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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3-6-27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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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ikarufans 于 2015-5-19 13:57 编辑
枪口下的生命权
枪口下的生命权
萧瀚
精心剪辑的引导性视频、五毛大军的落井下石,以及舆论钳制的基本国策,在这三管齐下的围剿中,徐纯合事件终于黯然落幕,国家大幕上留下的最后影像,是给屠伯们的掌声。
徐纯合显然不是个奋发有为之人,可是,普通人不就是这样的吗?他也曾经出去不惜体力地干苦活谋生,可是车祸的命运使他无法继续干下去,他也没有别的技能。是的,据说他总在村里蹭吃蹭喝,被人们鄙视地同情着,可是他不偷不抢不犯罪,最后却死在庆安火车站的候车室里。
现在,徐纯合在他死后半个月里以一个无能、无力甚至无赖的形象——当然在官府的眼里,他更是个袭警的无耻暴民——几乎填满舆论空间。在官府的铁板面具下,在优雅的孟晖们的眼里,徐纯合之死不但于其自身是件美事,于国于民更是美事,像徐纯合这样的“垃圾人口”就该这样消灭掉,以免他们污染中国。
然而,几乎一直在无语关注此案进展、同样无能无力的我辈,不免担心,倘若哪天我也成了孟晖们嘴里的那种垃圾人口,会是什么下场?当年卢旺达事件中,图西族的高音喇叭里一天到晚咒骂的胡图族,也是被作为蟑螂和垃圾而被屠杀几无遗类的。
法律的治理意味着,人们应当在公正的规则范围内行动,公正规则外的行为,无论谁无论什么身份什么地位,都应当被制止。无论徐纯合还是李乐斌,他们的身世都不能成为他们涉法行为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下结论的依据,而只能以他们行为本身以及公正的法律或道理作为分析的依据。
且不论目前央视公布的视频以及所谓调查结论都来自铁道部门,这在法律程序违反了“任何人不应当做自己的法官”这一基本法诫,这样的调查及其结论因调查者身份缺乏中立性而归于无效。
也不论视频是经过精心剪辑的,这样的视频因为不是完整的,所以不能提供全部的真实信息,人们不知道哪些内容被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理由隐瞒,因此视频内容的证明力也应当在很大程度上归于无效。
但即便如此,这个央视版视频依然可以作为部分的分析依据,即在无奈的最大程度保护官府利益和开枪警察李乐斌利益的前提下,这个视频依然可用于向官府提出开枪的合法性疑问。
1.徐纯合为什么会突然堵住安检门?
官府没有解释,因为视频也不完整,缺乏信息来源的公众也无从了解,这个问题很重要,是整个事件的起因——但官府语焉不详,可谓意味深长。但由于目前缺乏准确信息,对此问题暂且存疑。
2.警察李乐斌为何使用防暴棍而不是手铐?李乐斌是否受过专业的警务训练?
警察执法的目的是控制局面而不是泄愤式殴打、虐待甚至屠杀执法对象,手铐正是控制执法对象的最常规警具,因此成为全世界警察使用最为广泛的警具。虽然徐纯合追到值班室门外,但李乐斌进入值班室后有充足的时间从容拿取手铐,为什么他要拿防暴棍来对付徐纯合?对付手无寸铁的徐纯合,需要防暴棍吗?是李乐斌因为缺乏警务训练而情急之下想不起来,还是故意想用防暴棍殴打执法对象泄愤?李乐斌有没有经过专业的警务训练?如果有,何以如此反应?如果没有受过训练,凭什么当警察?这些问题目前无人解释,继续存疑。
3.谁在正当防卫?
在央视版视频公布之前,网上就流传着一段网友自拍的徐纯合事件视频片段,这一视频片段仅从内容上即可判断该网友对此事件的态度:视频内容就是李乐斌用防暴棍劈头盖脸地朝徐纯合长时间连续猛击。视频中徐纯合被打过程中也拽住防暴棍,央视版视频显示,在此被严重殴打之后,徐纯合反击,过程中夺下防暴棍,并用防暴棍猛击李乐斌多次,其间争夺防暴棍过程中,双方相互掌(拳)击,双方头部均被对方击中多次,李乐斌警帽被击落。随后,李乐斌掏枪,在可能一米左右的近距离下开枪打死徐纯合。徐纯合夺下防暴棍殴打李乐斌如果联系此前被李乐斌用防暴棍如此严重地殴打,该算袭警还是正当防卫?公民在显而易见的过度执法面前应该等死还是应该反击?
4.李乐斌使用武器符合法律规定吗?
在徐纯合与李乐斌最初发生冲突时,李乐斌就有过一次掏枪的动作,可能是觉得不妥,李乐斌转身离去奔跑回值班室,徐纯合绕过进站铁围栏后跑步追赶李乐斌到值班室门口,随后,李乐斌从值班室里取出防暴棍殴打徐纯合,直到最后掏枪将徐纯合打死。
根据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即使该条规定存在袒护警方过度授权的兜底条款(第十五项),警察可以使用武器有十五种情形,这十五种情形的核心含义是正在发生的暴力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警察生命安全,而李徐冲突由来有自并非徐纯合犯罪,再者无论从哪个方面考察(即使以央视版视频论)要论证徐纯合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威胁李乐斌生命安全都还相当困难:一.动机何来?二.从事件的连续过程看,徐纯合的行为是犯罪吗?三.行为有那么严重吗?
5.李乐斌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挑拨?
