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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宣泄] 177个读书读到痴呆的圣母为复旦投毒者向法官求免死,死者父亲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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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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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5-8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news.163.com/api/14/0508/02/9RMI4G1P00014AED.html?frp091#p=9EMMVB9000AN0001

    2月18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一审判决之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并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上海知名律师严义明认为,并不能确定请求信能否影响二审判决结果。

    学生自愿起草请求信

    参与起草《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的复旦学生吴先生介绍,作为法学院的研究生,他一直关注着“复旦投毒案”。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他就考虑到是否判刑过重,跟多位同学和老师交流之后,他们想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向法院表达自己的意见。

    据介绍,一位教授和学生一起起草了请求信,到宿舍和教室内跟同学交流,征求自愿签名。由于随机性较大,签名的177名学生来自各个系院,但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的医学院。3月31日,复旦学生将请求信直接寄给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后得到了法院回复。4月20日,部分学生又向法院递交了一封“声明书”,表明“请求信”是学生真实意愿的表达,希望法院倾听其心声,考虑其诉求。

    吴先生说,请求信中,同学们认为林森浩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林森浩在学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个凶残的人,从情理上讲,希望能给他一次机会重新做人,请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立即执行。同学们表示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其父母。“我们也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但是希望能从情理上讲减轻对林森浩的判决”,希望法院能够慎重判决死刑,尽量减少死刑的用刑。

    另一位签名的学生认为,从人情的角度来说,黄洋的离开已经让他们非常难受,他们不想再失去林森浩,“我们不能为了惩罚一个人而必须剥夺他的生命”。

    父亲不接受请求信内容

    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消息,得知177名复旦学生联名上书后,黄洋的父亲黄国强表示,这是林森浩的辩护律师采取的一种方式,不接受这封信的内容。他说,学生们在信中说愿意代黄洋尽孝,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希望免除林森浩死刑。黄洋去世对家人打击很大,亲友们在悲痛中度过了很长时间。

    黄国强也不认同“林森浩不是一个极为凶残的人”的说法。他说,如果他不凶残,为什么会在饮水里投放那么多毒药?如果他不凶残,为什么不制止黄洋喝水?如果他不凶残,为什么当黄洋躺在病床上呻吟的时候,不告诉医生他中了什么毒?


    这些人读书读坏脑子啊?虽然他投毒杀人,但其实他在学校还有做好事的,他并不是残暴的人?等以后他们孩子也给人家谋杀一个看看,我看他们还有没有这么大量这么有同情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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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4-5-8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种帖子有没有回复的意义

    点评

    ~~你已经回了.  发表于 2014-5-8 11:47
  • TA的每日心情

    2014-4-3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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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5-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您内容中的中文字数太少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3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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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5-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站着 于 2014-5-9 21:07 编辑

    呵呵 又来……
    好吧,我被lz感化了。
    废除死刑的国家都是圣母!
    抓到小偷都得打死才是正能量!

    回点评,我只不过是总结了一下lz最近发的几个热贴……我说的是反话哥几个真的没看出来么。。。。。。

    点评

    打死小偷你是要上法庭的好吧?就算没打死,小偷也是可以告你的,你不知道吗?  发表于 2014-5-9 20:56
    小偷就打死,表示很多无知小孩要死很多次..........................  发表于 2014-5-8 19:30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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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保家用棍 于 2014-5-8 11:52 编辑
    站着 发表于 2014-5-8 11:30
    呵呵 又来……
    好吧,我被lz感化了。
    废除死刑的国家都是圣母!

    是的~又来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有问题?
    至于小偷,不作死,就不会死.

