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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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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蟹大: 我关于法制和以暴制暴的表述,并不是你理解的那样:自由的使用暴力反抗侵害哦。 这是我之前关于复仇法案的回复: 《复仇法》指在被恶意强迫遭受不人道的或违反人类本性的对待之后,受害者及其家属有 ... 站着 发表于 2013-3-6 13:18
算了,我原谅他了,让他走吧…… ericf 发表于 2013-3-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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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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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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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符合一些人类基本情感。如果在世界上某些地方实行我也不会觉得奇怪。不过, 不过,把刑罚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假如出现这种情况:杀人犯手段残忍激起公愤,逃亡多日全民追缉,千辛万苦终于落网。交 ... ericf 发表于 2013-3-6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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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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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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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制度正义大于实质正义。 比方著名的辛普森案件。 当初我国人民觉得是一场闹剧,那杀妻的歹徒还不去死。 结果呢,刑事判决无罪。 举世哗然,但是即便最愤怒的人士也表示尊重法律,尊重判决。 yingyunfeng 发表于 2013-3-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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