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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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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刚打电话问过,信息拿来共享一下:
有证再签者只需要提供通行证原件和一张2寸的白底彩照~~~
如果是委托代办则需要再提供代办人(也就被委托者)的身份证~~~
更详细的再引用一下小哈的原信息,呵呵!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新址位于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迎春路路口),周围交通也相当便捷:地铁2号线上海科技馆站(3号口),隧道四线(区间车),640路,东周线,申陆线,936路,794路,983路,815路等等。
窗口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
电话总机:(021)68541199,咨询电话:(021)28951900,监督电话:(021)68547109;邮编:200135。
3.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
4.申办手续
i)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上海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ii)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可免交);
iii)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完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特定身份人员在通行证有效期内再次申请,可免交单位意见。
5.入境有效期
一次入境有效访问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7天;
二次入境有效访问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每次停留期为7天;
6.申请人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委托亲属代办申请。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7.收费标准及依据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手续费5元/人次。
[ 本帖最后由 dateran 于 2006-1-18 16:5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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