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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9000

曝光一个无耻ID" li1981",不付钱拿了东西还耍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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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7-4 11:43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2-9 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T-9000 发表于 2014-2-6 10:25
    你的理解力差的一B:
    第一,试用的是我自己用过的二手锯子,发的是全新塑封包装的,这是本质区别,收到的 ...

    我没看明白吗?呵呵,是你的愤怒或是你的怨气已经影响到你的智商了

    退一步,也能说可能以前你确实没有什么商业行为,路上你丢了一钱包,不小心掉的,不是被偷的。你会先说别人捡钱包不还呢?(假设钱包里有身份证联系方式),还是先反省自己不小心呢? 我看以你这种也只会说谁捡我钱包不还?这个混蛋。会诅咒这个捡钱包的没素质,而不是自我反省下次小心。

    换过来说,这跟那人白拿了你的锯子有什么区别呢?退一万步,放下道德不谈。从因果关系讲,没有你错发失误。原理上也有可能是你代卖人家锯子,发丢了,那人又怎么可能白拿不还?可笑的是你都归结于对方。

    而且,我看人家也写明了,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还.并没有不承认白拿。人家有说不还吗?

    只是我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罢了。相反你回过头通篇再看一下,是不是所有跟你有反对的你都是针锋相对?没有一点说吸收哪人的批评?看法跟你一样的,你都是应声附和?一点都接受不了一点反对意见?我觉得这样显得极其幼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0 00:27
  •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9000 于 2014-2-9 03:38 编辑
    coon 发表于 2014-2-9 02:15
    说到这个我还真要澄清一下,我跟这个所谓T9000没有任何交集,没有买过他的东西没有跟他说过话。

    所以 ...

    看看你自己说的:"此人明确承认拿了,告诉9000还他。不知什么时候还。完了就这么简单"”而且,我看人家也写明了,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还.并没有不承认白拿。人家有说不还吗?“
    就凭这两句,完全说明你就是个泼皮无赖,你也好意思说,那对方到时候还给你好了,你是不是肯赔我180元??还好意思发贴,要不要脸?那你借人钱永远别还了,去朋友家住一天可以赖几年了,反正不是你的,你暂时用用,以后会还,是不是?
    丢个皮夹子,对方捡到了不给你,你报案,警察告诉你“对方承认拿你钱了,但是会还给你,至于什么时候还没说,你看这个我们不处理,谁让你自己丢的呢,你自己搞定吧”,你就这点智商,就这点道德水平?你丢钱包不是你的失误?失误了代价就是对方可以非法占有你财务?物品所有权是我本人,只要没有立即归还,多拿一天就是非法侵占,这点道理不懂?小学没毕业,还要爷爷我教你?

    "在自己店捡到一条项链,价值应该有6千多,失主找来不归还算不算犯法?是侵占罪还是不当得利(注:我家小孩捡到的,然后失主找来,问儿子有没有看到一条项链,儿子因为害怕,所以说是我捡到,现在儿子项链给了我,我才知道,就是觉得现在归还遗失物,此不是认定是我拒不归还,当时有很多邻家的人来看热闹)"
    1、是违法行为。2、可能涉嫌刑事犯罪。3、把项链归还他们,这种情节很是轻微,再说是你未成年的儿子捡到的
    追问:
    我想归还,但是邻家们都认定是我捡到拒还,而不是儿子,这我以后怎么在别人面前抬头,请问周律师,有没有两举的方法,即归还东西,又保障了我的名誉

    回答:
    把东西交给公安机关,把你的顾虑告诉公安机关,他们在归还的时间会告诉你邻居注意这些问题的

    追问:
    谢谢周律师的热心,我可能又得麻烦你一下,我忘了说:当时人家报警了,也去警察局了(说什么会调一条街的闭路录像什么的)回到家儿子才拿出来的,在警察局时我还不知道儿子拿了,所以一直说没拿

    回答:
    把你后来说的这些事情如实告诉警察就行


    回答:
    建议返还,不返还涉嫌犯罪,涉嫌侵占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0 00:27
  •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9000 于 2014-2-9 03:44 编辑

    普法第二则,再敢说白拿人家财物还TM有理的,我抽你Y的,为了黑我无法无天了都:

    捡还是不捡?

      11月8号晚上11点多钟,南岸南城大道,原区府附近。58岁的清洁工李世菊收拾好扫帚和推车,准备回家。

      当她推着小车经过原区府大门的人行道时,两个年轻人站在那里,用手对着地上指指点点,小声地讨论着什么。

      她有点好奇,继续推车往前走。当经过年轻人身边,借助路灯的光线,她发现地上撒满了一张张的百元大钞,漫延了10来米长的距离。李世菊首先怀疑这些是假钱,但捡起一张摸了摸,真的!

