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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探讨] 如果你听到有人喊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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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亮 于 2013-2-23 13:29 编辑

最近在看一些案子,想到一个场景,大家探讨一下啊,纯假设而已:

有天晚上你一个人在路上走着,突然听到路旁花圃中有个女人在喊:救命啊!强奸啊!~~~~~
这时候你肯定会上前查看了,结果看到花圃里面有个男的将一女的压倒在下面……(此处省略100字)
那个女的一边挣扎一边喊:救命啊!强奸啊!~~~~~~~~~~
这时候!好吧,咱就不说你身上刚好带了刀了,这个要是用刀捅了就真说不清了,就说当时你看到地上有块石头,于是你捡起石头上前往那哥们脑门这么一拍!刚好就这么巧,一石头把人拍死了。
这不是GC,GC是那女的爬起来,尖叫:你干什么?他是我老公!!!我们打野战不行啊?

接着你肯定就得进橘子里协助调查了,这个大家都懂,问题是这样的情况,处理结果会是如何?能如何定性的?

PS:是讨论把人打死之后这件事如何定性,而不是说换了你遇见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23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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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23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不走没人的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3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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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2-23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察一番,拉开,用拳头砸,拉起女人溜。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经过都不翻供的话,主要女的承认喊救命强奸了,我本身主观是“打他致使其停止犯罪”,本身没有杀人故意,现行六类犯罪正当防卫可以无限防卫直接ko,结果主观认识错误,对方不是强奸,判过失至人死亡吧。另可能认定“女方尚未收到生命威胁应当现行喝止”给防卫过当,再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不过这个可能性小。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认倒霉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考虑女方翻供不承认喊救命,并且死者家属闹,那么就和稀泥判故意伤害致死,赔钱之后从轻减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过去喊一句,干什么呢!他要是不停下来,我就上去把他拽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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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2-2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拿出手机相机拍照录影,留下证据,然后抡起板砖开砸!{:4_12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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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2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那个女孩,让我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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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23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河东狮吼般的声音大喊一声:JC,干什么的!十有八九把他吓阳痿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10 报警 。询问警方应该如何行动?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2-2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经过都不翻供的话,主要女的承认喊救命强奸了,我本身主观是“打他致使其停止犯罪”,本身没有杀人故意,现行六类犯罪正当防卫可以无限防卫直接ko,结果主观认识错误,对方不是强奸,判过失至人死亡吧。另可能认 ...
    九天 发表于 2013-2-23 12:18

    好吧,你的观点是:过失致人死亡 or 防卫过当 or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2-23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失致人死亡,我觉得不太符合啊,用石头砸脑袋的行为本身是主观故意的,并且显然你砸脑袋的时候就预见可能会致死了,但是目的很明确,就是制止犯罪吧,所以不存在过失啊
    防卫过当,对强奸是可以无限防卫的,所以如果是真强奸的话死了也就死了,可是关键在于这个算一误会,所以能不能算正当防卫呢?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个我也不看好……

    另,这个女的又如何定性?能算过失杀人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110是王道,就算对方是罪犯,你也没权利动他一个指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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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23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距离他5m,
    放个二踢脚。
    十有八九把他吓阳痿了!开个玩笑。
    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拍,不然女的爬起来说抵抗了半天,被你这一拍给拍进去了。
    所以最佳处理方法是:拉开。
    起来!起来!不起来我呵你痒痒肉了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过当是按伤害来量的,主观出发点是制止犯罪,行为目的是伤害身体,这事老婆和其它家属肯定在公检法闹得一踏糊涂,所以多半就是定故意伤害,赔钱到位就轻判。
    男女在开放的公共场所实施性交,女的还呼救,本身就给旁人极大误解,并且有伤风化,其二人责任不可推卸。当事人在认为有现行强奸发生时,没有观察确认或先行口头、徒手制止,直接使用钝器打击对方致命部位,除去量刑轻重来说,定伤害已经对他够意思了。毕竟死者不是拿着zd正要引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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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23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楼 容易歪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的不够罪,常理来说这种呼救与引起警民救助有直接关系,但被与打死不能说有直接因果关系,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总体主观,就和秘密窃取行为一样,同样的瞬时主观,甚至同样的窃取行为,但有非法占有目的才是盗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23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到救命过去看,一男一女正在蠕动,女的喊强奸,你就喊“放开那个女孩有什么事冲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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