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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放松] 屋主夺刀杀死入室砍人男子 被指防卫过当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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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29 16:5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2 08:59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8-27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别人来我家砍我我都不能还手了?因为点啥啊?
  • TA的每日心情

    2022-12-29 21:37
  • 签到天数: 185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27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单从文章中的内容来看,很SB的法律。
  • TA的每日心情

    2017-2-14 13:57
  • 签到天数: 5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8-27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场解放战争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 11:42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7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是为普通人制定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谦 于 2012-8-28 08:29 编辑

    组团15个人轮流去贪官家拿刀让他砍! 15个人贪官杀一个人判5年,15个人怎么也判到他阳痿了~灭一个大贪官是值得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就夺过刀之后连扎三刀确实有防卫过当的行为
    但应该考虑当事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在那种情况下的心理状态,应当免于处罚。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就夺过刀之后连扎三刀确实有防卫过当的行为
    但应该考虑当事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在那种情况下的心理状态,应当免于处罚。
    急速闪电 发表于 2012-8-27 13:47

    据称当事人当时被歹徒压在身下,而且已经被刺伤,终于抢过歹徒的刀,当然是猛刺歹徒上身,这是没得选择的,怎么就过当了,难道抢过刀来扔掉继续肉搏?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9-14 23:24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以下两条,甚是感慨啊。按照我天朝大法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说第一你把凶徒的刀都缴获了,就不要继续扎了,这时候正确做法应该是把刀扔了!看到这个我真心笑了,按照这个天朝2b规定岂不是变成刀子扔地上,然后演变成第二次和凶徒之间夺刀大战?然后你赢了再扔?你要是输了就Over了!
    2.jpg


    另一条是一审判决,看了这个我想对广大刀友有一个很好的启发,大家记住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扎第二次,千万要一刀毙命扎准些、狠些。因为你只要多次伤害对方那你是防卫过当!
    1.jpg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0:5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该去强~奸法官他媳妇   我插入算是强~奸,拔出算是结束,我插的时候他可以反抗,我拔的时候他不能碰我。。。。

    评分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我爱小惠 + 1 精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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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26 10:5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该去强~奸法官他媳妇   我插入算是强~奸,拔出算是结束,我插的时候他可以反抗,我拔的时候他不能碰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称当事人当时被歹徒压在身下,而且已经被刺伤,终于抢过歹徒的刀,当然是猛刺歹徒上身,这是没得选择的,怎么就过当了,难道抢过刀来扔掉继续肉搏?
    asg 发表于 2012-8-27 13:50

    当事人做法绝对没错,换我我也这样做。但法理情有时候并不统一。总的来说还是感觉法院或者说ZF不希望当事人无限制防卫这种事流行开。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1-15 01:35
  • 签到天数: 3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2-8-27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判刑也得往死里弄贼。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6 17:2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8-2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带头,就忍吧;有人带队,就冲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7 18:42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7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敢和亡命徒作斗争的屁民 一定是以后革命的急先锋 因为他们不怕牺牲  所以要严厉打击。。。。。。。。。。。。。。。
    {:4_114:}

    评分

    参与人数 2参与分 +2 收起 理由
    ak_47a + 1 精辟
    ZQL831 + 1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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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22:54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27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应该去强 奸这个法官的老婆,我只日他老婆嘴。按我朝律例,不插入生殖器官不算强 奸。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明知道有可能遇见SB法官,不过你愿意在水泥房子里蹲五年,还是在水泥盒子里蹲一辈子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4-18 23:24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27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一直宣称天朝法律根本没有正当防卫,永远只在理论上有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3-6 13:1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27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明知道有可能遇见SB法官,不过你愿意在水泥房子里蹲五年,还是在水泥盒子里蹲一辈子呢?
    ericf 发表于 2012-8-27 19:49

    我选择5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2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刀确实多了.

    彼时彼地, 不管怎么说先砍倒再说, 最好一刀结果. 像当事人这种情况应该找个好律师, 口供弄漂亮一些, 比如说另外两刀是夺刀时他自己划的, 也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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