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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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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剑道的道德基础
①(这一章的前二节可能有些晦涩难懂,如若一次难于理解,可跳过去,慢慢回头再读。但就内容而言,它是组成剑道的必备章节,其份量本也应占到全书的一半。)
一、 反思的道德
作为人性之灵魂的道德,既是历史的产物,又在哲学上反映为人类对自身的反省,由此而确立的人类生存的价值精神,构成了一个民族之文化存在的根基。
这一源自理性和自然的古老命题,在西方观念中,被归之为“绝对精神”的探索过程,它就如古希腊德尔斐的阿波罗神谕所说的“认识你自己吧!”发端于同一归宿。而在东方哲学看来,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也随之认识了人自己,因而,道德在这里,又客观地表现为一种外化的时代的实体精神。②(参见黑格尔《历史哲学》第一部“东方世界”之第一篇“中国”和“绪论”中的“区分”章节。)
随着自然的进化,“物竞天争”的自然法则,反映到人的生存利益的分配过程,就形成了规则。为了不在互相的争斗中毁灭,规则提供了它的成员们以充分的自由和发展的空间,人们在遵守规则中免去了“干扰”,在各种关系的协调中,相互和谐共处并获得最大的权益;同时,协调的整体,又使得社会资源的分配效率趋向于极大值。基于对这种秩序的尊重和畏惧,就产生出了最初的原始道德的精神。借助于上苍支配人类的神秘力量,在原始宗教里,人们往往由衷地将这种规则,寄附于对一种来自神灵之权威的感情的膜拜。虽然它的反映总是滞后的,而且人和神的最后的分离,又历经了漫长的岁月,但是,一个民族对此的最终选择,既体现出了她的与物质社会发展相应的文明,又本质地展现出了该民族之理性精神的轨迹。
当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屹立在由各种历史的积淀和世界的最新文化支撑起的平台上,面临着一场重大的历史性变革时,我们每个人,或许都能感受到那种浪潮对传统道德的强烈冲击。出现在当前的各种道德现象,直面着人们的追寻和心灵的困惑,与此相应,在时代天平的两端,也出现了剧烈的震颤和徘徊。一边是面对着诸多对于自然、财富、政治和权利等资源的分享所形成的全新的碰撞,人们在呼唤着一种新的理性;而在天平的另一端,稀缺的“信用”,正在向经历过长期折腾,以理想主义、频繁的政治运动和大一统的资源分配方式建立起来的道
德的金字塔,发起全面的冲击,其势如暴风骤雨,原有的敦厚、善良、温驯和本分的传统道德,在迷惘中痛苦地挣扎,企求重新能寻找到一块安定的绿色的天地。
在初级阶段的现实回复到人们生活着的世界,当那些概括性的形象思维和感情式探索,让位于理性的思维之后,这种探寻,总算有了终结。人们开始从以往一度被抛弃的诸多结论中,又寻找到了道德的自然的本性。当然,对这种由“否定之否定”和历史的遗迹交织而成的时空的选择,会充满着痛苦和艰难的抉择。
在行为学看来,在由众多“社会人”构成的社会中,人们做任何一件事情,不论其动机如何纷杂,无不都是遵循着不同的文化精神,并以其背后的伦理构建起的理念支配着行为的全部方式。无可置疑,在文明社会中,从总体而言,每一种行为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然而,与这种差异相比,更为重要的是,在宏观上,各种道德现象通行的实际水准,又会以正、负反馈的形式反作用于社会的一切领域。因此,产生于自我净化的民众行为道德的自组织过程,在开放状态下,就既是一个天然的自发进程,又是受到外部环境主导、影响和约束的人工可控耦合。只是在它的调节失效时,基于非线性过程,道德又会进入“自催化环”,从而偏离原有的稳定吸引中心,而走向无序和混沌。就像历史上发生过的许多重大变革一样,常常也都会伴生有此类传统道德的从新组合过程。困难的是,此中人们不光要接受成果,继而引发出来的种种始料不及的“异化”,也会逼使人们在现实的生活中遵循新的路径。然而,即使如此,在它的悲剧式的潜道德意识与行为相悖的分离形态之中,也往往又会预示着一场新的残酷的选择和新道德的壮丽的日出。
