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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abpang

[量产刀] 一封来自Chris Reeve先生的信(附简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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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6-6 10:30
  • 签到天数: 90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6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280# 邪恶的刀
    有的人是外国籍的中国黄种人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1-12 18:23
  • 签到天数: 28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6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中国人就应该维护中国的利益
    阿克毛贩了那么多毒品 英国人还要把它救回去 他们知道维护自己人
    尽管中国一样做的不怎么样 可这不是我们犯这种错误的借口

    为了一个美国老头跟自己人吵得天翻地覆 某些人真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但我在它辖区内不会违反它。谢谢您的精彩提问。
    同时我不玩管制刀具,和您一样。
    如果有越南人仿制了我国刀匠的作品,并发表在他们的论坛。那么让越南刀友论坛的版主来处理他。
    新八 ...
    ericf 发表于 2010-1-25 16:27
    昨天哥几个接待一位外地来京的刀友兄弟,喝多了。到现在脑子还是不太清楚。万一说错了话,您可千万别见怪。
    E版您有EDC么?或者是家里有没有什么好玩具?要是有的话,您可能就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辖区内违反它了。
    有条件的情况下我肯定买正版阿,现在我还是具备这个条件的。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站在没有这个条件的人群的立场上。
    我对您的问题理解的不是很清楚,法律不是理由?道德不是理由?什么什么苦衷?没搞明白。
    如果让我在重申一下我的立场的话那就是:存在即合理,我现在没有仿刀是因为没有我看得上的,如果有需要(比如入门甩刀)或者特别喜欢却又搞不到的情况下,我觉得买个仿的先玩玩YY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的。
    头晕,脑子有点乱,越想动脑子越晕。今天先不参加讨论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在就是合理。这句话肯定是没错的。仿制刀的存在也是合理的,只不过论坛有论坛的规矩吧。告诉我们在论坛不要发仿制刀的的图片和讨论仿制刀,而并不是告诉我们不能玩仿制刀,大家偶然有看得上的仿制刀,还是可以买来玩的,这点论坛无权干涉的。至于仿制刀的利弊,大家各有各的看法。没必要强求,立足点,角度不同,看法也不可能一致。真理也不在谁的一边,论坛规矩而已。别太当真,该怎么玩怎么玩,不要违反论坛规矩而已。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7 00:48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6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这么个屁事吵了15页,都是牛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seonly.cn/

    呵呵!刀友大多数是较真的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跟他讲文明,他就跟你讲流氓。

    你跟他讲流氓,他就跟你讲文明。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4_97:}看来这事情一时半会是说不清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2 15:54
  • 签到天数: 92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6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跟他讲文明,他就跟你讲流氓。

    你跟他讲流氓,他就跟你讲文明。
    刀剑笑傲 发表于 2010-1-26 16:26


    说的好!为什么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 TA的每日心情

    2013-6-26 17: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6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
    支持仿制的同学是否认为仿制论坛纪念品一念,和仿制愚人的逗号这种行为的存在也是合理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isong.net.cn/

    贴子顶到15楼了,争论的焦点或核心议题应该是“仿刀”。

    恕我愚钝,到现在我还是没看明白如何来定义“仿刀”,是指外型?LOGO?锁定装置?还是有别的?

    如果仅指外型,前面有刀友说过:loveless的刀被无数的刀匠仿过,冷钢这样的大公司现在就在仿,黑熊和39ss应该算是吧?另外,库克锐刀有多少公司在仿,冷钢的狗腿系列应该算是仿的吧?北欧风格刀有多少名刀匠在仿?
    这些难道不算仿刀?
    这我就糊涂了,到底什么算仿刀,请高人给个说法先,不会只是仿CR的刀才算仿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上次提到过这个事情,可能大家没留意(上次我在207楼回的是E文,可能被无视了),所谓的抄袭和侵权问题,要看他发生在哪里。发生在中国国内,要看CR有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发生在国外,OK,那CR应该去起诉的是当地的经销商和入口商人,花精力去摆布另一个国家的厂家,是不现实的。所谓的专利,没有世界通用的,必须通过全球专利组织去审批、颁布,而且有地域限制,考虑到时效性和耗费的金钱,很多大公司都不会这样做。