    话说,并不是想和兄争辩啥啊,我承认自己想法偏激,做人孩子气.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森浩在学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个凶残的人"....我完全赞成
    但是,受害者什么都没做,结果被毒死...所以是一个倒楣的人?
    这找谁说去?
    "我们不能为了惩罚一个人而必须剥夺他的生命"...没错,而当时,林森浩投毒的原因呢?不就是基于惩罚?
    在这些学校里过日子,似乎很滋润...不太需要动脑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24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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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8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这些医学院的学生以后能做个好医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1-17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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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5-8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家,你又淘气拉,我现在每天吃药,院长说他想你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3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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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5-8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站着 于 2014-5-8 18:11 编辑
    保家用棍 发表于 2014-5-8 11:46
    是的~又来了.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有问题?

    其实这也不是偏激或者孩子气,这就是我们从小就深受熏陶早就习惯了的:以惩罚为中心的处理方法。
    而它的升级版,以原谅和悔改为核心的处理方法,却是从西方传来的,那种博爱的思考方式在没有信仰的土地上确实很难扎根。
    所以我特别理解,最让人高潮迭起的是单刀荡敌的快感,而不是恶人从善的暖意。我也一样。

    只是劳驾你别不理解就破脏水,那些人也许不是逗逼,只是在思想的进化史上领先了你一步。




    回点评,您这只是为了抬杠而偷换概念啊……
    什么叫在博爱的思考方式下巧立名目发动战争……正确的叙述方式是:打着博爱的旗号发动战争。
    这种东西跟我说的褒义的博爱的思维方式真的没有一丁点关系。

    这么说吧,照着您这样的偷换概念模式可以轻松驳斥一切正面和美好的东西。

    比如:在传统美德的外衣下,多少妇女受到虐待而不敢发声。
               在灾后大爱的名义下,多少贪官污吏赚得盆满钵满。
               在救死扶伤的光辉下,多少医院用高昂的费用套取人民的血汗钱。

    这些忽悠煽动的小技巧新闻媒体经常用,没琢磨过的话肯定觉得论据充分说得特有道理。
    明白人看了只能呵呵了。




    点评

    思想的进化史上领先了一步?西方的思想就一定是领先的?有信仰的土地就一定是领先的?打着博爱的旗号发动战争。。。呵呵!西方历史的宗教战争,是为了博爱?消灭异教徒是为了博爱?  发表于 2014-5-8 19:30
    我对海清的点评表示支持。 对本楼作者的看法表示唾弃。 对该事件的被害人表示哀悼。 对罪犯林森浩表示唾弃。  发表于 2014-5-8 17:17
    我个人认为您有必要统计一下,在这个地球上西方人在博爱的思考方式下巧立各种名目一共发动了多少战争,因此而丧生的人类数量大概是多少。在博爱的思考方式下猎捕灭绝了多少生灵摧毁了多少文明。凡事就怕比较。  发表于 2014-5-8 13:57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4-1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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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5-8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反对这样的做法,中国的法律总是受到各种形式的干扰,普通公民的审判总是受到这样类似于求情形式的干扰,不管什么人犯罪,都必须要为所做的行为付出代价,不然法律就是儿戏,久而久之就会破坏法律的尊严,法律失去尊严就像老虎失去了牙齿,徒有其表。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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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feizhen 发表于 2014-5-8 12:09
    保家,你又淘气拉,我现在每天吃药,院长说他想你拉!

    告诉院长我没停药,请他放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8 12: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河 于 2014-5-8 13:06 编辑

    有一年复旦学生逃票爬黄山,派去救援的JC死一人,那些获救者下山招呼都没打就匆匆消失了,媒体称之为冷血。据说去的不光有不懂事的在校生,还有复旦老校友,事后甚至动用复旦的新闻媒体人脉开除记者。这应该叫传统吧

    点评

    哎,天朝的传统!  发表于 2014-5-8 12:52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5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站着 发表于 2014-5-8 12:11
    其实这也不是偏激或者孩子气,这就是我们从小就深受熏陶早就习惯了的:以惩罚为中心的处理方法。
    而它的 ...

    其实主要是这样~我要是理解他们的做法的话,就不会觉得他们是逗逼,不会喷他们了.
    所以,既然我不理解了,我就觉得他们是逗逼了,就泼他们,喷他们了.

    这个是个因果关系.

