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584
注册时间2010-10-16
参与分
技术分
精华
该用户从未签到
|
老爪前日一帖“大家都来学点防身自卫术”得到刀友的回应,并提出不少真知灼见。但老爪也发现有人一谈到防身自卫术就首先想到如何下苦力学习击技类的功夫或者认为练得功夫过人方保自身安虞。类似这种单纯追求技能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见。前日老爪工作的健身馆来了一个年轻人想学一些防身术,张口就问老爪是否会电影《杀破狼》中甄子丹拳击加柔道加跆拳道的技术,或者网上看到的特种部队的格杀技能等。老爪告诉他:影视里的打斗是娱乐化了的东西;网络里观看的那些高级格斗术和普通人在现实中遇到侵害时的自救避险完全不在一个范畴。现实中欲长保平安其实往往更需要的是防范意识。只有认真学习和领悟了防身自卫术的基本理念,形成忧患意识、做到有备无患和常备不懈,才能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去主动规避风险,不给那些诸如实施暴力恐怖袭击、违法犯罪及吸毒者或酗酒者蓄意滋事、精神病患者发作时对他人伤害的环境和机会,或把这些发生的事件降低到最低限度和最小程度。超前的防范意识加娴熟的技能才是防身自卫术完善的组成部分。老爪提出的这些观点从七八十年代以来中外各种防身自卫术的刊物或教材都有或深或浅的相应论述。尽管如此,至今实用防身技能的理念在现实社会中还不为很多人了解,或者了解的比较肤浅。
防身自卫术的核心理念首先提倡的是:和平时期要具有“忧患意识”,越是认为安全的地方往往越可能出现防范空白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这是矛盾的对立和统一,现实生活中人很难违背这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生活中受侵害人的结构是多元化的,上至高层下至庶民皆在此列。如七十年代西南某军区一政委夫妇在住宅被q杀(宅院设有专职警卫人员);2011年9月河南一女gwy在家中被小偷刺死;本地一处级领导乘车晚归被劫匪跟踪,后劫匪利用假警官证半路截停,为谋财将领导及司机捆束杀害。老爪身边的普通人群中被抢、被劫、被刺伤的案例更不甚枚举。
其次表现在受侵害人员数量多。过去认为不法侵害中受害主体多是个人,但现在出现了大面积多人被伤害的事件。如本地09年发生的kb事件,死亡逾1xxx伤者无计。2010年3月24日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发生的特大xs案导致8死5伤。今年7月,某市两名歹徒劫持一辆卡车,杀害司机后驾车冲撞人群并持刀砍杀群众,造成7死28伤;一天后该市又发生kb事件,导致3死3伤。9月14日,河南巩义市发生精神病人持斧头行凶,造成6死2伤。
再次,一些恶性伤害案已经不受环境、场合的约束。过去不法侵害案多发生在月黑风高、人员稀少之处,现在这种侵害案甚至发生在相对安全的执法机构。2008年的YJ案导致事发地6死4伤。今年8月某市一pcs遭袭,多人致死重伤。(以上两案仅从技术角度探讨)
和平时期的祥和是大家追求和祈盼的。但这样祥和的背后往往可能潜藏着危害因素,如果轻视或漠视它的演变和发展,危险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侵害事件发生的几率就会很高了。老爪在这里只是想说明理想化的盛世和绝对的安全场所是不存在的。如果没有树立忧患意识和清醒的自我保护观念,在生活中就很容易被鬼魅觊觎或伤害。
防身自卫术的核心理念其次要求的是“有备无患”
仅有良好的技击基础和过硬的身体素质是否即可高枕无忧了?答案是否定的。八十年代初辽宁柔道队和举重队的二位教练入夜外出被街头闲痞重伤。八十年代中期国内一位著名的散打运动员被社会混混持械重伤。老爪的妹夫是某省著名的气功师,从与崆峒派,据说发力后单手可将玻璃水杯捏碎。后因商务纠纷与人理论时,被一记铁棍击中腰部,当场跌扑不起,至今还留有遗患。本地一位高大威猛的老**驾车被kb分子围劫,在一片混乱氛围中竟下车与其争论,被人自耳根处一砖拍倒,不幸身亡。
