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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abpang

[原创共享] 【蟹味观点】#1——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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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5-2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vampire 于 2012-5-24 10:31 编辑

    去了次意大利
    這個國家統一了沒多久,當然比PRC長
    對外打仗老是輸
    甚至於一槍不發就投降
    很簡單
    這是熱愛生活的民族
    沒人願意去為了政府乃至統治者這樣抽象的東西去拼命
    在NAPOLI混亂骯髒的街道上,人們自由的在大街上擁吻
    懶散而悠閒
    在米蘭以開國元勛命名的回廊裏,是奢侈品商店
    大概沒人會熱衷於談論愛國之類的話題
    即便談到政府也只是當作娛樂
    各種行業(我們稱之爲黑社會)很好的管理了商業活動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9 16: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24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1,中国,探讨“国”这个词的内涵和外延的文献非常多,从古至今汗牛充栋。只记得“暴力机关”是中国教育的问题,也是楼主自己的问题。

    2,所有的理性思考都是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的,所有的逻辑都是建立在清晰度“定义”基础上的。混淆“国”与“政府”的定义,所以会越想越糊涂,推论也失去了价值。

    楼主提到“契约论”,这个与“政府”这个词语更相关些。

    国,除了正文氵台性,还有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宗法血缘……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9 16: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5-24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希特勒和罗斯福都是民主选举产生的)。

    怨天尤人不如从自己做起。

    小人物,能对着自己的心说一句:“问心无愧”就够了,还能怎样?

    至于大人物,这个世界有大人物么?其实每个人都是小人物,都是洪流中一滴水而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5 19:59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5-2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指鹿为马
    黑白颠倒
    何为公正
    何为公众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5 19:59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5-29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

    理论
    永远的不一致
    。。。。
    何况国家机器。。。。。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5-30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到“契约论”,这个与“政府”这个词语更相关些。 国,除了正文氵台性,还有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宗法血缘……

    深夜幽灵君:
    请教,你是从何角度认为,“契约论”是在更相关地讨论“政府”,而非“国”?
    正文氵台性、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宗法血缘,是同等重要的,抑或有权重不同?
    谢谢。

    crab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30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9 16: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1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幽灵君:
    请教,你是从何角度认为,“契约论”是在更相关地讨论“政府”,而非“国”?
    正文氵台性、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宗法血缘,是同等重要的,抑或有权重不同?
    谢谢。

    crab
    crabpang 发表于 2012-5-30 02:08

    crab:

    勿言请教,客气了。得人可聊,得闲可谈,得话题可说,聊天而已,不亦快哉~

    社会契约论,本质是公民与执政政府之间的契约,用“税收”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这是公民与政府间的契约,不是和“国”之间的契约。

    国,的定义涵盖正文氵台性、民族性、文化性、地域性、宗法血缘等内容,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各有侧重。世界史上,主要的文明体系大可分为东北亚、欧美、伊斯兰三种。

    其一,东北亚文化圈中,国更多的是一个文化概念。未服王化即为“野人”,故“远人不服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开个玩笑,古中国人读《三国》没人因为孙权“碧眼儿”而怀疑他是外国人,是蛮夷。所以王国维先生,殉葬的不是某个朝代或政府,而是这个文化。

    其二,现代欧美文化圈中,国更多是一个民族概念。现当代“民族国家”(关于该思潮请度娘,相关文献满地皆是)思想就是代表,正是基于这个思想,当代中国才会生生造一个,莫须有的“中华民族”。

    其三,伊斯兰文化圈中,国更多的是一个宗教概念。虽然受到“凯末尔”世俗化改造,但是实事求是的查阅《古兰经》,原教旨主义并没有错,伊斯兰国家,就是一个宗教正文氵台团体,即使在现在深受欧美文化影响的伊斯兰国家,宗教的意义也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国” 的概念显然不能简单和“政府”想混淆。

    另,关于“民族”这个词源于欧洲的近代词汇,是日本翻译后二传手,传入中国的。中国传统上认为 :“天下皆赤子”“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只要是人,都应归天子管。没有民族,认同中华文明就是中国人,未服王化即为蛮夷。这里肤色、血缘都不是重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6-2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幽灵君:

    抱歉,契约论上溯到伊壁鸠鲁开始,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随之至今日,谈的核心问题,就是主权的来源。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国乃契约,主权来源于自由平等独立的个体。如果这个个体不是自由平等独立的,他不可加入契约。一个加入契约的个体,必须是本来的或被迫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让渡自己的一部分私权于以建立共同的主权。
    而政府只是主权的信托。
    自孟德斯鸠一脉而来至今,主权分割理论一直被深化实践中。三权分立,立法、裁判和执行。政府只是替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打杂的,一个社会必要的祸害。
    且不论“契约论是否讨论公民和政府的契约”是否是真命题,请问,分享主权的三分之一者,哪来的资格去和主权主体订立契约?
    因为契约,只能是平等个体之间才可以订立。否则就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制。
    如果政府可以和公民订立契约,那么政府的存在必须是先验的,政府的权利必须是天赋的。因为契约的另一方,人的存在是不需要论证的,人的权利的天赋,是现代公民概念的基础。
    一届政府解散了,契约便作废。新一届政府必须重新订立。
    但很显然,事实不是如此。宪法是立法机构决定的。公民的纳税义务,是宪法决定的,但立法机构和立法权,都不属于政府。
    税收也不是公民用以购买的公共产品的。而是责成政府去制造公共产品。而这种公共产品,必须是自由市场中的实在找不到供应方的产品。纳税义务首先对应的是,应该是选举权。
    契约,不是人与国,也不是人与政府,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因契约而生主权,主权建国。主权者选择或自行建立一个机构(政府),将主权的一部分信托给这个机构,去执法和采办公共产品,以为主权者全体服务。
    谢谢。

    crab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6-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努力工作,
    多赚点钱,
    给家人一个幸福的生活和未来,
    少扯这些没用的忧国忧民。
    九歌 发表于 2012-5-30 09:05

