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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6 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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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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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铁道部与公安部发过2次或者更多的通告,关于加强对旅客携带物品安全检查。内容基本都是: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qiangzhi、danyao、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不得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此类物品应一律放入行李中托运。 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严禁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不得将危险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行李包裹托运人应自觉接受铁路部门的安全检查,并实行实名登记。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虚报品名登记的托运人,铁路部门依法拒绝其托运行李物品。行李包裹收货人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否则铁路部门有权拒绝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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