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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山飞渡

[咨询探讨] 南京护士被打视频有造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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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10-21 21:00
  • 签到天数: 29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3-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巡视组应该还在南京吧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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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山飞渡 于 2014-3-2 17:07 编辑

    我和我的司法部门的公务员老婆进行了一次讨论,觉得还是要严肃处理打人者,这个严肃处理,可能要大于对普通人的处理,这样才能狠刹这股仗势欺人的官僚作风。也好体现一下习主席的决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官不是好当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俩老夫妻的正智生活算是完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0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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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飞渡 发表于 2014-3-2 16:48
    好,我们拭目以待。

    视频证据被改
    病例证据被改
    操作媒体忽悠
    还有专门帮腔的
    估计没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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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的事情只有双方当事人最清楚别费口水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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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3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问题要抓住主线,反正官员打平民,患者家属打无相关护士是一定的。
    就好比再怎么分析汉族有否对不起维族,民族政策有瑕疵否,也不能说昆明事件有道理。
    底线,底线。
    从尧舜禹汤起打人总是不对的。
    不要社会进步了底线倒是模糊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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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3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字数字数字数你妹

    本帖最后由 realjam 于 2014-3-3 13:06 编辑

    好像没有人为打人叫好的要求减轻追究轻判的。说明大家对于这个底线并不模糊。
    不能说分析民族矛盾,政策瑕疵就代表力挺昆明事件,为暴力恐怖袭击叫好。事件和矛盾两个都是客观存在,互相不能遮蔽。
    再者对于各执一词的罗生门,如果探寻真相就被扣上支持打人者帽子的话,何来底线?
    难道就是只要一看打人者是您这样的有钱人,别废话,重判!这就是主线?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3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已经事实上被和谐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0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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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知道是真不明白还是装不明白


    有些人的行为应该重判,难到就因为有钱就不给重判?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0-28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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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jam 发表于 2014-3-3 12:57
    好像没有人为打人叫好的要求减轻追究轻判的。说明大家对于这个底线并不模糊。
    不能说分析民族矛盾,政策瑕 ...

    涉事者是政府公务人员,不是什么普通富人。普通富人很少有能力堵媒体嘴的。
    公务员系统的若涉及刑事和民事问题,从重判决我觉得没什么不对的。反倒是若干先例,停职之后没多久复职,升官的不在少数。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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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南京护士被打视频有造假可能。

    sonet 发表于 2014-3-3 14:26
    涉事者是政府公务人员,不是什么普通富人。普通富人很少有能力堵媒体嘴的。
    公务员系统的若涉及刑事和民 ...

    法律中有加重定罪量刑的规定。我讨论的前提是依法。
    特殊身份就一定加重?一定减轻?依法。媚权媚贵不对,仇官仇富也是病态。要不公职人员闯红灯别人罚200罚他500扣10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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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应该从重, 就算他倒霉也没办法, 按章程党员这个时候也理应牺牲个人利益保护群众利益, 就算是群众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吧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0 23:31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3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jam 发表于 2014-3-3 14:52
    法律中有加重定罪量刑的规定。我讨论的前提是依法。
    特殊身份就一定加重?一定减轻?依法。媚权媚贵不对 ...

    仇官仇富资本主义也有, 应当先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不消除恶因没办法压制恶果, 中国人不是天生病态.
    舆论倾向于保护弱势一方没啥质疑的, 只要不是被对立面操控的话.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0-28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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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jam 发表于 2014-3-3 14:52
    法律中有加重定罪量刑的规定。我讨论的前提是依法。
    特殊身份就一定加重?一定减轻?依法。媚权媚贵不对 ...

    假设法律条文规定,犯了某项错误,判处6个月到2年有期徒刑。公务员如违法,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我觉得是应该的。如果规定闯红灯,罚款200元到500元,扣5分到10分。那么公务员闯红灯罚款500元,扣10分,我觉得也是应该的。
    有句话叫矫枉过正,但事实是不过正能矫枉吗?为何很多人有与我类似的想法,很简单,非常多的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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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sonet 发表于 2014-3-3 21:09
    假设法律条文规定,犯了某项错误,判处6个月到2年有期徒刑。公务员如违法,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我觉得是应 ...

