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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ealjam

[其他事项] “南京护士被官员殴打致瘫”怎成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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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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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7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jam 发表于 2014-3-7 22:55
    这个是想作为“个人修养”和“身份、职务”无关的证据么

    对,此官员毫无修养可言。其妻更是不懂法,泼妇一个。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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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飞渡 发表于 2014-3-7 22:56
    看错人,是重耳说的。不是你说的。我只能说朱医生没有被处理,是因为他没有造谣。

    我说你的逻辑漏洞很大。
    视频造假没有一个人当事人目击者站出来指证,就说明视频没有造假?
    朱医生说的这些话是“据说”还是他的“笔录”?
    今天造谣的没被抓,就代表谣言今天是真的,明天被抓了,才证实是假的?
    经得起推敲吗。
    据说朱医生不是被停职了吗?这点还是“义愤”点之一呢,翻翻旧账吧。那是说明朱医生有错呢,还是朱医生受委屈了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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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7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看了下您的空间,原来您是医生呀。

    您又不是“上帝”您能保证全国上亿去过医院的人都像您一样品德高尚?

    没一个像“我”思想肮脏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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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飞渡 发表于 2014-3-7 23:00
    对,此官员毫无修养可言。其妻更是不懂法,泼妇一个。

    所以我也觉得:个人修养和他的身份职务无必然关系。谢谢你的证据支持。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3-10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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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3-7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阿福 于 2014-3-7 23:17 编辑

    其实你们都走题了。。。这事情,就是普通斗殴,没必要因为原因讨论责任区分。斗殴怎么处理,不是你们说的分析原因,那是电视剧里面看来的。打过架被处理过的都有经验,进去了管你为什么打架,就问被打的到啥地步,受伤看病,死了赔命而已。这事情,其实是当官的想大事化小,压住媒体不让报导想先处理掉再说。结果没压住,民愤来自于这个。当官的就可以大事化小啦?开始是要主治医生改诊断书被王医生拒绝了,据说连医生服当场都脱了。被曝光后玄武区公安局长胡XX发表说没瘫痪,第二天温建民和另一个政协委员来暗访,回去接受采访说已经确诊瘫痪了,而且他们是想了办法才接触到被殴的小护士,要不根本见不到!为毛?瘫痪了还没拘人,为毛??当地政府保护的很好,他们进去会诊非常艰难。为毛???视频链接:http://t.cn/8fely0B这才第三天改了,公布说瘫痪了,才把人拘留了。第四天医护人员游行,几百个警察到场。。。到目前为止,媒体屁都没敢坑过一声,小护士也没有公开接受过任何慰问和采访,处于软禁状态。这又是为毛?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手法就是大事化小后达成一致口径再公开粉饰一下结果。改视频,在北京发布没有瘫痪的报导,都是为这个铺路。气愤的是这些做法,你打架而已,至于搞成这样??????就因为你是官,一点责任都不想担当?偏偏那么多官来护,媒体集体哑巴。。。这是有多丑恶的社会现象?南京人现在抨击的是这个!!!

    点评

    是啊,其实多单纯的一件母亲疼惜女儿然后情绪失控再至全场失控的民事暴力事件而已。按规矩来多简单的事,赔钱处分。可偏偏为了仕途不敢担责把水搅浑。本人懦夫,同事偏袒,被这些人占据官场,黑暗啊。  发表于 2014-3-9 21:47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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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7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jam 发表于 2014-3-7 23:01
    我说你的逻辑漏洞很大。
    视频造假没有一个人当事人目击者站出来指证,就说明视频没有造假?
    朱医生说的 ...

    好,我们可以把朱医生排除在外,假设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有被停职。根据视频,他和处长只有推搡,也够不成损伤并达到治安拘留的条件。你认为他的动作,是故意滋事还是保护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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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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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7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过一个小小的鼻炎治疗,有10个学生围着我上课(事先我并不知道),一个5分钟的事搞了半个小时,治疗用的管子一直插在我鼻子里。老师在认真的讲,学生在认真的听,我的鼻孔在被认真的干。想来正常人都不会感到愉悦————啊,我为了伟大的医学做出了贡献。

    亲身经历。

    关于您说的异性话题,我想没必要讨论。不想拿咱们刀友说事。

    寒人心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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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touch 发表于 2014-3-7 23:01
    在下看了下您的空间,原来您是医生呀。

    您又不是“上帝”您能保证全国上亿去过医院的人都像您一样品德高 ...

