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knif365d

[心情分享] 做好人好事不是总会感觉快乐!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1-11 19:23
  • 签到天数: 65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8-6 23: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lyer_jhm 于 2014-8-6 23:34 编辑

    狗喂点吃的尚且会摇摇尾巴,这种人就不值得救。第一次不知道,救了,就已经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以后离这种人远点,说不准哪天反咬一口。

    点评

    谢谢兄弟提醒,以后会注意的。  发表于 2014-8-6 23:3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26 16:26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8-6 23: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那个同事保持点头之交即可。

    点评

    是啊,说得很对。  发表于 2014-8-6 23:41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6-27 12:2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8-7 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善举发自本能,这一点最重要!!因为彰显了你的真善,厚德 ~ ~
    其它所有傲慢、偏见、无知、冷漠…都只不过证明了他们的素质之低下。
    心中不平、愤懑、困惑之时,不妨想想特蕾莎修女所言
    如LS兄弟所言,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其实通过短短一件事看透一家人 也算是收获了

    其次,手机泡水损坏通常都能修复,液晶屏一般不会损坏,换主板和电池比买新机还是能省不少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啊!!!
    作为刀友,正直善良、满腔热血,自是没说的;不过要加上冷静、理智和智慧,方能更加完美  您说是不 ~ ~

    点评

    谢谢兄弟。手机估计是至少要换主板了。现在插上电源一点反应都没有。有了大家的开导,心情已经不郁闷了。 我也是户外经验不够丰富,要是手机放在一个防水的腰包里也不会有事。户外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第一  发表于 2014-8-7 20:0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7 06:06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8-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品茶客 发表于 2014-8-6 23:06
    我19岁那年假期,和另外仨同学去一个农家乐玩,那家农家乐是卖很好吃的葡萄的,我们吃饱喝足了就想去旁边清 ...

    对这种人就要老死不相往来啊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26 12:1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8-7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人好事!敬佩!确实理解楼主被那一对冷漠父子的行为弄的郁闷。热情热心就这样换来冷淡冷漠的。

    点评

    也许每个人对于危险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说不定他们并没有觉得当时有多危险。  发表于 2014-8-7 20:0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8 23:09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8-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就做了 对得住良心就好  
    特别是不要在之前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期望其他人会有什么反应

    点评

    是啊,说的对。  发表于 2014-8-7 20:0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4-14 01:54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8-7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要太在意,就吃亏了。
    多数情况下,这种家庭养出的孩子,是少有好结果的。

    这事,图就图个心理舒坦。即使救得的是条野狗,又与它何关。
    自古是痞子家庭出良将,市侩小民多断肠。
    盗拓尚且讲忠义,说商贾趋利也不及这屁民如狗。

    一个人做的任何事都会对他自己有影响。
    一次昧良心记几年,两次昧良心记几天,三次昧良心,就影响他一辈子。

    有个有意思的事,零几年的时候,我在中关村买MP4,然后当时有个售货员,在我买完机器之后推荐我去贴膜,然后开始说这个是日本的那个是美国的,多少多少钱,我选了一个弄完之后,她开口就要尼玛40块。那时候才多大,一般贴膜都是5快10块的。但是我买了,而且让她给我开40块的店铺收据。
    因为当她跟我要价的时候,不管是负责贴膜的还是周围店里的人,看她的眼光都不一样了。
    我给钱的时候,售前的小弟还愣了一会。也不知道他是觉得我S B 还是怎么地。
    但是我是挺高兴的。因为我只花了很少的钱,就让这个可爱的售货大姐。
    获得了一个‘奸猾之徒不可深交’的小定位。至少她在这里的人际关系,就确定了一半了。
    而且如果东西有毛病,我也可以拿这收据说事。去市场或315之类的投诉,就等于买了个保障。
    何乐而不为。反正后来再去中关村,我就没再见过她。

    点评

    您可能没有做过销售哈,把垃圾卖出天价的销售是绝对不会被人鄙视的…… 这事儿可算是功绩。这也是我之前跳槽的主要原因。反正以后可不能这么配合他们了啊。  发表于 2014-8-10 14:23
    谢谢大家开导,其实那小孩我还是挺喜欢的,觉得挺机灵可爱的。心里没想过要他怎样怎样。  发表于 2014-8-7 20:08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9-3 16:43
  • 签到天数: 9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8-8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好事,积了德,也有其他同事更深了解了你的品质
    3000元损失,既认清一个同事,又体现了自己。我觉得,不亏

    点评

    谢谢安慰。  发表于 2014-8-14 19:5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4 08:02
  • 签到天数: 83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8-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外活动本身就具有一定危险性,队友之间的信任很重要,你下次就别跟这猪队友出去了!~

    点评

    主要是事发突然,本来都没想到水边玩水的,没想到脑子一热就。。。。  发表于 2014-8-14 20:00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5-25 08:45
  • 签到天数: 24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8-1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人啊,碰到这事本能的出手救助就说明问题了。
    3000块钱认清一家人的嘴脸还是比较值的。

    点评

    谢谢安慰.值得就好啊.  发表于 2014-8-14 20:1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19 01:07
  • 签到天数: 8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8-10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是出于我们的善心,但是被施救的人,并不是每一个都是有素质的,所以,LZ还是自己看开点吧,好人自有好报。

    点评

    谢谢安慰啊.  发表于 2014-8-14 20:13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29 08:36
  • 签到天数: 9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8-10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买台防水机吧。

    点评

    很多年以前买的第一台手机就是3防手机.后来用了智能手机以后,就没再用过防水的手机了.话说都换了很多台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严重的情况.以后要多长个心眼了,如果到有水的地方,手机一定要放在防水的小包里面.  发表于 2014-8-14 20:18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4-14 01:54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8-1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站着 发表于 2014-8-6 13:37
    lz你心有多凉我们就多几倍的挺你!
    这事儿办的地道!

    一般是这样的,就卖东西来说,如果这东西市面价格一块钱,把一块钱的东西卖两块钱,那是能哏,把一块钱的东西卖五块钱,那是缺德,把一块钱的东西卖十块钱,那是牛逼。


    点评

    那天我逛汽车论坛,好像是有一个楼主说大家都关注这款汽车,兴趣相同.索性报一下大家的职业,结果有好几个说是卖手机的,还有好几个说是买手机贴膜的,然后有人说买手机膜就是暴利.一块钱的膜卖10块钱,毫无压力,妥妥的.  发表于 2014-8-14 20:31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1:2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8-12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不懂事,可以原谅,父母不近人情真操蛋。理解楼主心情。手机事小,失去的是人与人的情感。楼主显然缺乏户外经验,对自己能力的判断产生失误,万幸的是你和你的女儿毫发无损的上岸了。最后我把我参加的亲子户外活动的团里的话给楼主听听:你没有义务照顾别人家的宝宝,你首先要做的是照顾好自己的宝宝,遇到紧急事情,请呼叫领队,勿擅自做主。我觉得挺好,虽然听起来有点不近人情。

    点评

    确实缺少户外经验,主要是以前都没出过事就大意了.在这里也算给大家提个醒吧.  发表于 2014-8-14 20:2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