服或者JC证之一表明JC身份即可,在此如果你暴力抗拒,根据情节可能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治安层面)或“妨害公务”(刑事层面);

    根据《人民JC法》第9条,JC当场发现你有违法犯罪嫌疑,比如行迹可疑,携带可疑物品等,也可以使用当场盘问对你进行当场检查询问,如果不能排除嫌疑,延伸可以使用继续盘问,也同样等于是带你到公安机关进行审查,这里也是不需要书面手续,表明JC身份即可,你采取抗拒根据情节轻重一样可能构成上面的“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

    说道这里也许人会问,你所谓的“JC认为有嫌疑”和“有人当场指认证实”这类的标准是什么,总不能随便什么人诬告我活着JC看我不顺眼就说是有嫌疑吧?对不起,法律赋予JC主观判断的权利,说极端些,就是JC只要怀疑到你,就有权利将你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查。

    对这种权利,法律也是明文做出限制:如果使用治安82条,无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进行拘留处罚的,8小时内必须结束审查放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需要进行处罚的,须在24小时内办理完毕;使用JC法第九条的,继续盘问不得超过8小时,否则需要办理书面的延长继续盘问至24小时。
    同样,法律也明文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等方式来变相长期限制被传唤人的人身自由。

    这就是我想解释清楚的第一点:JC要带你回局子喝茶,不一定就得出示书面手续。不要被口头传唤到派出所了还一头气氛地认为JC执法程序不当,先自己研究清楚法条再讲。大部分案件抓捕过程中也是没有先行开证的,所谓按部就班地凭《拘留证》《逮捕证》《拘传证》《传唤证》这些来抓人的情况真心不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JC要抄我家怎么办?

    对你的住宅进行搜查,按照正常程序应当开具搜查证,凭借搜查证进行搜查;但是,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开具证明,不立刻进行搜查可能导致证据流失、嫌疑人脱逃等情况发生的,可以先行无书面证明搜查,但是必须事后补开搜查证交付当事人签字。

    这里的所谓“紧急情况”的判断也是掌握在JC手里的,很多情况下都可以应用,对于现场检查出的物品进行扣押的,也必须交由当事人或其家属签字。这里不一定必须本人当场确认,家属或者邻居也可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秦兵这个案例,充其量也不过是个简单的治安案件或者轻微刑事案件,根据案例描述,这些JC到他家根本就没有一个严谨的态度和重视的心态,所以就会出现:1、自身手续的不完善,宣布身份、出示证件的不规范;2、被拒绝配合后气急败坏但是不敢有所作为。

    如果秦是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根本不会跟你啰嗦手续什么的,骗开门叫开门已经是温柔到底了,换我就直接开锁或者破门进来抓人了,根本不会给你一点动作的时间。

    再者,自己也掂量清楚自己的身份,如果自己是清清白白的老百姓,根据上述七条还是很有用的,防止被无辜虐;

    如果自己身上就是有案子,那就得掂量清楚自己所做的后果,确实犯了事,那还是权衡好利弊再决定配合或者不配合,这个根据各人自己情况来;

    如果自己是“反动势力”,那要么拼命要么认命,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要想有什么法律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C本身就不是什么本质上的MZ国家,也不是什么本质上的FZ社会,权利义务之类,讲讲可以,千万别往心里去,很多权利我们根本就别想,很多义务我们也根本就没有履行。

    我C的人民JC也并不是小说、电影或者教科书里的JC,跟西方JC有本质的区别,它ZZ上不是中立的,而是一边倒的。

    也不要被自己的幻想和理想所蒙蔽,TCJC就是暴力机器,就是专志工具,你认为自己是河蟹的人应当受到河蟹的待遇,但是JC绝不可能预先判定你是河蟹的人。法庭的原则是疑罪从无,JC的原则可是疑罪从有。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7 09:0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1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天说的是对的,口头传唤这事你躲不开的,没理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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