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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6 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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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3-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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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受伤护士在26日和27日都接受了肌力测试,其中26号的测试结果是肌力0级(最严重的情况),27号的测试结果是肌力1至2级,而0级和1级的肌力测试,不需要患者配合,医生触摸和观察就能得到结论,很难通过患者伪装干扰医生判断。但也有人认为,虽然肌力测试不会说谎,不代表医生不会说谎,尤其是作为同行。
警方9天后才刑拘打人者,在客观上也让罗生门愈演愈烈
此案先被定为治安事件,转为刑事立案后即刑拘,医院的鉴定也不具有任何司法效力
3月4号,钟南山院士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有关部门声称要搞清楚护士受伤情况如何才能最后定性,不合理。钟南山说,根据国家的法律,这种形式的打人就是犯法,受伤护士的病情轻重并不会改变这个性质,这一点应该明确,护士受伤的严重性,这是定罪时候才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医生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涉案人员26号就应刑拘。
实际上,打人违法没错,但不是打了人就要刑拘。伤情鉴定的核心在于判断暴力伤害程度,用于追究嫌疑人之刑事或治安责任。在最开始,该案并未以刑事案件立案,3月4日,南京警方邀请了司法、医疗界的专家,对伤者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会诊后,不排除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可能性,所以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立案,并对打人者袁亚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根据南京卫生局26号的官方说法,受伤护士存在三个后果:1、脊髓损伤(震荡)伴下肢肌力下降(二级肌力),构成重伤二级;2、心包积液,构成轻伤一级;3、胸腔积液,构成轻伤二级。这如果可以算做伤情鉴定的话,怎么26号不刑拘呢?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 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南京警方认为,目前,陈星羽伤情未稳定、治疗未终结,需要进一步观察,司法鉴定仍不具备法定条件,南京市卫生局26日出具的由鼓楼医院进行的鉴定,并不具有司法效力。
所以,虽然警方的反应和做法在程序上没有问题,但因为事件的特殊性(牵扯到官员),让很多人认为打人者被包庇了(认为视频作假、警方不力),以至于舆论越来越两极分化,罗生门愈演愈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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