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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把刀

[娱乐放松] 在天朝,我们都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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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2-7 10:42
  • 签到天数: 128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2-25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不告官不究啊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6 10:5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几个回帖,让人哭笑不得,看来跟某些人交流有些困难啊。开玩笑的我能接受,那些说吃药的,真是文盲加法盲啊,能看明白我的帖子不?啥是违法啥是犯罪?啥是追诉时效?别没事自己吓自己。本来就是个娱乐帖,明白的 ...
    一把刀 发表于 2013-2-22 14:30

    这不是很正常。天底下的人都一样有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26 13:26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2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玩笑而已 楼主莫多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7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事您都做过的话,能不能说一下您是怎么从里面出来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25 20:48
  • 签到天数: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2-27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干害人的事,何罪之有?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12-9 10:19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2-27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替谁说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这样的人到了美国就是良民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29 13:5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8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少一个演艺圈,{:4_12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29 11:37
  • 签到天数: 9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1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的一手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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