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dzdz

[其他事项] 长春盗车案嫌犯自首 婴儿已被掐死 人性泯灭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5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底限都低到负数 了啊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2-15 16:14
  • 签到天数: 32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3-5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心狠手辣,丧心病狂,为何自首?
    难道事情闹大了,总要有人认?!
    不明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3 15:0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3-5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厮可以把婴儿偷偷放在闹市区的,
    婴儿根本记不住嫌犯对他也没多大威胁
    可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5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律这应该够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了吧!这家伙进了号子估计狱卒和别的犯人也不会给他好果子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5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堂下面是天朝!!!!!!!!!!!!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9 13:3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3-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也不说了 我哭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31 17:11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3-5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复仇法》指在被恶意强迫遭受不人道的或违反人类本性的对待之后,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选择对加害者进行量化的同态报复性侵害。这种非建设性的法案能够将人身伤害犯罪的成本最大化,并消除社会不同层级对于接受惩罚程度上的不同。我认为这种最早存在于汉谟拉比法典中的法案最终会回归人类社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07:47
  • 签到天数: 38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3-5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粗心的父母,可恨的小偷!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8 08:16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3-5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惩凶手!!!
    这些马大哈父母,也负有一定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16 20:40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3-5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掐死呢?
    觉得烫手山芋,可以随便丢弃在那个医院或者超市门口啊。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3-13 23:19
  • 签到天数: 13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6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渣啊,应该凌迟。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6-19 18:45
  • 签到天数: 4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3-6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人!典型脑残、偷盗跟谋杀量刑都分不出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合肥还有入室抢小孩的呢,这也算父母粗心吗?变态社会造就的变态个体。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4 14:00
  • 签到天数: 29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3-6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分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27 06:47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3-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看到这个消息,我媳妇很伤心很沉默,说关注了两天虽然也预感到可能会是这个结果,实在太心碎了,需要安静一下。我沉默不语。我们不能以暴制暴,只能反思:如何造就了国人此种素养?

    评分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一阐提 + 1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6-3 10:49
  • 签到天数: 87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3-6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底线一再被打破,历史上会留下浓重的一笔。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17 01:37
  • 签到天数: 10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6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都有责任,首先孩子父母没责任心,什么超市没暖气那就是一借口,就是孩子不死匪徒手里,也早晚废在不负责任的爹妈手里。
    其二是舆论压力太大,匪徒精神崩溃,做出这中人性泯灭的行为来。
    sglsgl2006 发表于 2013-3-5 21:41
    7点偷车,孩子8点多就遇害了,那时候媒体还没有介入呢,所以媒体、群众是无辜的。时间推算孩子遇害后交广才发出的倡议。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个事件, 一般人就能弄清为什么需要生存主义, 以及生存主义跟"野外生存"的区别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参与分 +1 收起 理由
    hetao717 + 1 很多人永远无法意识到,除非发生在自己身上

    查看全部评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3-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就插一句嘴了。
    新闻的工作就是报道事实真相。所谓新闻的道德和责任就是真相,尽可能的真相。媒体就是提供发布寻求真相的需求,还有刊载真相的平台。
    只要没有故意失实,媒体和新闻不该受到任何指责。更无所谓承担责任。
    反过来说,就是因为新闻及时报道了,才能提醒其他父母,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才能督促警察系统,进一步提高破案效率。
    谢谢。

    Crab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31 17:11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3-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看到这个消息,我媳妇很伤心很沉默,说关注了两天虽然也预感到可能会是这个结果,实在太心碎了,需要安静一下。我沉默不语。我们不能以暴制暴,只能反思:如何造就了国人此种素养?
    Fishark 发表于 2013-3-6 08:27

    我觉得以暴制暴不是不可以,而是应该在法制的前提下可控的进行。
    特警判官就是这个理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