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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rea

投诉研磨版版主 T9000 利用手上权利控制论坛,控制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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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2-26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花点钱弄个专版lz你就谁都不含糊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1-19 14:59
  • 签到天数: 13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12-26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说的是下图的那几个(刚截的图)。

    1

    1

      对于这几块,我唯一的问题就是:到底是不是小日本的?从价格上分析,不应该是日的,应该是国货。但是这么个写法,搞的我感觉很混乱。而且,估计初次看到这个的,第一感觉应该就是这个是日的吧。纯个人观点,如果这些石头不是日的,那么这里有欺诈之嫌。当然,如果你说“日本豆”也不是日本生产,我没话说。
      国货石头里最鄙视的就是红、黑宝石了,很多人都证明了那东西一小块打浆、石头找平还凑合,不适合磨刀,但是里面的宣传红、黑宝石就是磨刀的神石,而且万年不坏。对于钻石牌、飞鹿牌、蓝宝石、UU等的石头还是报着国货当自强的观点来看。
      实话说,昨天我还看了UU的磨刀的视频,想看看石头到底怎么样。因为我主要磨菜刀,一般家用。不想搞个动辄2XX元、3XX元、甚至更高价格的石头,那是发烧友玩的,我够用就好。
      还有就是比较不喜欢有些说法:用了日本的石头,国产的就都不屑一顾。其实个人感觉这东西和电脑差不多,有发烧级的,有应用级的,根据不同的需要,购买不同的产品。inter也要分奔腾赛扬、I3I5I7,并不是所有人都烧高端的。
      最后,希望飞鹿、UU、钻石、蓝宝、磨刀匠等多出高性价比的东西(个人非常喜欢“性价比”这个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9 14:57
  • 签到天数: 66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26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已有人說:「总觉得裁判兼运动员有点怪怪的」
    http://www.knifriend.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1535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26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hrea 发表于 2013-12-26 11:44
    再占一楼,更新证明用。

    我没看明白你列出的证据证明了什么……
    第一张图,我是否有抨击谁?实话实说地表达我自己的立场,踩你尾巴了?我说刃黑1000好用些断你财路了?你自己不也是在卖么,无非是货少点罢了。
    至于第二张图,哥们我求你别帮我推广荡刀板了,我手工做不过来,还有好多皮具订单呢……如果你是因为九千在卖我的荡刀板便将我看成他的团队势力的话,我只能很佩服你的智商与想像力数值是如此地不成正比……群里都知道我订单做不完,做个荡刀板我没空去卖,交给九千代理碍你什么事?你想卖也可以啊,跟我说嘛,你不说我知道你对这东西有兴趣啊?你要能一个月卖出200片去我给你独家经营权,不给九千卖了,还做个大大透明树脂的授权证书你行不?反正我一个月就能做那么多,给谁卖不是卖,我相信你的营销能力比九千强,时间也比他多,如果有意PM我,等咱们谈定了你再帮我推广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3-11 12:12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2-2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求认证团伙成员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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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2-26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叫我小尹 于 2013-12-26 20:38 编辑
    伊人刀 发表于 2013-12-26 12:13
    ????证明呢。。楼主。我裤子都脱了你给我看这个。。

    你是我的小号吗 哈哈。我有一阵子没来了。最近忙着赚钱呐。
    不像楼主 有钱 有闲 有心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29 11:37
  • 签到天数: 9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2-27 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445603791 发表于 2013-12-26 13:19
    有病吧你  
    你一天跟个泼妇撒泼似的,见人就咬,有意思吗?

    自己看看淘宝店里买家对你做出的评价,要是夸你一下,你就能把你卖的东西捧上天,要是说了一句你东西不好的话,呵呵...