为此,我们没有理由要去苛求现存的道德,如同兰德曼在一九一三年就早已平静地指出过的:“并非所有的自我塑造,都是由于人对自己具有意识的或潜意识而发生。他常常为外界所驱使,而不是自我决定。甚至当他自认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动机时,他的行为实际上也常常是来自于另一些完全不同的刺激。”进而,他又在谈到这一偶然的非决定论结局的原委中告知我们:“在中世纪焚烧异教徒的行为,曾被设想成是对他们的灵魂的善良的关切,但是,难道其中就没有贪婪和虐待狂的因果吗?——一个思想的每一次实现,都包含着在原始的思想中还没有明确规定的进一步的成分(上帝创造了黎明,他吃惊地发现黎明竟然是如此美丽)。像实际存在的事物一样,这种成分依附于发展的规律,在时间的进程中,它必定具有新的意义;同时,它最后实际上可能代表着原初的概念和事实的正确的对立面。”①(《哲学人类学》未夏埃尔·兰德曼著,上海译文出生社1988年12月第一版第8页。)这一大段精彩至极的描述,可以让我们回忆起“文革”和许多政治运动的经历。如今的基于经济变革的道德现象的发生,也显然大体上不会跳出这种规律设定的区间。
不仅如此,饶有趣味的还在于,和商品与人类的关系类似,在宏观条件下,社会道德也以交换为存在的前提。如同服从供需过程一样,对它的解析最终也遵循“蛛网定律”,只不过它是以更为严谨的连续函数的“旋涡”来完成这一不可逆过程。
值得庆幸的是,当时间之矢将我们从共同创造的集体财富中分得一份财产的分配方式,转换成契约式的领取报酬的权利时,上述演变,无疑揭开了中国历史的划时代的一页。不过,这种过渡所产生出来的现实道德承继,却又呈现为另一种复杂的模型。前一种分配方式的实现,植根于一种假设的前提充要条件:准确无误的计划分配+公正的单位权利运用+本体行为努力付出的有效反映。出于系统趋向于沿能量消耗最小,而“势函数”获得最大的“能级”路径运动的普遍规律,人们的本能,总是愿以最小的代价去取得利益的最大化价值。由是,在前一种方式中,除了国家的认定和单位“领导”主持下的兑现这二种准法定形态,形形色色、各显神通的努力,就形成了实现财富的首要途径。可以想象,如果假设的充分且必要条件一旦失灵,或“能力”有限,在公平被削弱时,人们追求物质的努力将会是如何一副图景。可想而知,其所带来的行为信息的传递和交换,加于人们的观念上的“通信”所给予社会道德的形成过程,又会具有何等的决定性的影响力。
遗憾的是,这种规则的失灵形式,现已因计划社会的蜕变和脱胎的发育过程,而不可遏止地传承并扩至“法人”社会。在原生态和次原生态市场经济中,“潜规则”找到了她孳生发育的最佳湿地。前述分配的畸变方式,正以其无处不在的能力,夹带着相当的当量,从“潘多拉盒”里争先恐后地跑出来,并以“寻租”以及极端功利主义的自私,肆行于现实的商业文明社会。藉助于经济中的“乘数效应”和投入产出规律,这种模式的自复制过程,在我们的体制中创造出了如同细胞分裂般的速度和浸润模式。不言而喻,这其中,法制①(“法制”和“法治”不一样。其中一个是国家行为和社会秩序的制度化、法律化,包括立法、司法、守法和监督四个方面。一个是指相对于“人治”而言,依法治理国家,以民主制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社会构成形式。因而有法治社会和非法治社会的区分。就如同在一人为治的君主政体下,奴隶社会的汉膜拉比法典和秦始皇时的立法社会的存在,并不是法治社会一样的道理。——作者注)的不健全和道德教育的长期滞后及廉政建设的艰难,无疑给它的横行开创出了具有极小投资风险的领地。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一小部分人在极短的时间里“创造”出了极大的财富,并敛取和积聚了大量权势。固然,为建立现代化市场经济所必不可少的中产阶级和有产阶级是形成了,并且其过程所耗费的时间之短,也超越了有史以来的任何一个西方社会。但是作为对价,在另一头所集聚的却是大量的从国有企业中走出来,自谋生计的雇佣工人和失业群以及拥有上亿农民的进城产业大军。万物的相通,在这里表现得竟然如此神秘,和宇宙大爆炸的过程差不多的是,市场社会的形成也符合这一规律。就像宇宙中的“黑洞”吸收物质和光线的现象一样,不成熟市场形态中的“黑洞”,也会吸收精神和物质,市场的运行在这些硕大无比的质量附近,也会发生弯曲和变形。犹如在浩瀚、美丽的星际云旋涡中点缀着若干高密度的同样壮观的星云集群,巨大的场效应产生出了自己的局域性的不可抗拒的规则。