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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听闻最近又有很多车被砸窗了,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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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14 20:00
  • 签到天数: 112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0-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住小镇,小地方,每年下半年过了中秋节至春节这段时间都是入室盗窃和砸车窗盗窃高发期,最近有听闻周围不少人的车窗被砸了,犯罪分子假装看手机低着头其实是看车内有没有可偷的东西,作案很快,为了避免被砸,我自己的车也没有贴膜,后备箱的遮阳帘从买了车就拆下来了,车上什么也没有一目了然,侥幸,还未被砸过,为什么这种犯罪行为就屡禁不止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4 23:5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0-6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住县城都没听说过有这种事啊,去年年底听说有维狗在街上抢包,我半夜出去巡了几次,妈的,满大街都是人在找维狗。。。

    点评

    要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治安会好很多,现在大多人人自保,见义勇为不说,防卫过当都得自己负责,没办法啊,法律让坏人钻了空子  发表于 2013-10-6 14:1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7-10 00:01
  • 签到天数: 126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0-6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案代价小呗

    点评

    一语中的,这就是为什么抢包,偷自行车,入室砸窗的屡禁不止,法律压不住他们  发表于 2013-10-6 14:1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0-6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以为又有造蠢货运动了。车里不能放贵重东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29 22:05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yy一把,窗子玻璃内还有金属丝,一旦断裂就触发报警,当报警触发后,车钥匙没有在车内,将会射出金属丝并高压放电。
    后yy一把,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这样车主是违法的。因为歹徒砸窗偷盗行为,不足以致死,并且他的罪责应该由法律制裁,而不能因为车辆的防盗系统而将其惩罚。
    最后在yy一把,我咋觉得中国的法律法规特别和谐呢?

    点评

    007的车吧。以前罗纳尔多的车被盗,很快找到。卖辆迈巴赫丢不了。有钱才有优势,世界就是这样。  发表于 2013-10-7 12:0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4 00:35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6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的靠修正法律和放宽防卫过当也是有弊端的,也许有些人把身材瘦弱但罪不至死的小偷能打死,但碰到更罪大恶极的杀人重犯却吓得抱头鼠串,犯罪人的命运完全掌握在防卫人手里,会凸显其他社会矛盾。

    点评

    说得好,防止犯罪,不应该是靠犯罪进行时的风险来阻碍犯罪。而是应该用犯罪后果的威慑力来阻碍犯罪。  发表于 2013-10-7 12:56
  • TA的每日心情

    2014-6-4 13:09
  • 签到天数: 13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7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1-30 08:44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0-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要把全世界的人口比例和砸车窗的比例计算一下?
    看是不是这里更和谐一点?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14 09:23
  • 签到天数: 11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7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ric0520 发表于 2013-10-6 23:42
    简单的靠修正法律和放宽防卫过当也是有弊端的,也许有些人把身材瘦弱但罪不至死的小偷能打死,但碰到更罪大 ...

    要看赋予人民什么权限。文革时期治安部门行动很少,碰到小偷大喊,全街道都出来带家伙当街暴打,,还要游街示众,落到镇流委员会手里更没好受的,甚至按反革命批斗公审镇压,都没人想过追究打小偷的责任问题。夜不闭户。那年代没没拉兹和黎叔那样手艺,甭想当“佛爷”。现在河蟹时代拿刀子顶着翻女人的包,tm还有脸当小偷,照过去师傅扇他50耳帖子。什么行业都tm不要脸的吃香。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2-11 18:33
  • 签到天数: 71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0-7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段时间我老丈人过来,晚上把车停路边了,半夜2点多被砸了,手机报警后过去一看,边上一辆也被砸,东西扔一地,真心没贴膜 车里也没啥值钱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2 23:08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0-7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律例,说好听点就是维稳,说难听点就是和稀泥,只要别出大事就成,根本就不是保护守法者,惩治违法者,奖惩无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4 00:35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7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鱼 发表于 2013-10-7 12:22
    要看赋予人民什么权限。文革时期治安部门行动很少,碰到小偷大喊,全街道都出来带家伙当街暴打,,还要游 ...

    其实这些也和社会风气有关,如果像以前那样做了坏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我想即便现在有人作恶也不会那么嚣张,夹着尾巴做人,起码不会做坏事还不觉得羞耻。但现在的口号是笑贫不笑娼,这些坑爹的话还真的助长了多少2B拿作恶还当个性的事啊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12-29 21:39
  • 签到天数: 10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张A4纸,写上,车内无贵重物品,如需挪车,请致电:135 XXXX XXXX

    点评

    遇到绑匪可咋办  发表于 2013-10-9 11:04
    遇到绑匪可咋办  发表于 2013-10-9 11:0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9-28 11:31
  • 签到天数: 20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0-9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nldr 发表于 2013-10-6 14:05
    我住县城都没听说过有这种事啊,去年年底听说有维狗在街上抢包,我半夜出去巡了几次,妈的,满大街都是人在 ...

    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13:53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0-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民风彪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3 18:41
  • 签到天数: 7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0-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犯罪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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