    我可没说你思想肮脏啊,您如果有过激行为,您的同室可以起诉你。如果您对医护有过激行为,等待您的是法律。

    点评

    那在下推推眼镜仔细观察下女患者,如果不满对不起我也是患者,如果动手就按您说的办!  发表于 2014-3-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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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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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飞渡 发表于 2014-3-7 23:06
    好,我们可以把朱医生排除在外,假设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有被停职。根据视频,他和处长只有推搡,也够不成 ...

    这个我曾经说过。身体前逼是打架中,常见的一种挑衅方式,激怒对方先动手。
    要说保护同事可以有很多方式,比如身体隔开,比如阻拦等等。
    这种方式保护真的不常见。
    这个跑题太远......

    点评

    人类行为中的确如此,脾气不好的容易引发冲突。  发表于 2014-3-7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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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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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
      我自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几人能记得,几人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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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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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7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连接无效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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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7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touch 发表于 2014-3-7 23:07
    做过一个小小的鼻炎治疗,有10个学生围着我上课(事先我并不知道),一个5分钟的事搞了半个小时,治疗用的管 ...

    您可以拒绝,也可以选择非教学医院。医生会尊重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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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飞渡 发表于 2014-3-7 23:14
    您可以拒绝,也可以选择非教学医院。医生会尊重你。

    要是尊重还好
    爱治不治!不愿住就出院!嫌贵别来看病啊!觉得医生态度不好就别生病啊!是你求我看病!
    这就是医患关系中的强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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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3-10-1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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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3-7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山飞渡 于 2014-3-7 23:23 编辑
    realjam 发表于 2014-3-7 23:16
    要是尊重还好
    爱治不治!不愿住就出院!嫌贵别来看病啊!觉得医生态度不好就别生病啊!是你求我看病!
    ...


    这叫选择权。这叫强势么?完全可以拒绝实习医生,也完全可以换一家医院,选择权在患者身上。在欧美,你根本没有这种权利。你必须走社区,预约,最后才能见到医生。想自己选医生,你得付出大量的金钱。

    说你刚才说的这种话的医生,也是缺乏修养的人,医生不是完人,但是你打医生,肯定不能帮助你把病治好。

    点评

    医患关系中,强弱势一目了然。我打你你完全可以选择跑呢不是吗。  发表于 2014-3-7 23:23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8 09:2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下对医生群体并无偏见,相反对好医生十分敬佩。今天的言论只针对个别事件。望论坛里的医生同志们莫要上心,权当剔牙闲聊。

    说的不对,可以不理,也可批驳。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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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7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realjam 发表于 2014-3-7 23:10
    这个我曾经说过。身体前逼是打架中,常见的一种挑衅方式,激怒对方先动手。
    要说保护同事可以有很多方式 ...

    即便这种假设成立,反而更证明了他们的嘴脸。
    抵近,这也是我在售楼处常见的挑衅手段,挑衅是合法的,我也要承担挨打的后果,你动手就是犯法,也要承担后果。
    为什么大多数人选择退缩呢?这是常理我不能上当否则110来了不好交代。。。
    相反他们为什么不罢休呢?他们是官员有恃无恐,110来了也不怕。
    仅此而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6 08:0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7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强势,多次在这类讨论中提到医生是强势。
    一医生护士挨打不少了,死了也很多,强势的这种结局实在唏嘘,为什么更强势的公检法没这种待遇。
    二杨佳也所谓收到强势压榨去血洗闸北警署,那么他正确与否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26 08:08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4-3-7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是犯罪,公务员乃至官员是社会楷模道德标准应该高于常人,他们打人固然不能罪加一等但是收到更多的谴责是应该的合理合法。
    隐瞒,封锁消息,歪曲事实有进一步犯罪的嫌疑更应该受到舆论监督和社会道德谴责。
    即便医院有什么问题也不在本讨论之列,医院的问题是社会问题,没有上升到法律强制的范畴,如果达到了那么还是走司法途径,也轮不到你出手伤人。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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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8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飞渡 发表于 2014-3-7 23:14
    您可以拒绝,也可以选择非教学医院。医生会尊重你。

    我当时是初中生,自己去看病,当时躺在手术台上鼻子里插着管,您让我怎么拒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2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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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3-8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yingyunfeng 发表于 2014-3-7 23:45
    打人是犯罪,公务员乃至官员是社会楷模道德标准应该高于常人,他们打人固然不能罪加一等但是收到更多的谴责 ...

    这话没错,两头都不怎么样,有些患者弄人,有些患者挨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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