    点评

    多引点人出来。呵呵。继续忽悠。  发表于 2013-12-27 12:3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6-8 22:50
  • 签到天数: 5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27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求认证团伙成员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8-28 08:52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12-2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太逗了,你卖我买天经地义,然后买了就要喷? 话说咱买了不少9000的东西,好不好心里都知道,估计你眼里就两种人,你的好评基友麻烦就是捧上天,买9000的鬼子党? 哈哈,貌似你是说你代理的是日本的石头哦亲。。。骂人被喷不算丢脸,自己的慌都圆不了才是丢脸。可惜了九年义务教育。。。{:5_169:}

    点评

    多引点人出来,呵呵。论坛流量直降,被喷走的有多少。  发表于 2013-12-27 12:36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3 01:36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hrea 发表于 2013-12-26 11:44
    再占一楼,更新证明用。

    证据图1: (cl3803 刀友为自主性的发贴,并非本人推广员与马甲,请 ...

    11不是已经解释过了吗?
    这么激动干嘛, 不要顶成争吵贴。谢谢。
    小姑娘家家, 学坏人干嘛?
    我不想发淘宝对话,

    有买家投诉到淘宝? 你给我找一个出来, 小姑娘家家竟然学坏人的做法。
    早就和狄解释过了:
    1。没有在小筑发过推广,任何推销贴。团购等等。
    2。用户均不是来自论坛。
    因为这2点,我可以不受论坛质问。
    但是你提到的事,包括狄问到的,过了2天我就联系做删除处理了。

    3。被某团队挖出,当成一个转移视线攻击性的东西,你一个事外人跑来争? 别闹了,我们同样也是做为用户。

    4。如果违法,让对方赶紧举报来抓我,反正他也是晓得我的。在用辞上,你只能说劝说,质问。 而不是敬告,结合第1,2条原因, 论坛版主似乎也无权力敬告吧,你之用辞怎么和某人一样呢? 你把那个投诉的人叫出来。笑死人。 本因为你提醒了我,仔细想想确实是有不对才处理的。 现在竟被你说成是有人投诉。呵呵,想让人不怀疑都难。

    另外,小筑的事早就说过了,要是有意见,或是偏向,把贴删除就可以了。但是没有,一直给保留,只是做了改动与编辑。 我倒是希望删除。

    如果你和他们没关系,就不要被忽悠的跑来闹了。 你这样闹,别人只会认为是一起的。
    如果觉提到ID不合适,我编辑更换成XX就是。这么急张干嘛。
    也不需要想啥子攻击哈,如果不是一起的,有这必要吗,对不。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呢。
    还是被人忽悠的呢。 好好想想。

    本人是非分明, 当初确实是听了你说的话,  同时狄也说到了这个不好, 之后2天就联系处理了。
    哪里来的投诉到淘宝, 到是淘宝,在我的投诉下,发过敬告信于对方,但是对方不改。只是把攻击对象给去除了。 (这个我己备案,总浏览次数己远超5千次。) 如果论坛承诺会严萧处理,很简单,可以电视给淘宝求证,公开求证录音结果即可。

    最后和你说一下,人要有大是大非,小的事情就算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要凑是不对的。
    关于黑名单的事,早就想对外说明了。但是在论坛被控制之下,如何说明呢。
    里面提到的有2位是骗子, 我相信他们也不敢有脸来投诉。版主就可以因为和用户有争吵,发贴在论坛,公布ID等资料。对其进行朝讽,我在论坛之外被人骗的事,版主还有权利来敬告与造谣吗?小姑娘,对不。

    所以说了,提到你ID不合适, 我处理了便是, 太紧张了,别的人肯定是会误会?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3 01:36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虫 发表于 2013-12-26 13:44
    我只买过你一块刃黑,还是210包邮的,我什么时候买了你三四块了,真是笑话!!!
    我倒是想再买来着,
    可 ...

    不是已经说明了吗? 你这么激动,还真的很难让人相信你不是他们一伙的。呵呵。
    而且当初我还发过别人被黑的信息你看过,你无动于衷。提示一下,淘宝对话我己保存,

    点评

    我们本来就是一伙的,求认证团伙成员  发表于 2013-12-27 13:10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3 01:36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hrea 发表于 2013-12-27 12:31
    不是已经说明了吗? 你这么激动,还真的很难让人相信你不是他们一伙的。呵呵。
    而且当初我还发过别人被黑 ...

