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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分享]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这在网上早就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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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13 17:01
  • 签到天数: 44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2-14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涯忧郁草 于 2014-2-17 14:04 编辑

    昨天看到腾讯新闻说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于3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明确指出,消费者网购的商品自收货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不得以合同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并要对消费者信息严格保密;网店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消费者如果索要**,经营者必须给。

    网上淘宝什么的似乎早就有了这样的一个行业规定了~~,国家现在才正式推出,这延迟的有点。。。。。哎。

    我的店还15天呢!!难道已经是国际标准了,呵呵
    http://shop63931474.taobao.com/
    QQ群:189016763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4-14 01:54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2-14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这是摸着石头过河,适应市场。毕竟不能要求那些修法的从政的什么都懂。
    所以他们做的就是等待体系内形成自己的规则,再过来敲一锤子,人们怎么适应他们怎么走。

    如果电商最初订的就是15天退换,并形成趋势,那么国家也会这么干= =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13 17:01
  • 签到天数: 449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魇惊梦 发表于 2014-2-14 14:06
    他们这是摸着石头过河,适应市场。毕竟不能要求那些修法的从政的什么都懂。
    所以他们做的就是等待体系内形 ...

    莫名的有种螳螂捕禅的谚语的感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2 23:08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2-1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得有得力的监管体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2-15 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很扯蛋的规定,
    想想吧,水,电,油,气,通信,哪样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13 17:01
  • 签到天数: 449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4-2-15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国家强制网上的要7日无理由,之前是没有硬性规定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 13:5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2-1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颁布的管理规定相当于底线,行业商家自行提高标准没什么问题啊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13 17:01
  • 签到天数: 449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4-2-1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哑巴 发表于 2014-2-15 14:14
    国家颁布的管理规定相当于底线,行业商家自行提高标准没什么问题啊

    但是也有部分的奸商是不管退换的,只要显示签收了,就不像不关自己事那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15 08:24
  • 签到天数: 366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4-2-1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过了河他们还在河里摸来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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