历数造成以上种种惨剧的原因大都是被伤害者对于突发侵害的估计和认识不足或根本没有意识,更没有事前相应的准备,丧失了自身固有的优势,导致不利局面发生。如前述政委夫妇本有两名专职警卫,当晚一人擅离职守外出,另一人当时正在保姆房内行苟且之事。那位女公务员是因为发现小偷后硬要拉去派出所,被一刀扎在颈动脉上。那位处级领导更是因为相信了歹徒出示的仅有一个红印章的假证件而束手就擒。而在同一起kb事件中,一位女士在私车被围、车胎被扎的情况下,硬是开车冲出险境幸免于难。
对于侵害防范要尽量不给犯罪分子创造实施犯罪的环境和机会。也就是在日常生活里预防在先、防字当头。例如在人员密集场合时多注意周围人群中有无举止可疑、行为异常的人或人群;遇到酒醉者、斗殴场合不围观、不鼓噪、尽量避让;尽量避免行走于陌生或者是光线昏暗的路段(特别是女性更应注意避免衣着暴露);路途中不贪恋不义之财;财富不外露等。其次,遇到危险因素时应当努力规避和化解防止矛盾升级和激化,或者力求将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与敌交手多会出现损伤,故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上策。只知道用拳头去防身的人即使一时胜了充其量也是胜在匹夫之勇,懂得用心智去化解危机避免无谓伤害的人才称的上是保护自己的行家里手。
当然有备无患并非都是智慧化解和嘴头功夫。在规避无效的情况下则应尽可能充分利用环境和法律范围允许的一切可利用的物品去反击对方。需要还击时就应当注意掌握几个原则。防身自卫术的理念不赞成使用空手与对方搏击,有利器在手比赤手空拳还击强100倍,一般受害者大都处在敌众我寡、或者力量对比较为悬殊场合,(如果被侵害的对象是女性时更是如此。)因此要想有效的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最好不要两手空空的去应对各类突发侵害事件。日常尽可能携带些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防身器械例如辣椒水、短棍、防刺手套等,这些工具平时携带虽然累赘,但遇到不法侵害时都是最有效的应对手段。即使手里一时没有称手的东西也可以就手製做,一根普通的烤羊肉签可以瞬间改造成防身的有效利器,一个打火机加一瓶杀虫剂则可制成小型喷火枪、一双结实的袜子套叠灌入浸湿的沙石拧紧固扎便可以对人重重一击等…万物皆武器是防身自卫术最巧妙的护身法则。只要记住了这样法则,身边的防身物品可取之不尽。
1994年“千岛湖事件”中三个歹徒仅靠一把散弓单q和一些普通刀具,硬是将24名台胞及导游共四十余人逼下船舱浇油焚烧至死。这个事件单从防身自卫术角度看极有研究和借鉴意义:如果在自己和家人及他人确系受到不法侵害,严重的后果可以预测和已经显现时就应当拿出十倍百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奋力反击博斗,即便是敌众我寡也要拼个鱼死网破!可惜类似情况前年又不幸重演,某粮油店主全家4人被歹徒纵火烧死在屋内;另一家6口人被歹徒用砖石杂物当场砸死5个。不仅是这两例,所有见诸于报端的惨痛伤害事例99%无见反抗脱身的报道,让人痛心不已。
在避免暴力伤害的还击同时还应当力求避免触及和挑战法律底线,即使险境中求生时也应保持有沉着冷静的头脑和良好的心理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多学习一些相关法律知识,如正当防卫的条文和相关细则,FB、GL、法律不公这样的抱怨、牢骚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拯救不了自己。
防身自卫术的核心理念提倡的是常备不懈
一个人做到意识和技能上的防范不易,能做到居安思危的警钟长鸣更难。但你只要记住如果今天没有像昨天那样做相应的防范,那么以前不管是数日、数月甚至是数年的努力都等于零。因为不法的侵害今天就可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你的妻子、孩子和父母正在用祈盼的眼光看着你……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