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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宣泄] 刀是工具,我是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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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1 00:29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1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unglehood 于 2014-3-13 08:50 编辑

    为什么要写这篇文字,这个需要说明一下。首先本座很长时间没有写字了,这个怪我近段时间都在忙于做手工活,文字方面确实是疏漏了很多。其次,自从我开始做手工以来,太多的人在形容我的作品的时候用了“凶器”这两个字。对于我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能做一些手工的书袋子来说,我的小作坊小产品实在离凶器这玩意太远。

    由于本座的死读书,读死书的心态影响;加之最近看到太多法盲在我的空间,微信上胡扯八道,为了做好一个公民的普法教育传播这一神圣的社会责任,俺决定今晚码几个字,和大家唠唠“胸器”,对不起错了,咱们谈谈“凶器”。
    “凶器”,根据度娘的解释,是一种比较让人费解的玩意,因为本国的橡皮筋法律定性问题,目前大兲朝法令对于凶器的界定分两个概念,其一,在犯罪分子行凶过程中使用的器具;其二,火狗,管制刀具等能够构成杀伤或形成威胁的器具。在这里要说一句,我所做的小刀完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从长度角度等多种条件考量,连管制刀具都算不上。
    下面咱们谈谈一些法案,法例当中所出现的凶器。
    案例一,伟大的推理办案片《七宗罪》当中的个案之一“暴食”,老戏骨凯文·史派西所饰演的凶手用威逼强迫的方式让受害人吃下了大量食物,最终导致了受害人肚子撑坏然后挂掉,在这个案子里,原则上来说便宜量又足的豆子罐头里的豆子佳肴算是凶器。
    案例二,因为看历史书入迷的因素,咱们聊聊明史当中的一个案例,明永乐年间有过那么几起小小倭寇作乱的事件。在我四爷的训斥下,当时很听话的日本大名抓了一批为非作歹的倭寇来请大明请罪,我大明骂了日本人一顿,然后让他们自行处置,当时的日本小头目在押着倭寇返回日本的路上嫌麻烦,将这批倭寇“蒸杀之”,且不论这档子事请在当时归不归大明管辖?大明律和大誥里有没有条例约束?那口大号蒸锅或者其他什么类似玩意是决逃不了凶器的恶名的。
    案例三,咱小小的时候看过的一部描写满清宫斗的什么电影。两个太监为了使某人死于非命且给仵作找点麻烦,先将受害者灌醉,然后用桑皮纸沾上水,一张一张的糊到那可怜人的脸上,那个人就挂了。最后仵作在出具验尸报告时为难了好久,这人到底是死于酒精中毒,还是窒息,还是什么原因?那些纸便是凶器。
    案例四,黑暗时代的欧洲常见案例,在那个一票职业文盲骑着马来回砍杀的骑士时代。有一种比较流行的对付非武装但有害于社会的坏分子的处决方法,当然个别私刑也用。找棵大树或者城门,一根绳子打个活结往人犯脖子上一栓,拉将起来把你吊死。这种简单易行,技术难度低的没谱的方式一直流传至今,最近一次比较出名的是挂掉了老萨,官方称为绞刑,民间叫做吊脖子,当中的凶器名为绞索。
    综上所述,要干掉一个人方法多种多样,凶器种类繁多,琳琅满目。甚至现在还有外诗云:“樱唇杏眼迷人醉,夺人魂魄只用腰”。在当今社会之下,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多年以来没有战争洗礼,国人渐渐的也失去了古时华夏的精神,早没了那种虎狼之师的杀气。看看当今的电视就知道,除了各种配对约炮的娱乐节目之外,就是在高丽棒子戏里没完没了的俊男美女,或者又是口蜜腹剑的宫斗片,难得有个抗日剧,各种高端兵器和半神共匪打得我们都奇怪,太君们那八年是怎么撑过来的?在这样的文化熏陶之下,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不要说古时那些“腰悬锦带佩吴钩,走马曾防玉塞秋”的书生气概,家里请客杀只鸡都靠机器帮忙了。
    至于山林为什么在下班之后玩点铁片子,不为其他的,只因为血管里还有那么一点点热气,还有那么一丁点喜欢刀枪棍棒的兴趣,可能只是因为我也是个快四张的老男孩了。

    在这里翻出上次建军节山林所写的歪诗,来缅怀一下古时侯的汉子气概:


