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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zdz

[其他事项] 长春盗车案嫌犯自首 婴儿已被掐死 人性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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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15 16:1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3-6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我预计的差不多,但没想到会去自首。
    本以为应该是视频的逆向追终。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6-27 10: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3-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听过一个近百岁老人讲过日本鬼子统治北平时期的事情,那时候如果遇到男人在大街上打女人,不管他俩是不是两口子,巡街的汉奸就会冲上去抽那个男的大嘴巴,不服气就宪兵队地干活
    老人还讲过一句话:我经历过7个朝代(这是他的算法,自己去理解),就没有象现在这么乱过。。。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19 20:0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3-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MD中国人,想起来就TMD牙根牙根疼。另外在一个坛子里看到有人,不,不知道什么东西回复:这就是买日本车的下场。CNA啊,中国TND怎么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多大了????你有孩子吗???你做过父母吗??? 47# newlq2000


    你这样维护一个丧尽天良的盗匪!!! 连一个两个月的大婴儿都活活掐死!!!


    你有几个意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我冲动了!!!冲动是魔鬼!!! 48# ericf



    我不过一句气话尔已!!!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看看新闻!!!再发言!!! 53# frankhumma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s78lly 于 2013-3-6 19:53 编辑

    53# frankhumma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错了!!! 66# newlq2000


    杀婴儿的人,当庭释放!!!


    奖励100万人民币!!!


    我们要感动它它它!!!!!!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气话而已 不要当真!!! 49# KSO0806



    那个婴儿 不是我掐死的!!!{:4_120:}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6-27 10: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3-6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前的社会,这个大环境是古今中外有史以来没有过的浊恶。凡夫之人不可能不受环境影响,环境不善,造不善业的机会就多,而且不知不觉在造。李炳南老师曾经讲过一则故事,从前有个地方发生了一件儿子杀父亲的逆伦命案,这件事在从前是不得了的大事,结果这个儿子处以死刑,皇帝并下命令将县长撤职查办。县长犯了什么过失?这个地方是你统治教化的区域,你教化出这样一个大逆不道的人,这是你的教育失败,县长撤职,巡抚(相当于省长)记过。这种行政处分还是其次,朝廷下令将那个县的城墙拆掉一个角,这就表示这个县出了一个大逆不道的人,这是全县人民的耻辱。--------------净空法师

    就当故事听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8 23:09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3-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想到激起了某些人这么大的愤慨
    说实话,这个月随时当爹,能够感同身受受害者家庭的痛苦,几年前的我可能也会大叫杀!杀!剐了都不为过
    掐死婴儿骇人听闻,但感觉能够出现让人去掐死婴儿的环境或境况更让人恐怖...
    简单粗暴的杀死一个人很容易,复仇很容易,出气很容易,最后剩下的是人们的淡忘和两个完全被摧毁的家庭
    希望能够让这两条也可能是一条生命的失去有意义,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人,如何可以避免
    某国校园枪击案后新闻都会介绍凶手的背景及可能的动机,并反思如果怎样怎样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出生到一个客观理性宽容的世界,而不是人人都站在一个固定的视角来看人看世界,不是一个某些人的生命能够凌驾于其他人生命的世界
    人人有所敬畏,尊重生命
    即使是罪犯社会也愿意去教化也愿意去了解他,并找到深层次原因长久避免悲剧的发生
    写了这么多这么没条理自己都觉的肉麻...
    算是给愤怒者个交代,再不多说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害人家属轻轻说一句“算了,我原谅他了,让他走吧……”
    这时候可怎么办好? ...
    ericf 发表于 2013-3-6 13:32

    交给刽子手呗。
    任何法律体系,刑事案件的审判与民事案件都有极大的不同,民事案件中追责一方放弃权利案件即告终止。刑事案件却不同,例如,让若被害人是个孤寡老人,没有亲友,那么杀害他的人就可以不受惩罚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这里公诉人有发挥作用了。
    在“算了,我原谅他了,让他走吧……”这句话里,“算了”表明放弃权利的态度,“我原谅他了”是放弃权利的理由,“让他走吧”则是企图越俎代庖地取代法官的位置,当场是不会获得支持的,至少需要重新开庭审理。
    然而《复仇法》只是主张执行刑罚的权利可以交给受害人的亲属,并非唯亲友才有执行刑罚的权利。当亲友放弃执行刑罚的权利时,会有刽子手来执行。比方说,一对年轻的夫妇遇害,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孤儿,他没有能力也没有胆量执行刑罚,那么杀害他父母的人就顺理成章地交给刽子手处理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听过一个近百岁老人讲过日本鬼子统治北平时期的事情,那时候如果遇到男人在大街上打女人,不管他俩是不是两口子,巡街的汉奸就会冲上去抽那个男的大嘴巴,不服气就宪兵队地干活
    老人还讲过一句话:我经历过7个朝 ...
    一阐提 发表于 2013-3-6 18:42

    我也曾听过一个近百岁老人讲过日本鬼子统治上海时期的事情,那时候如果遇到男人在大街上打女人,不管他俩是不是两口子,巡街的汉奸就会冲上去抽那个男的大嘴巴,但是遇到日本人光天化日之下在外白渡桥上当众强奸中国女子时,他们都不冲上去抽大嘴巴。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11-14 08:18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6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TJJDS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6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人间,就会有歹人,哪个国家都一样。
    断不可因为歹人出现在我国,就认为歹人值得原谅。这种态度比高喊杀杀杀剐剐剐的人更邪恶。主张杀剐的人看起来狠,可起码天良未泯,而不像有些貌似理智的人,实则已经丢了同情,更丢了原则,一切言辞只为了彰显自己那可怜的所谓“理智”。
    更有那在这个时候宣扬什么生命平等的人儿须知,当那歹人下手扼死襁褓中的婴儿时,他已经放弃了与别人一般平等的生命权,等着他的恐怕只有死刑了。
    我这么说可别失望哦,只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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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78lly + 1 说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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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6-4 10:14
  • 签到天数: 46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3-7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48岁的人能干出这种事的,应该是什么职业?48岁,是一个男人看到小孩子就爱的心疼的年龄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28 22:0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3-7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人间,就会有歹人,哪个国家都一样。
    断不可因为歹人出现在我国,就认为歹人值得原谅。这种态度比高喊杀杀杀剐剐剐的人更邪恶。主张杀剐的人看起来狠,可起码天良未泯,而不像有些貌似理智的人,实则已经丢了 ...
    出风头 发表于 2013-3-6 23:47

    呦,又来出风头啦?
    贴子里有谁说过,要在法律判决时,减免嫌疑人的处罚吗?有吗?
    为什么歹人出现在别国,就是按法律规定的方式死刑,而到了中国就要剐剐剐 呢?不说你野蛮又是啥呢?


    Crab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2 15:06
  • 签到天数: 8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3-7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首怎么滴,照样枪毙!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6-4 10:14
  • 签到天数: 46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3-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别的论坛看到了“杀他全家”之类的话。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3-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孩子放到人多的地方也行啊,这下可好哎崩了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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