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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manxfile

[牢骚宣泄] 流浪的人与动物只有任人宰割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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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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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除了吃饭喝水睡觉排泄交配,其他不都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的事吗,人活着不就天天瞎尼玛操心吗,要都不操心了,也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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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3-31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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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8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人心啊  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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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汗
    2015-8-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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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3-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流浪汉牵这这狗到处“讨钱”,居民报警,狗悲剧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7-2-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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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3-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流浪汉,你会怎么想?如果你带着自己的宝宝遇到这个流浪汉,你会怎么想?如果你是管理者看到一个带着宝宝的人躲着一个带着狗的流浪汉,你会怎么想?如果每个人都想想别人怎么想,世界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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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2013-6-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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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manxfile 于 2014-3-8 23:01 编辑

    和谐社会是什么?难道只有正常健康壮年在职的人享有和谐?那些流浪的人,狗猫,儿童老人就没权利享有和谐?他们就不配在社会里正常生活?就要被鄙视被消灭?这个责任是社会的是官府的,靠个人你能救几个?我捡过流浪猫养,但外面还是照样一群一群的,谁有能力管?只有政府有这个能力,八几年改革开放以来GDP不是一直在增长吗?国人海外存款不是数也数不清吗?政府办公楼不是越盖越高吗?这事怎么就管不了?我就不明白,怎么就管不好?我觉得中石油一个贪污犯的赃款就够管这事的,国家老说发展发展,都发展什么?老提和谐和谐,都和谐了谁?发展得人人都有钱,人人却都没了良心?和谐得人人都成了看客,笑着看别人身上发生的悲剧。以上观点个人看法,不喜欢请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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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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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去找相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你也尽力了总比在这嘚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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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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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manxfile 于 2014-3-8 23:27 编辑

    我家房子让人扒过,找相关部门反映没人管,这两天没事闲的,就好瞎JB嘚啵,嘴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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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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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8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罐子不是开两会去了吗你让她给你往上面念叨念叨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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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行,别封贴就行{:5_181:}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8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as78lly 发表于 2014-3-7 14:43
    如果这个精神病牵着疯狗把你的孩子!!!给咬死了???我不知道???您又会说啥了???

    以上言论不针 ...

    这完全是有罪推定。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流浪汉是精神病,是或不是都需要专业机构的鉴定,不是JC能决定的;也没有证据证明狗是疯狗或患有狂犬病,而且这个已经永远无法证实了。
    每一个人,应该有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即使一个罪犯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享有。挪威那个小岛上的变态杀人狂最近还曾经在监狱里抱怨游戏机不能升级。听起来很让人气愤,但那就是人家挪威法律允许的。
    切换回本朝,他们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当街棒杀一个弱小的生命,那条标记着所有权和感情的铁链还牢牢牵在主人的手里,飞溅的鲜血、对生命的无情践踏和对弱势者的恣意欺凌让人愤怒得几乎无法言语。
    若真以孩子的名义,我们交给他们的应该是一个晴朗的天空、安全的涩会环境和与人友善的微笑,而不是这样灭绝人性的虐杀生灵、对弱者人格的侮辱。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9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草 发表于 2014-3-8 23:50
    这完全是有罪推定。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流浪汉是精神病,是或不是都需要专业机构的鉴定,不是JC能决定的; ...

    切回本朝!!!这句话很重要!这就是我国法律所允许!!!挪威的法律您看着生气!!!我国也有您看着生气的法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9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白草 于 2014-3-9 01:26 编辑

    对于本朝,我生气的是选择性执法和滥用权力。对于流浪狗,法律并没有赋予他们当街虐杀的权力,通常都是有专门机构收容,然后给出一定的时间由公众领养。有病的狗,无法处理的狗最后也会选择灭杀,但不是这样血淋淋的场面。
    出现这样的案例,一方面是执法者内心的残忍,二是欺负弱势者的无所依托。

    查了一下北京市的养犬管理规定,对于违规的处理有这样几条:

    第19条: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确认狂犬病的,依法扑灭。注意是确认的,而且也没有当街虐杀的指示。

    第26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提到了没收,没有当街虐杀的指示。

    第27条:对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又是没收,而不是当街虐杀。

    第33条: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7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对病死犬,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收容后有7日的期限,即使处理,也没有指示拖到街上虐杀。

    点评

    这个是地方性法规不代表全国  发表于 2014-3-9 17:32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9 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赞同有人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
    记得有句名言:
    起初他们追杀Communist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Communist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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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5-5-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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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3-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大家想想流浪汉已经什么也没有了就剩下那条相依为命的狗了,他把那条狗当自己的儿子一样,现在把他最亲的亲人也杀了哎,悲哀呀,我个人认为是不是应该把他们一起送到收留所在做打算好点。不要当街示众的打死是不是有点不人道,要是小孩子看了会怎么想怎么做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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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8-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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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3-9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as78lly 发表于 2014-3-7 14:43
    如果这个精神病牵着疯狗把你的孩子!!!给咬死了???我不知道???您又会说啥了???

    以上言论不针 ...

    如果倆字亮了。。。你能用假設把人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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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在天朝命很廉价,人命狗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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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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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9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冷漠的中国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3-9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ilencer 于 2014-3-9 21:14 编辑
    宝刀之刃 发表于 2014-3-7 23:01
    呵呵这能好好聊了,流浪狗是可以灭的,有一个美国节目 是介绍流浪狗的,美国帝国会吧没有拍照的流浪狗收集 ...

    貌似一段时间后没人领养还是安乐死。。。。



    我只想说,这样做我第一感觉是不人道,处理的不太合适,这种做法有待商榷。他们这样做会伤主人本来就很脆弱的心的。我个人觉得,一个和谐的社会,每个人的感受都会被照顾到的,也许是我太过理想,不过,这位既然选择和他的狗狗一起走天涯,在他们未伤人的情况下,处死狗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警察的解释是公共场合小学生要下雪之类的,但是可以把他们带到别处去啊。

    我说不清狗是否该被当街处死,但是,下学的小学生们要是看到警察叔叔当街杀狗,会怎么想?至少社会影响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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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9-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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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9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就没人说说这些个流浪猫啊流浪狗是哪来的???光知道谴责杀狗的,怎么就没人谴责抛弃这些狗啊猫啊的了?那啥,那些个爱心人士都去那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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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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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teamfril 发表于 2014-3-9 21:15
    怎么就没人说说这些个流浪猫啊流浪狗是哪来的???光知道谴责杀狗的,怎么就没人谴责抛弃这些狗啊猫啊的了 ...

    这只狗被杀之前有主人,主人就是那个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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