    不好意思,又点错,成了回复。这次我不删了。跟说明一下,误操作,SORRY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1-19 15:38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2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版块改成9000研磨装备版吧

    里面关于磨刀的东西其实真心不多了

    打开一看 基本都是2种帖子:
    1:9000卖的某样东西“刀友”测试非常牛逼。

    2:非9000卖的某样东西真是垃圾 大家不要上当

    这还有什么意义称为研磨版呢?

    要说团队 其实真的可以说是团队  有人负责倒货,有人负责吆喝,有人负责软文,有人负责造势,还有一堆不明真相群众的跟风

    我不能理解的就是,论坛里做巴斯的好几家 做蜘蛛的好几家 做卡巴的好几家 也没见他们之间互相黑啊
    但是一扯到砥石 ,9000团队可有和别家友好相处么?
    国产人造你们黑 国产天然你们黑 非你们卖的都黑 和你们卖一样的更是往死里黑。

    好比卖奔驰的一个劲的黑卖奇瑞的,想让用户买不起进口也看不起国产么?
    还是像别的一样 每个商家各开一个版块吧  论坛既增加收入 也能让各个商家良性竞争。

    评分

    参与人数 5参与分 +5 收起 理由
    三生蝌蚪 + 1 同意,大实话
    talsk + 1 很给力!
    047758 + 1 赞一个!
    巴斯九野 + 1 赞一个!
    skyskyy1 + 1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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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3 01:36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楼主| 发表于 2014-1-3 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rea 于 2014-1-3 04:36 编辑

    楼上的,如果对方相安无事,你这个ID危险了。

    现在刀友论坛就像是一只母鸡, 有人要用这个鸡不停的取蛋,而不管鸡的死活。

    论坛的流量与聚力则是鸡的生命, 凭借着百度搜索    刀友    排名第一的效果, 刀友论坛一直有新人加入, 然而老人却不断被赶走, 如此循环。 鸡真的不会有问题? 能吃的消这样。

    目前该势力,已经超越了所有在论坛的人, 不管是入驻刀商还是其它。 谁敢说反对话就没好结果。


    懂得外链决定排名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9 14:57
  • 签到天数: 66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abdc222 发表于 2014-1-2 14:55
    那个版块改成9000研磨装备版吧

    里面关于磨刀的东西其实真心不多了

    你说得太多,人家又说你是卖家。人家爱认「第一」, 人家爱认「总代理」,随他吧!不然给刀友揭穿,便只好用借口删贴。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11-16 11:33
  • 签到天数: 12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4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很好 于 2014-1-4 16:34 编辑

    不论谁对谁错,这个暂且不论。
    总之都是几个商家,只不过是价格不同,阶段不同,商业手段不同,商格也不同,
    但逐利及排他的本性不可避免,当然也无可厚非。

    但是但是但是,裁判员与运动员合一,似为不妥,管理员也要谨慎考虑啊

    当然,从各方面看起来九千的石头价格合理,质量不错,啥时候再入些好货。此为题外话了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1-19 15:38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4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裁判兼运动员 不妥

           建议分作两个体育馆

    9000在自己的体育馆可以裁判 兼运动员

    团队成员可以兼赞助商   兼粉丝  兼观众   兼转播   兼教练 兼等等等等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11-16 11:33
  • 签到天数: 12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4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很好 于 2014-1-4 21:54 编辑

    实际上,不做版主,只作为研磨高手和商家,会让他的地位更超脱,遇到各种事腰板也更直更硬,
    也省却许多繁杂无谓的精力浪费,也免得上面某位所说的“瓜田李下”,岂不是更好。
    这样或许能在商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功。
    超然物外,才能化物,
    空 色 转换的道理施主还不顿悟么?!
    额弥陀佛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1-13 22:57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1-4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投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25 10:07
  • 签到天数: 38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1-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据,看起来可信。
    不管这件事孰是孰非。
    商家兼管理员,确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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