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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半截锯条

[其他事项] 见义勇为者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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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22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说的都对!!!我让我儿子不管!!!练好快跑就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29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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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7-23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kuma5555 发表于 2014-7-22 10:28
    没有提起公诉只是嫌疑人,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利认定有罪。任何人都不能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暴 ...

    那么如果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是不是应该想办法纠正?
    而且,现在的法律,在权利和钱面前算个蛋?还不能凌驾法律之上,MB的要是刘汉没有站错队,丫现在还在作威作福当老大!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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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kuma5555 发表于 2014-7-22 10:28
    没有提起公诉只是嫌疑人,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利认定有罪。任何人都不能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暴 ...

    所以所谓“见义勇为”于法无据,却又被广泛提倡,至少造成法律精神的冲突和实践的无奈!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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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as78lly 发表于 2014-7-22 16:40
    你们说的都对!!!我让我儿子不管!!!练好快跑就好。。。。。。

    我也是郑重告诫小孩:除了自己亲人,赶紧走开,连报警都不要做!因为至今我都没有看到一起被扶起老人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追责的!

    还有,扶人者是怎么根据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举证倒置除外),被认定责任的呢???只能推测:1是被“有罪推定”!2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为了息事宁人和稀泥附加其“人道主义”!!所以,报警同样存在被“有罪推定”的风险----与你无关多什么事?!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综上,有网络名言非常有道理:不是现在的老人变坏了,而是原来的坏人变老了!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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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做东郭先生,和那个可怜的农夫!滥施同情遗祸三代!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23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河 于 2014-7-23 11:37 编辑

    哔哔了这么久烦不烦呀,跟祥林嫂一样

    这些闲事你不想管就悄悄躲着别管好了,吹得好像国家不让你“见义勇为”,使你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日常生活中随手帮人一把的全是些屁大的事儿,爱帮不帮,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也会怎么对待你

    点评

    这才算句正经话!遇到个急症发作的,有本又学过急救,搭把手帮一帮太寻常啦!是个人都没问题 可见义勇为和人拔拳头、抄家伙就真是另一回事啦!不是我看不起你,那天你真摊上啦除了报警能不能往前凑,还真得两说的!  发表于 2014-7-24 23:25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8-2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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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7-2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对!
    没管是人之常情,管了也不用说,免得日后有麻烦。只是些既没管还要拿着道德大棒今儿棒这个明儿棒那个的有点说不过去!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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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哔哔了这么久烦不烦呀,跟祥林嫂一样
    ------您这么说,我真的很尴尬!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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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闲事你不想管就悄悄躲着别管好了,吹得好像国家不让你“见义勇为”,使你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这您有点自相矛盾了吧?招远案您抨击人心冷漠,小伙出手,您指责他太过度!把您的见义勇为经历拿出来分享一下,看看这个度怎么精准把握,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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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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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常生活中随手帮人一把的全是些屁大的事儿,爱帮不帮,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也会怎么对待你”
    ——偷换概念了,“助人为乐”与“见义勇为”不是一回事!
    不过日常生活中我还的确乐于助人,也被大家普遍欢迎呢!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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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做东郭先生,和那个可怜的农夫!滥施同情遗祸三代!”
    ——今年央视小品“扶不扶”非常值得深思:人心倒了就扶不起来了!
    那些变老了的坏人把你讹诈了,**也按照“无关联不介入”之类的通常心理给你“有罪推定”,甚至在事实得到澄清之后,对敲诈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仍然给予极度宽容,置法律于不顾,不予追究,不予赔偿扶人者误工、误时和精神损害,致使社会风气败坏,黄钟毁弃瓦釜雷鸣!
    这是小事吗?!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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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哔哔了这么久烦不烦呀,跟祥林嫂一样”
    好了,我“哔哔”完了,再次惹您烦,非常抱歉!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24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个好办法,想办法把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全部拉低这样就显不出我缺德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3 14:14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28 08: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不好听的,那女性要是你家人,你希望当时有人见义勇为立即制止还是偷偷报警等流氓爽完了跑掉?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2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唯心不易 发表于 2014-7-17 12:08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现实是:打人致人骨折。那一定是轻伤以上,需要刑法进行调整,也就是要检察院批捕、法 ...

    五毛党,鉴定完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 03:0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4-7-28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证实,这名网友宋某要系世界之窗旅游园区的保安,32岁。经法医鉴定,该保安受轻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小涂随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既然认定是轻伤,说明司法部门认为骨折不是大学生导致的,我可以这么理解吧。

    点评

    轻伤可不是轻微伤害,这是两个概念。轻伤已经构成犯罪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4-7-2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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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7-8 00:0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7-28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银河 发表于 2014-7-21 21:56
    两处骨折=轻伤一级,小腿有第三根骨头吗?另外没有小腿骨这种说法,检方的文案也很业余。

    你到底 ...

    这中间有没有另外一种商讨?
    小腿骨折了,有凶器?有物证吗?说用腿踢断了,凭什么说我的腿有能力踢断别人的脚?
    绝对不要认,然后就反告保安故意打断自己的腿想勒索。

    点评

    伤残鉴定是可以判断出伤害的因果关系,是外伤导致的骨折还是陈旧性骨折或是其他因素造成的骨折都是能判断出来的,临床法医就是干这个的想赖是赖不掉的  发表于 2014-7-28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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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3-7-8 00:0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7-2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伤残鉴定是可以判断出伤害的因果关系,是外伤导致的骨折还是陈旧性骨折或是其他因素造成的骨折都是能判断出来的,临床法医就是干这个的想赖是赖不掉的”----------------------
    现在的说法是踢断的吧?既然不是用武器而是说用脚踢,这样就值得商榷了,首先伤口上有什么痕迹能证明是脚踢断的?鞋印还是脚印?这些印很可能是纠缠的时候碰上的吧,能证明是踢断吗?就算是踢断,能证明是小伙踢断吗?你要怎么证明小伙有能踢踢断一只脚?
    一样一样慢慢地来反证自己没踢,这官司就够久的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2-2 17:25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4-7-28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旋律猎人 发表于 2014-7-28 21:20
    “伤残鉴定是可以判断出伤害的因果关系,是外伤导致的骨折还是陈旧性骨折或是其他因素造成的骨折都是能判断 ...

    就这俩人纠缠在一起没有第三个了吧,别说是踢就是撕扯时他自己摔倒了腿折了小伙都脱不了干系,这就是因果你要是不和他纠缠他怎么会断腿,他要不猥亵怎么会挨打,一样一样来是谁的责任谁承担并不矛盾。保安猥亵根据相关法律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小伙见义勇为打保安该表扬的表扬该赔偿的赔偿够判刑的判刑。不能说小伙做的是好事而忽略了他的过失。保安可以民事附带刑事起诉小伙这是他的合法权益并不会因为他违反在先而丧失。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7-29 0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猪 发表于 2014-7-28 08:06
    说句不好听的,那女性要是你家人,你希望当时有人见义勇为立即制止还是偷偷报警等流氓爽完了跑掉?

    是说你家人经常网聊约会网友吗?这种比方是在给你自己下套呢

    点评

    说句不好听的,那女性要是你家人,你希望当时有人见义勇为立即制止还是偷偷报警等流氓爽完了跑掉?  发表于 2014-7-30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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