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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3-7-24 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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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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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韩庄刀手 昨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对“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实施生活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妥善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决定对受灾群众实施过渡安置期生活救助。通知中指出,将为地震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发放标准为每位遇难者5000元。同时,《通知》中还指出,将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进行临时生活救助,包括发放补助金和救济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救助期限为6个月。为因灾导致的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提供600元基本生活费,补助期限为6个月;对孤儿按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1130元、散居的每人每月678元的标准执行孤儿基本生活费。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35元的扶助资金(父母各135元),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10元的扶助资金(父母各110元)。对因灾房屋倒塌和严重毁损无房可住的农户,给予每户2000元的自建过渡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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