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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川贝玉猫

[其他事项] 我去 ????? 我就稀奇了!! 请问哪位版主大人删得我 要求删除自己id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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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31 13:32
  • 签到天数: 45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 0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玩_玩,气大伤身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6-21 21:46
  • 签到天数: 43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7-2 0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楼主是老师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15 10:2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2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是我删除的
    既然决定了分别,也没必要挂一幅分手信在门口不是么,未免矫情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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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7-2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器战警全区1号 发表于 2015-7-2 08:03
    帖子是我删除的
    既然决定了分别,也没必要挂一幅分手信在门口不是么,未免矫情了。

    你好,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留下痕迹的,也许他走了不想再回来,但是也许还会有人想起他,当搜索他的帖子的时候还会有个念想,您说呢?

    比如说以前的jedi,我偶尔就会想起去翻一番他的帖子,尤其是最后一贴的退出声明贴,提醒自己要谨言慎行,不该说的话千万不要说,不该惹的人千万不要惹,不该做的事儿千万不要做。你看,其实这个帖子还是有一定的教育意义的。

    其实我都不太敢回帖现在,我就怕一不小心就会被扣负了,说实话,真的是有点怕。

    其实我还是喜欢论坛的,不过我主要还是喜欢看老帖子,没事儿就输入一个关键字,然后搜索下老帖子看看,很有意思的,您也可以试试。

    点评

    同意  发表于 2015-7-2 14:45

    评分

    参与人数 5参与分 +5 收起 理由
    water81 + 1 同意
    晒太阳的熊 + 1 同意
    石敢當 + 1 同意
    hard2worker + 1 同意
    狂狗追魂 + 1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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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15 10:2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2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机器战警全区1号 于 2015-7-2 08:26 编辑
    devilphenix 发表于 2015-7-2 08:14
    你好,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留下痕迹的,也许他走了不想再回来,但是也许还会有人想起他,当搜索他的帖子的时 ...


    ID没有删除。但分手后,没人会把休书裱在门口以供其日后纪念
    论坛不会因言获罪,只有当其一而再违反版规才会扣负。处罚也得经得起民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30 08:33
  •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7-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器战警全区1号 发表于 2015-7-2 08:20
    ID没有删除。但分手后,没人会把休书裱在门口以供其日后纪念

    我知道你们没有删除他的ID。其实你们倒是可以光明正大的保留他的那个帖子然后再废掉他的号,毕竟是他自己的要求嘛。

    说实话,最近发生的事儿比较多,我还正等着看处理结果呢,结果却是瞅见一篇被删除的帖子,你也知道,放入回收站的帖子我们是看不到的,弄了半天是他自己认怂自己要求删ID的帖子。当然了,我不是版主,所以不了解为什么要删掉他最后一个帖子,所以才会产生一些无端的猜测。

    我琢磨川贝玉猫可能最后的心情也和那个飘飘刀差不多,最后觉得反正也没什么希望了,只要把事情说出来也就算了,他们估计想的是起码让关心这件事的人有个知情权,也就是说知道最后这件事儿是怎么处理的。当然了,这都是我的臆测。

    点评

    雁过拔毛,人过留痕  发表于 2015-7-2 14:48
    删了ID,帖子焉附?  发表于 2015-7-2 12:10

    评分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chrisqiu + 1 你还真是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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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9-27 10: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器战警全区1号 发表于 2015-7-2 08:03
    帖子是我删除的
    既然决定了分别,也没必要挂一幅分手信在门口不是么,未免矫情了。

    我矫情?


    你才矫情吧?   不让人说话了?      我就好奇为啥你们版主在处理纠纷上 慢的要死,    在立牌坊上却快得不行?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9-27 10: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器战警全区1号 发表于 2015-7-2 08:20
    ID没有删除。但分手后,没人会把休书裱在门口以供其日后纪念
    论坛不会因言获罪,只有当其一而再违反版 ...

    关键是你们处罚了什么?   你们放火     我们不许点灯?






    您是超版    先把我之前的那个交易纠纷的帖子解决了!     说出点让大家心服口服的东西来     !!!     我给你道歉!!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9-27 10: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devilphenix 发表于 2015-7-2 08:26
    我知道你们没有删除他的ID。其实你们倒是可以光明正大的保留他的那个帖子然后再废掉他的号,毕竟是他自己 ...

    就是这个意思。。。  




    我就是想知道处理的结果!!    交易纠纷是吧?   进了站务管理是吧?     站务管理=冷宫=冷处理=不处理=不了了之?????




    多少天了?     有任何一个版主出面给出一个   刀友论坛“官方”的处理解决意见 或者方案么???