    先秦重弩破铁衣,
    唐时玄甲战河西;
    岳家南宋御北狄,
    大明关宁第一骑。


    至于刀,我只想说一句,刀是工具,我是武器。

    附上干活照一张,聊作谈资,努力干活去。
    wifi0s0-107201071IMG_20140310_185913-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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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二筒不易 + 1 金刚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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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9 23:59
  • 签到天数: 27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3-13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器你好
    来喝茶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1 00:29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见 发表于 2014-3-13 08:53
    武器你好
    来喝茶吧

    喝你个大头鬼,因为肠胃的问题,我早上只喝咔灰。{:5_155:}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6 03:42
  • 签到天数: 76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3-1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不错,顶一个。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4-11-15 09:03
  • 签到天数: 44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3-13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莫不是玩场地现在转nerf的?
    口罩求型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15 09:51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3-13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句“于山林为什么在下班之后玩点铁片子,不为其他的,只因为血管里还有那么一点点热气,还有那么一丁点喜欢刀枪棍棒的兴趣,可能只是因为我也是个快四张的老男孩了。”深有同感,有那么几个人理解你就够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19 09:53
  • 签到天数: 53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3-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其实真正玩刀爱刀的大多都不是惹事的人!!!!

    点评

    严重同意。新酱去昆明惹事的那几个人都是不上刀友论坛的。真正靠打打杀杀混日子的连刀友论坛都不看一眼。  发表于 2014-3-13 11:20
    严重同意。遇事唯恐躲不及,怎能生事。  发表于 2014-3-13 09:49
  • TA的每日心情

    2013-6-27 07:5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1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可以解决你。

    历史从来都是暴力的,忘记历史的教训会付出惨重代价的。

    主席都说过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以暴制暴 以死捍卫自己的权益 毫不退让 才能在这世界上获取最大的利益

    至于真善美的乌托邦 还是等世界大同了再去追求吧

    美国宪法:“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天朝只能够“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20 09:57
  • 签到天数: 16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3-1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刚狼,你早早早早早

    点评

    猫头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  发表于 2014-3-13 10:4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5-30 23:29
  • 签到天数: 98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3-1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写的着实不错。如果要禁凶器,那么,要禁的太多了。多到不可胜数,多到不必过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22:54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1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局座你好,局座辛苦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8 07:05
  • 签到天数: 45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3-1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有点血气!有点热气!有点正气!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1 12:46
  • 签到天数: 82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3-1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不错啊,帮顶~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2-5 08:25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3-13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管制的百姓的爱好,暴力分子一样可以找到杀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1 00:29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敢當 发表于 2014-3-13 09:30
    楼主莫不是玩场地现在转nerf的?
    口罩求型号

    老兄的意思是说BB?家里有但是从没机会场地。
    口罩是3M6200,便宜量又足,滤棉可清洗重复使用,干活碰到贝类,木头打磨的时候效果很好,然后看起来很骚包{:5_173:}。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9 16:39
  • 签到天数: 76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3-13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常见的凶器板砖咋没人禁止.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3 18:43
  • 签到天数: 31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3-1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足球运动员可以一脚把普通成年人踢得内出血,甚至当场踢死。
    职业篮球运动员可以一掌打折普通成年人的脖子。
    那些搞自由搏击和拳击泰拳的,空手杀个普通成年人真的比杀只鸡还容易。
    一个司机喝醉了酒可以让20多辆车追尾。
    普通人就不危险了吗?普通人也可在楼梯那里轻松把另外一个普通人推到楼梯下面,普通人在家里把垃圾袋从窗口扔下去也会造成血案!
    难道,难道我们要禁止国人锻炼身体?难道我们要禁止国人习武?难道我们要把全民的手和脚都没收?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8-15 11:30
  • 签到天数: 17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3-1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脑袋上戴的劳保用品都多少米买的,我也想弄面罩和隔音耳机,推荐个牌子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6 08:0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13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愚民和削弱人民意志都历朝历代必修课。
    外来的朝代、本土的朝代、封建的、先进的三个代表都这么搞。。。
    到今天还能有这些刀友几不错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1 00:29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sley161 发表于 2014-3-13 11:15
    楼主脑袋上戴的劳保用品都多少米买的,我也想弄面罩和隔音耳机,推荐个牌子呗

    面罩是3M6200;耳机不是隔音耳机,水货索尼,我干活的时候喜欢听音乐,以音乐平衡噪音。不过淘宝上的抗噪耳机也不少,总共400上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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