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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abpang

[主题观点] 【蟹味观点】程序正义,还是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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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7-12 12:3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16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正义这个词出来的时候我们本身就把自己放在了道德的至高点上。圣经说过以眼还眼,但也说打你右脸把左脸也给他。。。。那个是对的?
    个人以为第一次被欺负时就直接干他老母。下次别人欺负你时就会掂量着点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 11:42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16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有时候还是简单粗暴的解决最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14 02:49
  • 签到天数: 36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2-16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程序正义很重要,行不通时快意恩仇也无所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15 15:5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1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拧刀 于 2013-2-16 08:52 编辑
    贼进门了,是打电话报警还是抄家伙冲上去?

    我的答案是哪个离手边近就选哪个。

    关键是该做的事就得赶快做,一直犹豫思前想后结果什么都没做,才是最要不得的。

    论坛被人搞了多少次了,到现在还没决定如何反 ...
    spine 发表于 2013-2-15 15:58



    让贼偷过N次,不是讨论要不要再去贼家偷次东西,而是报警的同时要及时的换锁、换门、安监控找证据等等。

    贼在暗处,我们在明处,只有固若金汤的城防,再能让魑魅魍魉无计可施。

    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在这里并不合适。

    如果贼进门了,正在实施偷盗,有证据,抓个现形,打个半死也无妨。
    可是等到贼功成身退,我们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再打到贼的家里,反正贼拿了证据告我们非法入侵,那可就真是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一般这种情况,我的观点是:
    先按正规途径办,有证据,可以报案;
    没证据,只能暂时忍了,加强防犯,别在同一个坑里摔到几次;
    至于要不要以牙还牙,看情况。
    如果有把握的前提下,且目标明确、准确的情况下,完全支持。
    如果在多方势力交织的复杂情况下,一定要冷静,别中了有些人的借刀杀人之计,让人家收了渔翁之利。

    说回来,那些人为啥对论坛动手?是因为这里搞的太好了,抢了他们的风头和利益。
    所以,把我们的路走好,让那些人无路可走才是王道。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7-14 16:2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16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汉宫尺 于 2013-2-16 10:16 编辑

    首先是人性,其次是规则。作为自然人,如果大多数自然人所认可的规则对某些人无效时,是否应该回归人性?
    以牙还牙建立的基础是惩戒,如果只是单纯的报复,可以考虑诉诸规则的力量。

    ps*  如果对方是非人性的,和它讲规则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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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adofcmu + 1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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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6 14:4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1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年生活在正文氵台和阴谋的帷帐下,这个社会已经越来越少人做决断之前考虑程序正义与否的问题了,唯利益论的拥趸信奉目的至上,至于达到目的的手段,我们只关心是否有效和他带来的副作用是什么,正义神马的,能论斤换钱吗?
    在手段的选择上参杂情感被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不理智甚至不成熟的表现,而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合法的手段很多是非正义的,非法的手段很多是符合道德伦理的。博弈论的前提假设是每个人都是“智人”,大概就是说的我们这种完全没有情感只会瞎逼想玩阴谋的傻屌。
    最后又绕回来了,就是选个手段而已,哪个顺手用哪个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16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正义,在权力的辟佑之下方能实现。
    诚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19 18:2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1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小拧刀说的非常不错,
    所谓正义善恶都是辩证的,都是站在自我出发点去看问题的.
    世界上大部分事情哪里来什么对错,
    乞丐因为饥饿而杀人,女孩因为贫穷而去卖淫,所做之事既非道德正义也非程序正义.
    另外我觉得就像小拧刀说的除非你有十足把握并且可以斩草除根
    否则做好自己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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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ylyy79 + 100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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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25 21:2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16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过程其实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结果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8 19:21
  • 签到天数: 5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2-16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绝对的正义,只有绝对的暴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8 23:09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16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ewlq2000 于 2013-2-16 20:21 编辑

    自己问心无愧就好,正义与真理只存在与个人的主观看法中...
    别人黑了你,你很不齿,再去黑别人...如此反复,也许谁先黑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只看到两个互相黑、各自认为正义且都互相不齿的人...
    有其他重要的有收益的事情就去忙自己的正事,衡量一下投入和产出,不要因为发泄负面情绪耽误了美好的事情
    如果实在没有事情做,而且感觉手段符合自己的身份,可以你来我往,打发下时间也是乐事  ho ho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5 19:59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2-16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
    就是以牙还牙
    法律是维护国家的利益综合利益为主
    个人权利利益保障不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6 16:0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16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细看,了解个大概。
    当然应该程序正义。

    简单的说,小偷偷了我100块钱,如果严格的“以牙还牙”,我应该也去偷他100。如果这样,我们也在作恶,我们跟小偷就没有区别了。

    人们常以一些案例来反驳程序正义,称程序正义未必能够获得实质正义,例如辛普森案。但这个观点是预设了实质正义是已知的,而实际上,真正的实质正义不可得,无法预设,人们只能通过程序正义得出较为接近实质的正义。正如,人们预设了一个真理,然后去诘难思辨的错误,却不知道,其实真理不能预设,只有在严格思辨之后才能得到相对真理(认识上的真理)。
    没有程序正义就无法保证实质正义,有了程序正义未必能够完全达到实质正义。

    有人会说,既然“有了程序正义未必能够完全达到实质正义”,那还要程序正义有什么用? 答,完美是达不到的,但依然可以去追求完美。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2-16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求程序正义。如果在自己能掌控的天地里还不能努力践行理想,还有啥理想可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9 21:14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2-16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之母可以搞定一切,时间大叔会抹平一切。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6 16:0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16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贼进门了,是打电话报警还是抄家伙冲上去?

    我的答案是哪个离手边近就选哪个。
    ===
    这个问题,其实是关于私人救济的。
    例如,美国人有枪,私闯民宅的情况下,大家都知道,在freez! 之后就可以开枪了而无需承担责任。
    这就是私人救济,因为警察无法整天带着身边。

    而,如果贼进门抢了东西,然后作为报复,我们也去贼家里去抢,这叫“以牙还牙”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6 13: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2-17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你朋友的看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3-2-1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呦?风流倜傥、睿智沉稳的数据管理员都回帖了。
    谢谢各位,大家的回帖都很有见地。给我的启示甚多。

    Crab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6-27 10:0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2-17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真能归结一个简单的几句话的结论,那该多好啊。
    你们说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2-12 22:38
  • 签到天数: 16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2-1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化给予人的能力无法满足人的欲望,而作为群居动物人类必须学会敬畏,所谓正义便是敬畏与欲望的平衡点
    程序正义的意义在于令报复者免于“我与邪恶者无异”的心理压力,也就是说程序正义对于所谓邪恶者没有太大意义
    所谓理性也许是进化的方向,但理性的思考太过费时所以并不会是第一选择,人的行为模式依旧依赖于潜意识和本能,也就是选择最简单的方式做出行动,即楼主所说的“快感”

    不要忘记,人依旧是动物,而且妄自尊大、虚伪而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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