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女士制作的关于雾霾的纪录片,经由网络公开发布后,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众多的支持和赞扬之外,亦有人对纪录片的制作方式和内容提出了批评。由于这部纪录片得到了官方媒体的推介,有人甚至质疑它是否真是柴女士独立制作的。鉴于我本人并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可靠信息,我不想介入这些方面的争论。
这部记录片除来聚焦雾霾的来源及危害,还特别呼吁每一个中国人“从我做起”,为解决雾霾危机做出私人化的努力。在中国,不少关心各种社会问题的人,都喜欢在公共讨论中发出类似的呼吁,希望人们能够为了问题的解决,各自做出私人化的努力和牺牲。这种颇为时髦的呼吁,还有各种以格言形式传播的变种。比如,“你有光明,中国便不再黑暗”;“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等等。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试图表明,这种将公共问题的解决诉诸私人化努力的做法,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将误导人们偏离真正的解决之道。
私人化的努力,只能解决个人问题,不能解决公共问题。雾霾危机在中国出现,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一危机可以说已经威胁到每一个中国人的生存,我想信,每一个神智正常的中国人,都希望能尽快缓解乃至消除这一致命的危机。但不幸的是,这一危机并未显现合乎中国人一致愿望的缓解迹象。
将公共危机的解决,寄托于人们自觉的私人化努力,这其中包含着一种根本性的认知错误。公共问题就其本性而言,就不是可以经由私人化的努力得到解决的。假设公共问题可以通过个私人化的努力得到解决,政府作为公共机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雾霾危机,就像别的公共危机一样,绝不可能靠每个人“从我做起”来解决。在既定条件下,尽可能让自己的生活更便利、更舒适,这是普遍的人性。一部纪录片,就像任何类似的传播一样,可能让人产生一时的感情共鸣,但这种短暂的情感波动,并不足以改变人们的行为模式,更不可能改编普遍的人性。
公共危机的解决,是专属于政府的责任。但这并不是说,人们可以“依靠”政府来解决雾霾危机。因为基于同样的人性,那些行使政府权力的人,在缺乏外在约束的情况下,也会尽力追求自身的私利,而不会主动和真心防治雾霾。雾霾危机只能由公众“通过”政府来解决。这意味着人们必须控制政府,先通过民选的立法机构制定合理的法规,使每个人对舒适生活的追求与雾霾防治达成适度的均衡和契合;再通过可问责的行政机构进行公正和高效的执法,使大家逐渐形成对环境友好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并通过独立的司法机构保护每一个人与环境有关的个人权利。
但在中国,由于不存在有竞争的民选**和独立的司法机构,人们的环境权利毫无保障。公众根本就无法就环境的恶化对政府进行问责,因环境污染而遭受直接损害的人,也难以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司法救济。那些因受环境损害而试图维护自身权益的人,甚至经常要面对政府的强力维稳。而如果有人试图为保护环境而开展自愿的合作,甚或成立以环境保护为使命的非政府组织,那就几乎肯定要遭受政府迅速而严酷的打压。
可以说,中国出现如此罕见的雾霾危机,完全是政权专横腐化、治理溃败失灵的恶果。这一致命危机的产生,不是因为中国人缺乏公德,而是因为中国人缺乏权利;是因为政府不但放弃了自身保护环境的责任,而且还剥夺了人民参与环保的资格。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公共问题。与不少中国特色的文艺型意见人士的看法恰恰相反,人们的公民意识,不可能在回避政府权力的情况下自我养成,而只能通过对政府的参与、监督、批评和反对得到培育和锻炼。如果政府疏于履行自身的职责,一个真正有公民意识的人,并不会动辄进行自虐式的自我归责,并试图避开政府去尝试各种于事无补的私人化努力,而是要对政府进行严正的质询和问责。而如果政府不愿或无力回应公众的诉求,而相关的危机又非解决不可,那么人们就只能考虑如何改造或更迭政府了。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