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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8-7-8 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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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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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能力有没有问题不是你这等人能说来了算的。“体制内”的人若是没有特殊性,你又何必大非笔墨突出其是“体制内”的人呢?我明白,你想通过说明“‘体制内’的人也可以正大光明的玩刀”说明其实这个论坛不必搞这么草木皆兵。但这恰恰说明你的逻辑极其混乱。就如同举“州官可以放火”之例想证明百姓也可以效仿之一样不知所谓。真不明白你考试怎么通过的。
对了,你要讲法律是吧?好,我给你讲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请解释下面红色字部分是什么意思。至于我,我不开汽修厂,我玩刀也不靠工资,我有自己的生意,这点不需要阿拉岗你来挤兑,你还没有这个能力。
竹 发表于 2011-5-13 10: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章 惩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请解释你为什么在 2011年5月13日 10点03分这个工作时间占用公共资源上网发与工作无关的网帖。
请站在“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立场上解释自己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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