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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3-6-25 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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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醉花慕 于 2011-4-24 00:48 编辑
死刑废除与否,其实与这个案子没有直接关系
前面说了死刑废除,是一种文明进步的表现或者需要,这一点,放在文明历史和法制历史上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如果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算作是一种宏观观察的话,那么必须还要对其进行微观的考察,这点也并不难于理解,即便是历史进化也必须通过必须的過程,过早过晚都会带来杯具。
而如果简单以宏观的方向直接指导到一个具体案例,那么(原谅我这么说)是一种草率、牵强甚至是愚蠢的。
微观的环境是什么呢?我觉得不该看简单的数据统计tc死刑执行数量如何大,而是看执行的效果与效力。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如果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假设一个调查的情况,我们对最广泛的民意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是:尽管每年执行死刑的人很多,但是大家是否认为这些执行是公正准确并且是充分的? 所谓公正准确无须多谈,而所谓充分,直白的说,是不是认为有更多该被执行死刑的人没有被执行呢?
这样的调查,结论我想可能大家都会心里有数。那么微观的看死刑的执行,与其讨论是否该现在取消,不如讨论如何让其在现行法律下,更公正、有效的被执行。 尽管取消死刑会解决这个死刑执行公正与效率的问题,可惜这不过是舍本逐末掩耳盗铃的做法,执行的公正与效率才是根本所在,而正因此,更应当在充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以后才去考虑要不要取消的问题。
好吧,如果一定要说这是一个仇富的时代才回造成以上设想的推论,那么我认为这是时代特性,他的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或逻辑性,他的消除也一样需要過程,在其赖以生产的土壤消失后,自然会趋于消散。
所以我的观点认为,从所谓“天下无该死之人”或者死刑的废除作为这次案例的理由,是荒谬的
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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