    感谢九歌君犬儒式的循循善诱。
    非我忧国忧民,而是参演完的两场民主大戏,迫使我开启了通向理性世界之门。
    谢谢。

    crab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9 16: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3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深夜幽灵 于 2012-6-3 00:40 编辑
    深夜幽灵君:

    抱歉,契约论上溯到伊壁鸠鲁开始,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随之至今日,谈的核心问题,就是主权的来源。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国乃契约,主权来源于自由平等独立的个体。如果这个个体不是自由平等独 ...
    crabpang 发表于 2012-6-2 16:02


    简单说:

    其一,你把行政部门和政府两个概念混淆了。

    政府,在所谓三权分立模式中包含:行政、司法、议会三个部分。不仅指行政机构。

    如在孙中山先生理念里面,五权宪法,那么政府由5部分组成。不仅指行政部门。

    其二,契约的签订,建立在平等的主体之间。并非一定要先验之个体,正如自然人可以和企业法人签订契约,难道法人是先验的么?故而,政府的存在不必是先验的。

    其三,契约,可以是人与人,也可以是人与组织的关系。工人与所属企业签订的就是契约嘛。公民与政府签订的契约即相关法律。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9 16: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3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幽灵君:

    抱歉,契约论上溯到伊壁鸠鲁开始,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随之至今日,谈的核心问题,就是主权的来源。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国乃契约,主权来源于自由平等独立的个体。如果这个个体不是自由平等独 ...
    crabpang 发表于 2012-6-2 16:02


    另 ,行政机构不是给立法、司法机构打杂的,更不仅仅是“ 社会必要祸害”。三权分立的构建实质是权利源于公民之授予,行政机构是受监督的执行者,这样表述更客观,少感情色彩。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9 16: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6-3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正本清源:

    总之,不论crab君如何定义“政府”(约定俗成的定义、还是卢梭的定义,或其它的定义),本质上“国”不等于“暴力机构”更不等于“政府”,也不仅由契约产生。

    个人认为,楼主在第一贴中的观点,由于逻辑起点的定义模糊,导致逻辑冲突,还需商榷。

    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6-3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评论再回头认真地看了螃蟹的主体文
    个人以为,国不能算是契约,政府才是
    国顶多是一个有着类似的文化传统,行为方式,思维方式,饮食方式的人的大集合的代名词
    顺从上述的定义从自由的角度来说,我同意可以不爱国,因为我有更换我行为习惯思维方式的自由,仅仅是出于自由的选择而不是契约的利益不公导致的选择
    当然这种自由以不伤害他人利益为前提,如果与他人利益存在冲突,那自由必然要付出代价
    螃蟹后来说的中国的文化所导致体制上的无希望,想请教,是否有改变的方法
    一直很奇怪西方文化能从城邦发展到民主,为啥中国就走不上这条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2-6-3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夜幽灵君:
    其一、关于政府,你只需简单地说我们的区别,你说的是广义的政府,而我指的是狭义的政府。这样我就懂了。对此似乎已无需展开。就广义政府而言,你的定义是正确的。
    其二、国家并不仅由契约产生,这是对的。但我第一帖只在讨论国家的正文氵台属性,无意扩展到宗法血缘文化等领域。所以我们的观点之间并无交集。当然,我感谢你丰富这个帖子的内容。
    其三、我提供,或可以说只是转述的,是法哲学领域业已存在的契约论的观点。
    有两个问题相互关联:1、主权问题都会被追溯到国家起源。2、也包括国家建立后,新的个人加入某一国家中的行为。
    伊壁鸠鲁第一次理论性地指出,每个人的利益出于为了免于同样自私的其他人的侵害,最好的办法就是互相之间达成默契:不损害别人,也不受别人损害。这就是说,人们为了“避免彼此伤害和受害”,共同加以约定,才组成了社会和国家。“公正不能独立存在,而是相互约定而来”。国家和法律乃作为有利于人们之间交往的一种契约而产生。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五至七章,同时回答了这两个问题。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一个个体新加入契约,则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契约而成的整个集体。而第三卷第一章政府总论提到,人民服从于政府是所根据的那种行为绝对不是一种契约。完全是一种委托和任用。

    当然,关于国家和政府的来源,除了契约论,也有很多其他的理论,功利主义中个各个流派,社群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等等,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而你本人对于契约或国家有其他的看法,或许可以冠以其他的理论名称。对此,我今天来不及做更多的陈述。
    我只说明了一点:以法哲学领域业已存在的契约论的观点就是,从正文氵台属性来看——国家是人与人的契约、政府是主权的信托。当然,主权存在之后,就演变为个人与主权者的契约。
    谢谢。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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