李乐斌的第一次掏枪动作该作如何解释?网友自拍的视频里显示徐纯合只有挨打躲避的份,包括央视版的视频里显示徐纯合推揽他母亲、抛摔他女儿,都是挨打受痛之下的紧急动作,为什么突然李乐斌在徐纯合的反击之下,连防暴棍都被夺走,这里少了点什么?或者哪儿不对?从第一次掏枪到第二次掏枪并最终杀死徐纯合,李乐斌是预谋,还是临时决定?李乐斌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挑拨?制服手无寸铁的徐纯合,手铐不够用吗?能一把就翻转徐纯合手腕,为什么会需要防暴棍,甚至手枪?
6.徐纯合死后警方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李乐斌枪击徐纯合之后,应当及时抢救并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勘验现场、调查案件,并及时通知检察院。然而,此案发生后,直到网上舆论已经持续发酵的数日之后,检察院才宣布介入案件,因此,警方是否及时通知检察院也当存疑;另外,迄今也并无公安部门当时就勘验现场的报道,故其行为是否合法也当存疑。
上述分析因为信息不全面,因此,均以疑问形式展开,我并没有结论,只有疑惑。当然,以“恶猜公权,善待私权;宁枉公权,不冤公民。”这十六字诀而言,在目前官府种种掩盖真相的做法之下,只能推定为李乐斌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
史家钱穆先生说对本国的历史要有温情和敬意,这点我是完全赞同的,只是或许因为研究宫廷国史太久,老先生误把自己当做坐龙椅的了,他对历史的温情和敬意主要都给了皇家贵胄,而我,只拿把这温情和敬意给予千千万万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被冤枉与被迫害的,被剥夺与被屠杀的人们,虽然历史通常连个名录也没给他们。
与中国历史荒冢里千千万万和平时期的枉死冤魂相比,徐纯合也许还算幸运的,他至少还留下了个名字。然而,中国向来不缺落井下石的人,徐纯合案的官府反应方式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向来的傲慢,向来的颟顸,向来的无耻,向来的猥琐,有什么特别的?一点都不特别。甚至公众舆论也不特别,有那么多人同情徐纯合,也会有那么几个人诅咒徐纯合,甚至加上铺天盖地的五毛大军对徐纯合落井下石式的围剿,我也不为这样的舆论生态感到惊愕,这只是中共维稳的一贯方式。
我感到惊愕的只是,一些看上去体貌光鲜、地位高崛的人们竟然也跟钱穆先生把自己想象成坐龙椅的一样,把自己想象成了李乐斌。他们在官府有义务完整公布所有信息而只公布有利于官府的信息之时,就已经判定徐纯合该死,李乐斌是好警察;他们在官府利用自己手中掌控的媒体对徐纯合进行人格羞辱和道德抹黑而死人无还手之力时,就已经判定徐纯合该死,李乐斌是为民除害了;他们可以亲眼见到徐纯合最多只是用手中夺下的防暴棍回击殴打自己的李乐斌,就已经判定徐纯合是暴徒,李乐斌才是受害者了;他们因为徐纯合缺乏谋生能力,坐吃母亲孩子的乞讨所得,就判定他该死;请问,就算徐纯合有各种劣迹,他就没有活下去的权利吗?谁有资格规定哪些人配哪些人不配活在世上?
正如崔健那句名言,“只要天安门上毛像还在,我们就还是一代人。”那些认为徐纯合该死的人——
能否肯定屠杀数百万地主的时代不会卷土重来?
能否肯定毛时代的三六九等贱民制度不会重新埋葬他们的财富、尊严和生命?
能否肯定官府的推土机永远不会光顾自己家门?
能否解释除了贪官之外,何以那么多中国人要移民海外?
数千年来,中国人的生死向来与官府关系极大——其实主要是死亡与官府的关系大,在一个人格和财产向来毫无保障的国度,生命似乎也就顺理成章的难有保障。有财富的,先剥夺财富再剥夺生命,毛时代杀地主就是这么回事,当代推土机碾杀“钉子户”们也一样;没有财富的,自己饿死道旁的可以不计较,但如果竟然像徐纯合那样还想保持一点颜面不许官府随便打骂,那就是孟晖他们眼里的垃圾人口、蟑螂人口了,杀虫剂伺候,杀虫的当然就是劳模。
法治,说直白了,就是讲理,而不是比谁的斧头更锋利,一个不讲理的国家,自然是不会有法治的。讲理是什么?讲理就是要公平。什么是公平?公平,就是每个人得其应得。手上没有武器的徐纯合,不应该被李乐斌开枪打死,这就是个最普通的公平;李乐斌不是要制止徐纯合,而是泄愤式地暴力殴打徐纯合,徐纯合抢过防暴棍回击,这也是公平——刑法上叫做正当防卫;案件发生后,应当有中立的司法机构对案件进行调查,最后公布完整真相,这也是公平,但原本负有此责任的官府并不提供。
我并不期待官府能够给出什么公正,甚至也不期待数百万的五毛大军们能良心发现同情死者,但我至少有理由期待其他的芸芸众生能全面而公正地看待此类事件,无论双方是官府还是屁民——说徐纯合危害了公共安全威胁了李乐斌生命,你们自己信吗?你们就不怕自己哪天在火车站在飞机场成了第二个徐纯合?要知道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威胁警察生命向来由官府说了算,在官府生杀予夺权一如既往的情况下支持官府,无疑是在给自己的未来签署枪决同意书。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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