    那解决之道应该是加强执法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其受到应有处罚。
    法律应体现平等、公平、公正、正义 。如果他利用职权来犯罪,或者职权加深了其犯罪事实的危害或者影响,那么因为其身份加重定罪和量刑是合理的,这点体现在刑法中,权责相当。在很多时候人的角色并不单一,在他行使职权时他代表公权力,但他处于被管理的时候,他仅代表他个人。他到银行取钱,是普通储户,可以贷款欠钱信用记录受损,他到商场买东西,是普通消费者,他在路上走,和其他路人一样享有道路全,平等的受交通管理法规约束同时也平等的受交通法规保护。
    当然,在这里谈法律意识是很奢侈的,大多数人只知道自己所谓的“正义”。美分党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0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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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dofcmu 于 2014-3-3 22:28 编辑

    视频要是不曝光,打人者被不被警方缉拿都不一定。

    现在还没审判,还不知道怎么个结果,就跑出来说不能重判,为时过早。

    要是判个死刑立即执行我也会觉得重了。但是有关部门说要说了要重判吗?会判刑吗?退一步说,打人者会道歉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18 05:34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哇哇~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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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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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3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adofcmu 发表于 2014-3-3 22:24
    视频要是不曝光,打人者被不被警方缉拿都不一定。

    现在还没审判,还不知道怎么个结果,就跑出来说不能重 ...

    你这些问题只能拭目以待。
    如果没有,我也会站在你这边谴责他。
    但是假想不会判,不会道歉,警方不理,自己树假想靶然后提升怒气值呢这是?
    因为不会判,所以要搞,判了,那是因为搞了,不搞肯定不会判,不判,你看,我早说吧。
    这么个逻辑?俄罗斯肯定不会出兵乌克兰,所以我要呼吁。你看现在出兵了,是我呼吁的效果,要是没出兵,你看,我早说吧,大家呼吁的不够哎,,,,,
    跑出来说不能重判,不是为时过早,是因为某些人概念有偏差,认为不按量刑标准而是以身份加重,甚至理所应当要超越法律重判,这已经脱离这个事件本身了。不得不对此研讨共同提高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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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4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在无忌上费了半天口水,在这边再说一遍我的观点吧
    1.女馆长打了护士两下,抓住胸口往外扽一次是可以认定的事实。
    2.视频没有被编辑,我是电视台的,这还是能看出来的。所谓说时间对不上的人,我想提醒你仔细看一遍视频,免得将来转个500次就够那啥的了。
    3.那个朱大夫也没有说视频被编辑,他说更严重的打人过程是在这个视频之前,被人剪掉了。
    4.朱大夫说男处长用膝盖顶了护士的胸口
    5.我很奇怪如果之前护士已经被暴打,为什么她没事似的坐在那里看见女馆长过来也没什么反应?
    6.医院第一次诊断说了6条,第二天将诊断改为了5条,去掉了脑震荡,将全身软组织挫伤改为了胸背软组织挫伤。
    7.医院在详细诊断时讲“截瘫”改为“脊髓震荡”并写上了希望患者配合(注意这个词哦)使用仪器诊断以便确诊。
    综上所述,我认为视频已经反应了全部事实。医生一方极大的夸大了事情经过和造成的伤情,使得这件事情变成了一个事件。女馆长固然可以拘留,那个朱医生足够因为造谣惑众判个半年以上刑期的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31 15:30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4 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lood 于 2014-3-4 05:56 编辑

    我宁愿相信李天一没有参加轮奸而杨女士是个妓女,对李天一进行了诬告

    还有动车相撞只死了35人,而且只是因为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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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ngyunfeng + 1 我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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