可这并非是我们特有的现象。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后凯恩斯主义的创始人塞谬尔森,在谈到原始资本主义社会创立之初的社会形态时,曾一针见血地断言:市场最初总是由一些雄心勃勃的具有海盗式的脾气和“群众关系管代娘”的态度的人,以冒着不怕风险的巨大创造精神建立起来的。固然这在道德上可卑和令人恶心,但正是他们一手奠定了先进的资本主义的第一块基石,并以远远超过以往一百年的速度,使人类完成了一场生产方式的伟大革命。②参见(《经济学》塞谬尔森著(下)第161页和《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著。——作者注)。正因为如此,“二难”的经济运行机制所蕴育着的道德心态,也必然是矛盾的、对立的、排斥的,而其对于善恶正邪的认定,又必然显现为多元的,非对立的友好的共处状态。
这是一次真正的触及人们灵魂的大渐变。在道德的痛苦之后,它带给人们以一种深深的内省和启迪。本来规则的意义,是为了保障讲规则的人可以得到比不讲规则的人更多的收益,作为对违规的惩罚,他们应该承受利益的流失。从普遍性来说,社会中的制度,旨在使人们从长远看来,其道德性的行为能比不道德的行为获得更大利益。然而,社会实践从来不可能在理想控制状态下发生。更何况我们的蓝图并没有清晰的理论,而是摸着石头过河,始终在走一步看一步地前进。这样,在一种基础制度的全面转型期,当旧的和谐遭到了破坏,而新秩序大厦又仅是一片未竣工的工地时,就有可能会出现不道德的行为既受不到先前旧制度的惩罚,又受不到新制度的有效制裁的“非规则时期”。如此,在较为普遍的层面上,不道德的行为,如同在旧时的“天桥”,就会有可能比道德行为能产生更大的收益。如果这种状态是短时的,人们会因为正直善良的文化惯性和希望,自觉地予以抵制;但如果这种不道德现象能够获得更大收益的现状,持续不减,甚至是十年、二十年,迫于生计,人们就会逐渐改变自己的道德态度,而以各自不等的屈从投向世俗。及至道德自组织过程的“负熵危机”导致“制度”紊乱时,可怕的道德危机便会必然地应运而生。当然,谁也不至于笨到要去指责自已的国民;但也并不难发现这一问题的主要症结;况且,这也更不是任何社会过渡形态都要必然地发生的、惟一的、排它的、无可选择的因果律。我们知道,道德虽然是一种非功利主义的人性,却正如我们在前面已分析过的,它却有着深刻的功利分配的渊源。假定社会不具备这个“规则”的前提,当其中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低迷于不道德行为带来的期望代价风险时,那么不道德的行为就会自然而然地泛滥成风气。反之,只有当人们在讲道德时,能比不讲道德时获得更大的期望收益时,道德才会成为人们追逐的目的行为。①(这一思想的表述可详见《读书》第57页,2000年第7期姚德年《信用危机与道德的功利性》和塞谬尔森著《经济学》(中)第356页 “几句关于福利经济学的话”。)众所周知,当前,在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与现代物质文明,正在经受着有史以来的最为广泛、强烈的撞击;当代多元价值社会面临的价值混乱的危机,也正使得每个人自觉或不自觉地都在思考着生活的新的规范模式。
但是,必需要指出的是,不道德行为的社会本质属性,显然是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瘟疫,因而必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所唾弃。不可抗拒的到是,原始市场经济社会初期带来的浮躁,必然难以避免地会形成带有结构性和体制性缺陷的道德现实,这也许是与对不可逾越阶段的补课相对应的一种道德进步的必要成本。遗憾的是,作为实践,个人只能达到他们的有限可控范围。因而,国民们如何在奔波于谋生的同时,既主动融于现代文明,又能正视现实,追寻道德的发展主流,传承民族的优秀伦理,正确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养成具有现代人格的人的意义,就显而已是远远超出了个人修养的范围,而成了一件民族生存模式的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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