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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又来出风头啦?
贴子里有谁说过,要在法律判决时,减免嫌疑人的处罚吗?有吗?
为什么歹人出现在别国,就是按法律规定的方式死刑,而到了中国就要剐剐剐 呢?不说你野蛮又是啥呢?
Crab
crabpang 发表于 2013-3-7 08:15
我理解的是,喊杀喊剐的人都不是出于私愤而是出于义愤,所以我就支持了。
难道他们喊两嗓子就会阻碍法治进程?恐怕他们没有提案的权利吧。
难道他们喊两嗓子就比冷眼旁观的人素质低?恐怕是因为他们着实被触痛了吧。
难道让他们敢怒不言才痛快?恐怕这才是倒行逆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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