    对了,相对于兄说的恶人从善,我还是比较相信人性本恶多一点,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0-19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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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点了赞,当然是对红色字体部分的认同嘻嘻{:5_192:}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5-8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受害者家属亲自执行死刑并且电视直播多有趣

    点评

    用他投的毒,毒死他,由死者父母端给他。  发表于 2014-5-9 20:52
    貌似伊拉克就是吧,可以选择的话,估计很多人愿意。  发表于 2014-5-9 18:55
    收视率可能比较高  发表于 2014-5-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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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5-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站着 发表于 2014-5-8 12:11
    其实这也不是偏激或者孩子气,这就是我们从小就深受熏陶早就习惯了的:以惩罚为中心的处理方法。
    而它的 ...

    这个说法我赞同。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也许并不是坏事。

    点评

    非常赞同Foxfly,jiaoo5323的观点  发表于 2014-5-9 01:51
    然后永远让他不见活人,永远没有人跟他讲一句话,三顿饭都是输送带送过来,能实现这一条,我赞成废除死刑!  发表于 2014-5-8 20:36
    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干什么?杀了你全家,一句对不起,你就打心眼里原谅人家了??惩罚的目的就是告诉你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话说回来,要是真有终身监禁,我就赞成给他一间牢房,三顿饭管着  发表于 2014-5-8 20:34
    中国没有终身监禁,就算判了二十年不到也就放了,如果能判个百八十年的,就算减刑这辈子也出狱无望的话,才可能考虑废除死刑的事情,现在太早  发表于 2014-5-8 20:23
    也给了一个凶残的人,再次犯罪的机会  发表于 2014-5-8 19:31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16 23:43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5-8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旁人常会同情,有时却会冷漠。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5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保家用棍 于 2014-5-8 13:15 编辑
    vicooo 发表于 2014-5-8 13:07
    这个说法我赞同。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也许并不是坏事。

    我也明白这个意思.但问题是,谁能给死者一个机会?谁能还死者父母一个高材生家里的骄傲的孩子?谁能给事情一个公道?

    人生不是拍戏,也不是虚拟游戏,不可能错了就删号再来,死了又可以复活.

    最记得小时候香港公益广告的一句口号:生命无take two,请小心演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4 01:1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5-8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心是好事,但是过度的同情只能坏事。

    借用日本著名的福田孝行案中被害人家属的评论:「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决心将自己剩余的人生用来赎罪并对社会做有意义的奉献。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善人。 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残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现在的这些道德帝们,天天喊着废除死刑,给凶手一个机会,但是他们在努力试图保护犯人的时候,可曾有人想过要保护被害者家属呢?上面说的福田孝行案中那些废除死刑派律师的表演就可见一斑。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搜索看看他们说的话有多恶心。

    说到底,死刑这个东西,并非是像楼上所说的那样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威慑,我个人觉得如果真的废除掉了,对于杀人者来说,他们得到的不一定是改过自新的机会,更可能是犯罪成本降低的快感。到最后,受害者不管是心灵还是生命都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只有那些加害者能够更加无所顾忌的做他们想做的事,而道德帝们也可以在YY中获得高潮。

    具体到这个案件里,林森浩的投毒是预谋已久,并且在被害人还有救的时候,并未采取任何手段进行救助,且无自首表现,按照中国现行法律,判处死刑属于非常正当的判决,而一群天天喊着法制的复旦学子,在死刑判决落到自己同学头上的时候,却开始试图用这种手段来对法庭施加影响,简直是对法制赤裸裸的挑衅。从这个角度看,这群签字的学生,称之为逗逼我都觉得便宜他们了。

    点评

    我觉得就算有一天真废除死刑了,也要同时废除缓刑。这种罪大恶极的就要永无出头之日,烂死在监狱里  发表于 2014-5-9 01:47
    仅从这个帖子看,我同意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4-5-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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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xxxxx213641 + 1 坚决同意!血债血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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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8-2 00:2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5-8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利用了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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