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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5 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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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30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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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看到了43楼,自黑一下真是八卦未泯。
一、发现的几个问题:
1、楼主(以下简称为z,无恶意,单纯为了省事儿)与对方(以下简称为s,无恶意,单纯为了省事儿)聊天的时候已经得知其是做阳江刀的,但是对其不了解刀的参数一事并未质疑,是什么情况?
2、z了解自己的手串价值,但是明显与第三方(详见s关于贴吧咨询那一段的论述)给出的价值不符,而迄今为止对于手串的应有价值矛盾双方以及众朋友都未进行讨论,请恕我驽钝,不知是什么原因?
3、无论持币购买还是以物易物,都属于交易的范畴,只是契约精神的体现,当然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也只能以契约精神来考量,这个与交易双方是商家身份还是玩家身份有什么关系呢?
二、矛盾的几个焦点:
1、z认为换来的刀子不符合自己对刀子的价值定义,等于一文不值,因此不想保留,要求原价退回。理由之一是自己曾经给别人做的刀也出现类似问题,自己是原价退货且没再出售。但s认为自己在交易前并无欺骗行为,双方是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且交易后刀已损坏(估计心里还归类为人为损坏),故拒绝退货退款。
2、刀已损坏,且损坏原因是z的测试方法不当(这一点从聊天记录中z怀疑此刀可能是“铁片子”获得支持——既然可能是铁片子,为什么不从最温柔方法,如s提出的“刮蹭法”,循序渐进的进行测试呢?);而s对于手串尚算满意。
3、即使刀子可以修复如初,但是鉴于已在论坛曝光,已经近乎完全的失去了作为商品的经济价值。
三、双方的行为分析:
1、z对自己的手串定价是否合理,未知;对刀子的操作(包括实物层面和价值层面),失当;对退货理由的阐述,有偏差——你出的刀是你自己做的,热处理和完工度你要负全责,而s出的刀是别人做的,出给你的时候是新的,且交易前有充分沟通,故不应负全责(至于为什么不是“应全不负责”将在下文论述)。但是以上分析并不证明z在此次交易中处于不光彩的地位,首先在聊天记录中z对其手串的品相“不满肉”直承不晦,其次若z有意悖德,完全可以向淘宝提出申诉说“我于……时间向……卖家购买了……东西,但是对方给我寄过来一把刀子,与我要买的东西不符,申请退款”。故,我认为z是有人品的。
2、s对刀是否了解,不详;s在聊天记录中说自己原来是做阳江刀的,但是在20楼的回帖中又说自己是“做文玩的”,阳江刀只是“代销”,可是不论你做什么,要说你对刀的硬度完全不了解我本人并不太相信,因为即使以我的驽钝资质,在入坑前看刀的时候就已经对“硬度”这一参数非常关注了;s在聊天记录中的确没有欺骗性语言,然而但凡涉及刀子参数、质量等话题一概说不知道,只是强调产地“龙泉”品相“全新”等商品化概念,个人认为虽无“骗”的行为,但有“瞒”的嫌疑;s至今没有对手串做出送人、出售等任何处理,因此我认为s在此事件中也算厚道。
3、s说自己对刀具硬度一无所知在下不太相信,但是若说z在交易前没想到这点交易后才恍然明白在下却也不是很认同,14楼和32楼的发言都多少包含了一点“780的龙泉货就那个鸟样”的意思,在下实在不信以z的资历会不知道,故窃以为z在交易前就存在“占点便宜不行就退”的想法,而其关于手串“来的时候什么价我就什么价出”的行为也多少带有一点“砸下家”的色彩;而s虽然也对手串略有质疑,但是确实想要,能够用自己不想要的东西换来送人情的价值,也是认可的,所以并未在手串的品相上追究太多,恕我不敬,这样做多少有点市侩。
综上所述,纠纷双方虽然都无意为恶,但从心理上讲也都不是天使,原谅在下各打五十大板先。
四、冒昧的解决建议:
首先强调:只是建议。在下不是法官,无权宣判;但是只提建议,不喜勿喷。
方案一:
1、由双方协商,在论坛中找一个或多个懂行的人对纠纷中的手串定价或至少确定价格区间——这个价格与来价多少无关,你不能因为自己被蒙了就再拿这个东西去蒙别人;
2、刀子损坏,z的人为因素居多,应由z负责修复至无伤且无修补痕迹状态,退还给s,然后由s根据双方认可之人估计出的手串价格,按照“过手八折”的规矩(刀友二手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矩啊……)退款给z,充作刀的退货款,或看做是购买手串的款项。
方案二:
由z负责修复至无伤且无修补痕迹状态,退还给s;s将手串原样退还给z;z再对s的刀子损伤支付少量赔款,赔款金额双方协商或遵循某项惯例(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惯例”),但数额不宜过大。此方案的依据是:刀子损伤是由z的行为失当导致的(具体前文已经论述)。
刀友圈子主要还是个兴趣圈子,大家来这里都是为了寻开心,若是来了反而不开心就没什么意思了,毕竟不是涉及巨额家资房产地契,希望二位能够以和为贵,愿意各退一步来彰显各自的高风亮节是最好不过了。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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