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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nsangongzi

[牢骚宣泄] 转:药家鑫不死,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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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5-27 00:0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5 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不好意思,现在污染大,天都看不见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5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cnsohot.com.cn/

    刀不刀的无所谓吧,用拳头打死人就不用死刑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4-6 06:2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5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potop.net.cn/

    本着惩戒后来者的原则,此人应该判死,因为性质十分恶劣{:4_108:}如果此人不死会开一个不好的先例,以后谁杀人作案也都可以说自己是激情杀人了。。。{:4_129:}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3 03:22
  •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4-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有人搞死人说是临时性弓虽女干来着,这次是激情杀人
    马勒戈壁的,下次再来个临时性激情奸杀!
    让不让人活了
    现在GD都不做表面工作了吗?
    顺便,社会是河蟹的,我们的伟大的祖国会制裁这些罪犯!
    凭以上截图,明年这时候,可申领RMB 伍角!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2 23:08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4-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世界啥时候有天理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 03:0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顶起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 03:0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是交通事故,后是故意杀人么?没看懂~~~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18 19:1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5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判死刑都很慎重,像这种没有预谋的突发案件如果司法不受舆论或政治影响的话估计死缓都判不上,无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30 16:03
  • 签到天数: 10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4-5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不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2 18:41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cmkj.cn/

    故意杀人.不用判死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delori.net.cn/

    其心可诛,其行可诛,药家鑫这个龟孙子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24 17:17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4-5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otmir.cn/

    药家鑫不死,天理难容,民愤难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jyyes.cn/

    一次故意杀人+连续两次交通肇事逃逸,这还不够送那王八蛋上西天??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9 21:1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4-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一般车祸的话,还无所谓,恨就恨丫给了受害人几刀,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还有什么好调查的艹!!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7 02:2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4-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家鑫真是死有余辜    但大家想哈为什么他会这么做   ????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情况是——欠债偿命,杀人还钱!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7-12 15:3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4-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万分该死。
    。。。。。。。。。
    但是,很大的可能是不会判死并执行。
    我猜的,希望这次会猜错。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终生监禁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效果不会比死刑差多少,为什么要执着于死刑?
    因为在中国,“杀人偿命”这是天理。
    其实,我们缺乏西方废除死刑的信仰语境,有审判无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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