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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rk1light2

屋主夺刀杀死入室砍人男子 被指防卫过当获刑5年,要是你知道是这种结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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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1-11 16:43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27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遇到什么突发事件,保住自己的小命是最主要的,就算被脑残法官判了个5年,也比被人找上门捅死要好,至少,5年后出来,还是条好汉,对方却已经化为污泥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6 20:2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砸烂共建发才是硬道理,兲朝的ZF和法律早就该被推饭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zfyfeixiang + 1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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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0 16:3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各位注意言辞,谢谢。

    有个玩的地儿不容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 16:12
  • 签到天数: 7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2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法律的确是让人无言,我们这里法律也有防卫过当的规定,如果有人闯入家中,只要他不动手,你就不能动手,只能报警,眼睁睁看着他拿东西,但是只要他一动手,有危害人身的行为,那基本是打死活该了。毕竟是保护人命为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27 23:48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7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支持防卫过当的就祝愿歹徒天天光临他家,天天干它老婆孩子!!现在法律不是保护合法的百姓,而是保护犯罪分子,想当年,在乡下,偷东西的让村民打死,送到派出所,从来也没有说防卫过当!
    Foxfly 发表于 2012-8-27 09:50

    顶顶顶!!!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5-31 11:4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就要等着被坏人砍死才对吗?如果不防卫有可能死的是自己。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7 18:42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7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敢和亡命徒作斗争的屁民 一定是以后革命的急先锋 因为他们不怕牺牲  所以要严厉打击。。。。。。。。。。。。。。。{:4_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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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2参与分 +2 收起 理由
    狂狗追魂 + 1 你说到关键点上了
    凌云 + 1 开门,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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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20 17:3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希望鼓励防卫过当啊。偷我东西,砍你只手,扎我一刀,抹你脖子。都这么干,对犯罪有震慑作用。
    以上纯属胡言乱语。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法律的确是让人无言,我们这里法律也有防卫过当的规定,如果有人闯入家中,只要他不动手,你就不能动手,只能报警,眼睁睁看着他拿东西,但是只要他一动手,有危害人身的行为,那基本是打死活该了。毕竟是保护人 ...
    yijiama 发表于 2012-8-27 15:22
    要学会利用规则,他拿东西是侵害了我们的财务,我们可以阻拦,他动手强行拿东西就是抢劫,抢劫可以怎样不用说了吧。这东西得会说。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5 22:28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在牢中也比活在妻儿的思念中好,法官脑残不是我束手就死的理由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11 01:00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7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家里老人看了,他们很支持我的想法,弄死,然后全家想办法处理尸体。。。。
    PS:还好家里是军区大院,和警察什么的都不沾边,宪兵对于这种事情是十分关照军队自己人的,院子里以前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人家P事没有,现在还好好的,和我家就隔2栋楼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3 20:12
  • 签到天数: 152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27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定正当防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18 05:34
  • 签到天数: 22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27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蟹横行,不适合人类生存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26 10:5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诉吧,咱们别说得太多,不然又河蟹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2 18:3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7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教授赵秉志
    祝你子孙都正当防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0 15:1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8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乌苏兄,在浴缸里肢解不安全,应该用大号洗澡盆,血迹不要冲下水道,要用锅把血煮熟再倒掉,kabar狗腿配合F1肢解起来更省劲!头发衣服神马的先烧一烧,肉神马的先煮熟,再放冰箱哈,地上的血迹要用各种洗衣液清洗 ...
    adofcmu 发表于 2012-8-27 11:22


    顶!方法步骤正确,思路清晰!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0-3 10:26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8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个案 TC就是没有人权的国度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0-20 23:0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8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乌苏兄,在浴缸里肢解不安全,应该用大号洗澡盆,血迹不要冲下水道,要用锅把血煮熟再倒掉,kabar狗腿配合F1肢解起来更省劲!头发衣服神马的先烧一烧,肉神马的先煮熟,再放冰箱哈,地上的血迹要用各种洗衣液清洗 ...
    adofcmu 发表于 2012-8-27 11:22
    地上的血迹能洗掉么?暑假看了很多先锋记录频道的相关节目,只要血迹沾上过就能用发光氨检测出来,貌似是因为血液里的铁离子,洗衣粉效果不大好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9 08:1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把刀夺过来扔掉然后空拳打死对方,是不是就稳判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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