    但我还是支持CR反对抄袭,因为这种低级无脑仿照的行为始终对中国自身不是一种好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卡巴克 于 2010-1-26 20:15 编辑

    不是啊,除了CR的刀
    仿制愚人兄弟的逗号也算仿制啊

    如果仿制CR 不算仿制
    那么是不是仿制一念、仿制逗号都不算仿制了?

    关于仿制的界定,确实是个复杂的问题,并没有清晰可见的界限。
    不过库克锐、北欧风格不算仿制,传统外形应当可以随意使用,没有人拥有其著作权,
    而且所有的著作权、专利保护法律都是有保护年限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xhpaper.net.cn/

    不是啊,除了CR的刀
    仿制愚人兄弟的逗号也算仿制啊

    如果仿制CR 不算仿制
    那么是不是仿制一念、仿制逗号都不算仿制了?

    关于仿制的界定,确实是个复杂的问题,并没有清晰可见的界限。
    不过库克锐、北欧风格不 ...
    卡巴克 发表于 2010-1-26 20:11


    卡版的解释还是不能让人信服,CR的刀有著作权吗?在哪申请的?申请的是外型还是一体锁?如果是一体锁还说的过去,毕竟那是他发明的,但恰恰是一体锁,有多少名刀匠和大公司在仿?如果说外型,恐怕就更说不清楚是谁仿谁了.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6-27 12:4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6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菩提树 于 2010-1-26 20:47 编辑

    看这帖子看了好几遍,就两个感受,如下:
    一、斑竹们现在提倡的是原创的玩意儿,例如进口货,高级货有原创因素的东西,其他的都赶紧的以光速闭嘴!!至于原创与否,要看交没交“版权”费,被授权了没有;否则就速速退下,还论坛一片纯净积极向上的空间!爱玩不玩!说的在理,到人家家做客,当然是“客随主便,不满意速速退下”!

    二、论坛不是大家的,是原创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卡巴克 于 2010-1-26 20:55 编辑

    著作权是不需要申请的,是创作者与生俱来就具有的权利,专利才需要申请。
    产品设计的保护可以是著作权模式的、也可以是专利模式的、也可以是专门立法来保护的,也可以通过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最新的著作权法中把产品设计图加入到保护的客体内。
    不同地区不同国家所采用的标准并非一致。
    这个问题很复杂,讨论到后来就是法律问题了,讨论到后来完全可以超越法律的边界。
    这也不是三言二语能道明白的。

    所以,我们先来谈谈一个相对简单,示例清晰的例子,比如
    姑且把“仿制CR”的事例称为A
    把“仿制逗号”的事例称为B

    A和B的行为是明显同质的,
    如果A属于仿制那么B同样也属于仿制,反之亦然
    如果A不属于仿制那么B同样也不属于仿制,反之亦然

    A和B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国人仿制外国人,一个是国人仿制国人。
    我所要确认的是我们对A和B态度,是否采用统一的标准
    国别是否影响了我们对事物的判断?
    如果是的话,那么我们的讨论,将与任何歧视和偏见一样,意义不大,!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6-27 12:4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把这帖子也速速关闭啊,“弹劾”帖子都能关闭,不让说话,那这个帖子再说下去有什么意义呢?存在即合理,仿制和原创一直在打仗,就没明白过,争论有何意义,赶紧关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3-6-27 12:4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想不明白了,明明是回信!非说是来信!!原始信件为什么不贴出来看看再说?!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著作权是创作者与生俱来就具有的权利,那么loveless的刀也应该是的,CR的一体锁更应当是的,可有多少名刀匠、名厂在仿?
    谢谢卡版的耐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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