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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非要赶尽杀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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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    郑州市民吴伟春因在钥匙链上随身携带一把小水果刀,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行政拘留3日。对此,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我的小水果刀是从正规合法超市购买的,怎么突然成了管制刀具,并因此身陷‘囹圄’?!”
     吴伟春是河南万庄化肥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吴伟春说,他在大街上正走着,一穿便装的陌生人忽然拦住他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证件说“我是洁云路派出所的”,让他“配合一下工作”。说话间,陌生人搜走了他裤腰上挂的钥匙和身份证,接着让他上了一辆白色普通面包车,将他带到了洁云路派出所(现名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
     在洁云路派出所,他将自己身上所有证件都掏出来给交给警方,以证明自己不是坏人,希望警方能尽快让他走,别耽误了公司的会议。但警方人员不为所动。其中一名警官称他钥匙链上的折叠水果刀是管制刀具。他赶忙解释说,小水果刀是在正规超市购买的,如果知道是管制刀具自己也不会购买,更不会串在钥匙链上。随后,四名警方工作人员先把他送到情报室进行采血样、取指纹、拍照等;之后,将他送进禁闭室;再后,也就是当晚的7点36分左右,警方工作人员将他关进了二七拘留所。3天后,也就是1月30日上午9时左右,他被从二七拘留所放了出来。
     “3天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足以让我刻骨铭心一辈子。”吴伟春说,“我钥匙链上挂的这把小水果刀是不久前在郑州供销第一分公司左右邻超市购买的,那是一家合法正规超市,因觉得水果刀精美体积又不大,所以串在钥匙链上。自己从小到大遵纪守法,怎么就因为这把小水果刀成了‘阶下囚’。”

  吴伟春在同一超市再次购买的同款小刀:刀身长63毫米,刀鞘长95毫米。小刀的说明书上如是写道:“材质优良,设计独特,外形美观,体型小且特有塑料刀鞘,外出旅游等携带更加方便安全。适合各类瓜果、蔬菜、薯类削皮等。”

  针对吴伟春及个别知情市民的不解,郑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周新发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火狗、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火狗、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按照公安部发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中的第3项:“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属于管制刀具。吴伟春所带刀具完全符合这一标准。

  周新发表示,警方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盘查时,发现吴伟春随身带有刀具。警方对该刀具进行鉴定后认定其为管制刀具后,遂对吴伟春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警方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错。

  对于吴伟春质疑警方工作人员穿便装盘查路人一事,周新发表示,警察办案时可以穿便装。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崔伟龙律师指出,按照警方的认定方法,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刀具都可归类于管制刀具的范畴,包括目前各大超市大量销售的系列菜刀也都可以归类为管制刀具。这就意味着市民在购买菜刀、水果刀及其他各类实用刀具回家的路上,很有可能面临来自警方的法律制裁。警察的这种权力一旦被滥用,的确会让市民感到人人自危。

  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陆咏歌认为,市民在不知情、没有恶意的情况下误带管制刀具,警方应以教育、没收管制刀具、纪录在案等方式来处理,而不是轻易的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陆咏歌说,如果当事人对警方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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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拘留所是要消费的!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0-1-2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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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2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tc是个奇怪的地方,某些地方直跳都能公开发售,某些地方水果刀都能拘留你三天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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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2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时候都有风险,更何况自己不占理带着管制刀具。p民知法懂法守法不能百分百平安,但是p民违法只会死的更容易更惨。还是多学法。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12-11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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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2-2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种走极端的现象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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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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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正想发此贴
    老爪发了 俺省力 爪兄辛苦了{:4_126:}
    同时想说的是四川等几省区2天内连发地震
    如果身上多件求生工具,既可自救又可助人,这在国外是政府普及的常识!
    而吴的遭遇,让咱刀友们真的是不知所措
    情以何堪。。。。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7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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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不是说,只要交出这刀就可以从宽发落吗?”( ̄□ ̄)
    “皇帝怕你们‘哔哔’,死,是最宽容的发落”( ̄▽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6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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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6# 蚂蚁砂砾 是啊,同有此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2-2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曾经有一则消息说,某地出现了一起车祸,轿车起火,车主却因安全带卡住眼看被烧死,是一个路人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安全带割断,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拯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可是这样的消息除了我们这些刀友注意外媒体和有关部门根本没有没有加以宣传和正面引导,对一个事物不能客观、辩证的去认识这不应当是一个人性化法制化的社会所做的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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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坏事做尽做绝 不心虚才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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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2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曾经有一则消息说,某地出现了一起车祸,轿车起火,车主却因安全带卡住眼看被烧死,是一个路人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安全带割断,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拯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可是这样的消息除了我们这些刀友注意外媒 ...
    老爪 发表于 2013-2-21 11:16


    reaQme破窗器和安全带割刀一体设计,可并不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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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8-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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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2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826242
    发现没发图,搜个相关图上来,让大家看看啥样的刀导致刑拘。
    fbs001 发表于 2013-2-21 11:02
    别误导人哪,这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啊。。。
    一字之差,后果可是天上地下。。。。。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8-2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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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2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826242
    发现没发图,搜个相关图上来,让大家看看啥样的刀导致刑拘。
    fbs001 发表于 2013-2-21 11:02
    行政拘留可不是刑拘,两个天差地别啊。而且,不好意思地说,这把刀的确是够了管制刀具的标准了。我们这这也算是管制刀具。这不属于水果刀,的确算是匕首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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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此人准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在乎和JC穷横
    kuma5555 发表于 2013-2-21 11:04

    这个不一定,关键是看JC的心情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8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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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2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说的在理。套的上条款,看你七个不服八个不在乎的,就关你个三天。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7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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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JC目标很明确
    这位先生还是想想是否得罪了什么人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3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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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reaQme破窗器和安全带割刀一体设计,可并不管制。
    realjam 发表于 2013-2-21 11:42

    那个安全带割刀不怎么好用,而且刀没外露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2-21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特意留意了各大网站,都刊登了此条而且在网民中引起轩然大波,依老爪看,如此高的转载和关注度或许是好事也有其中寓意,习、李新政后,期待国人人性化的管理出台。那时便是刀友们值得庆贺的一天。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07:47
  • 签到天数: 38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特意留意了各大网站,都刊登了此条而且在网民中引起轩然大波,依老爪看,如此高的转载和关注度或许是好事也有其中寓意,习、李新政后,期待国人人性化的管理出台。那时便是刀友们值得庆贺的一天。
    老爪 发表于 2013-2-21 13:36

    但愿早点看到这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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