      A   观望

      有两个年轻人估计被这阵势吓着了,只顾一旁看着,并不敢弯腰去捡。看见有人想捡钱,两个年轻人连忙提醒道,小心“贼娃子”就在附近,过来找麻烦。

      B   顺手捡走

      有部分人,也趁着夜色,顺手捡走一张或者几张,有的可能是“不小心”脚底带走了一张,有的可能是开始以为是垃圾,随手捡起来,愣了一下,看见没人,偷偷放在口袋里。

      C   捡起来报警(女清洁工选择)

      李世菊顾不了这么多,把钱捡起来再说。她弯下腰,一张一张捡起来,数了数,一共30张。还有一个四方的小铁盒子,里面装满银行卡。30张,一共3000块,李世菊每个月每天工作8个小时扫大街的工资也就1300块。

      李世菊没有将这些钱揣自己兜里,而是拨打了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南岸交巡警支队南坪大队的民警很快赶了过来。他们接过李世菊用塑料袋包好的现金,并记下了她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


    答案解析:


      捡钱不还也犯法


      最安全的办法是报警

      A

      将心比心,万一你的血汗钱哪天在马路上撒了,收不回来,你如何想?

      重庆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柱刚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比如在这起案件中,另外有人捡到了田先生剩余的2000多元现金,这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6-27 10:5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2-9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9000算你碰上了嘿 声援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1-19 15:38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2-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是捡到的 是你送过去的   他把你的行为视作赠与    也是可行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2-9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有道理,可是你人微言轻算个P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2 10:56
  • 签到天数: 17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2-14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市面上一个常遇到的人和事儿却引出这么多人的口水;拿人东西要么付款要么退还有什么,不知道都有什么好矫情的。爱抠字眼儿的人缺乏的是原则性和是非心,支持900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20 18:15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2-1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gogogo 发表于 2013-11-13 16:14
    uu是谁?好奇。

    常玩瑞刀的都知道他,价格很平。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2-20 18:15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2-1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jam 发表于 2013-11-13 22:09
    uu是谁,同好奇

    没猜错的话就是UU批发,瑞刀的价格比较平。

    点评

    哥们你猜错了,这个UU是卖磨刀石的  发表于 2014-2-18 15:2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4 23:20
  • 签到天数: 54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3-2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奇coon这个人在生活里是个什么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0 00:27
  •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茶予茶语 发表于 2014-3-24 13:32
    真好奇coon这个人在生活里是个什么样

    老贴了,别挖坟了,好老的事情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4 23:20
  • 签到天数: 54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3-24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T-9000 发表于 2014-3-24 14:55
    老贴了,别挖坟了,好老的事情了

    恩,就是觉得想法独特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6-3 14:03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4-4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180而已 真是什么人都有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8-17 15:32
  • 签到天数: 9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4-4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是唱双簧就好。
  • TA的每日心情

    2014-4-13 09:49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4-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脸皮真厚,可能在他身边的要吗就是深受其害,要吗就是一等货色。奇葩啊,真TM的奇葩。本人新人。无所谓了。要扣分就扣吧。希望大家你能明白坛子的纯洁次序是需要大家来维护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6 13:14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4-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jsj 于 2014-4-4 16:04 编辑
    江湖耗子 发表于 2014-4-4 15:46
    这样的人脸皮真厚,可能在他身边的要吗就是深受其害,要吗就是一等货色。奇葩啊,真TM的奇葩。本人新人。无 ...


    呼吁大家维护论坛纯洁,维护网络纯洁,维护i社会纯洁,,维护i党纯洁,维护i国家纯洁,维护全世界纯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为了纯结事业而奋斗献身..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3-3 07:31
  • 签到天数: 69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4-4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小便宜吃大亏....UU是谁?
  • TA的每日心情

    2013-7-5 17:15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4-27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种事情--第一次看到哈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0-5-17 10:54
  • 签到天数: 347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5-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LZ现在消气了么?你是个性情中人啊,脾气还很火爆,还有点爱钻牛角尖呢。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11-19 18:14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2-12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好久没来了,,今天得闲逛逛又看到了这个帖子,好吧,既然来了就顺便问问: T-9000 你的锯子要回来没?

    再送你三个忠告:
       一  不要动不动就妄定他人是马甲或用小号,此为小人之品行。
       二  不要编辑自己已发表的帖子以达到粉饰之目的,此为委琐之为。
       三  不要将自己与他人的私下交流之内容泄露于公众,此为无信义之举。


    此帖子你T-9000发表于 2013-11-13 09:04   而在  2013-11-15 19:49 最后编辑  期间你都改动了些什么内容,你还记得么?  对,就是那些招人骂的内容!     你啊 做人无仁 做友无义 做商无信 做事  无德 不过你确实很有才。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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