    话说回来,我在论他这么多年,认识的刀友不多,  平时不怎高调,但是基本上认识的兄弟也都知道我人品没问题,   也就能知道给我一个老好人整到满论坛发帖子。。。。。到底是咋回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9 23:59
  • 签到天数: 27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7-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超版能把原帖放出来大家看看吗?否则只能是心虚的体现,服不了人。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9-27 10: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见 发表于 2015-7-2 08:53
    超版能把原帖放出来大家看看吗?否则只能是心虚的体现,服不了人。

    兄弟看我的截图吧,虽然小点,但是应该能看得明白,   


    我可以保证 我的截图没有故意或者不故意漏掉任何一条信息  任何一个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29 08:36
  • 签到天数: 9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7-2 10: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算喽,不必为了个手机大动肝火,别的地方也有卖啊。人家拿了权限当然是要抖抖威风的,还要追着负能量回复扣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15 10:2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主张以个人价值观中较高的X格来指导自己的言行,并承受相应的后果,因为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任何不成熟的言行在任何时候,都不会看出任何光彩,此为我的个人准则。
    无论网络还是现实,很多人从利己的角度,看出了更多的不公。都说中国股市不健全不规范,当全线飘红时,我们看到了喜大普奔,五洲祥和,全线跌停时,呼天抢地,揭竿骂娘,怒斥XX剪羊毛。。。
    论坛的拍卖和积分兑换活动,一直带着福利性质,且流程和规范上确有疏漏。管理员lyylyy79选择了他职权范围内的一种处理方案,而此方案是不利于楼主的,为此lyylyy79向楼主承认了工作失误并致歉。我不想假设lyylyy79若撤销拍卖或者改判结果会导致的更多可能争议。
    论坛积分可以充当人民币购物的时候,我希望更多人看到的是诚意和尊重,论坛从离不开众人的参与,更离不开彼此的尊重。
    我不愿看到的是撕逼争吵,更不是几个版块同时发布的大字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27 10:0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5-7-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猫不急,我们玩微信朋友圈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5-12-15 11:58
  • 签到天数: 88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7-2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几天了,本来事也不大,拍卖出现误差,79认错了,答应给你弄点其他的,咱也不要不依不饶了,得个台阶就下了吧,真撕逼了也可惜不是,这么多年的老刀友了,别太认真了~~认真你就输了,现在好难得看到老刀友了,走一个少一个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9-27 10: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器战警全区1号 发表于 2015-7-2 11:21
    我主张以个人价值观中较高的X格来指导自己的言行,并承受相应的后果,因为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任何不成熟的 ...

    呦呵   这就算是您代替刀友论坛发出的最后的事件处理意见了吧,   您说的很对!  非常有道理!  我也同意应该以个人价值观中较高的b格来指导自己的言行,普通会员如此  ,各个版主更是如此!!!   您觉得呢?


    论坛的积分活动非常好,我一直都是心怀感激!福利么!      但是 流程上,  规范上的疏漏  这个就不是普通会员要操心的了吧?   这个是管理员版主应该完善的了吧?


    至于管理员lyylyy79  处理这个纠纷的方案,  我需要更正一点, 您先别歪楼  别针对我说 “此方案是不利于楼主的”    张眼见的都能看出来,一个利用你们规范上的疏漏来钻空子的出价方式、出价价格 ! 居然成了正确的,    公平  公正   公开    这三个东西,你们做到了么?      


    lyylyy79  的确是承认了工作失误,  但是在他承认工作失误之前 、   在所有事情没有处理明了之前  、在大多数刀友不知情之前!!  就把交易完成了!!!!    这算什么??


    论坛积分能当人民币的时候  我每次出价都非常谨慎!,有商家肯少挣钱或者赔钱 捐献出商品, 可以说 我心怀感激,我尊重一起公平出价的朋友,  就这个手机在拍卖的时候  我还跟泰森兄弟聊天开玩笑!  


    你不愿意看到撕逼争吵?   我也不愿意   谁没事闲的撕你的逼??    有病!


    你更不愿意看到各个板块的大字报!       你当我愿意发???  我正常申请   正常投诉   正常等待你们版主 处理  ,你们谁出来了???      你们谁解决问题了?  你们谁给出刀友论坛的“官方看法了??”




    等多数刀友都知道了    掩盖不了了  才出来bb一顿   你们站在较高价值观上  你们逼格高,你们不愿意看争吵 你们不愿如何如何!!




    对了    再补充一句,别往个人利益上歪楼,    说难听点得 ! 混在刀友上的随便买个玩具都比那手机值钱,    别弄得好像别人都是斤斤计较的,就你们是大公无私!






    最后再问一句    机器啥玩意来着?    你的回复 是不是代表那些没出来说话的版主的意思?  是不是给出的就是刀友论坛的处理结果??   给我一个正面回答!!!!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9-27 10: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5-7-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老的微笑 发表于 2015-7-2 12:50
    老猫不急,我们玩微信朋友圈

    法老兄好±±      我当然不急,  咱们朋友圈还是相当不错的哈!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6 13:14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5-7-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至清则无鱼..
    人至察则无徒..

    话不可说尽,
    势不可去尽,
    凡事太尽,
    缘分势必早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21 20:3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一句,我草,原来你手机没有抢到啊!!!!白瞎我与你共台竞技,丢尽老脸
  • TA的每日心情

    2014-4-30 14:3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7-2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此方案是不利于楼主的 你看这话说的,又不是楼主一个人对这事有意见,这事就是你们不给他个正面回应才吵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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